十一月辛巳,大驾至郊坛,斋于青城。是日午,宰执奏事,有旨令右相留班,孝宗宣谕云:『立太子事,朕但欲与丞相议尔,如何?』允文奏云:『此陛下家事,臣不当与。臣记得太宗皇帝淳化末年召寇准于青州,既入对,太宗曰:〔东宫未立,如何?〕准对曰:〔此事问内人不可,问大臣亦不可,问中贵人亦不可,惟陛下独断乃可耳。〕太宗曰:〔襄王可乎?〕准对曰:〔知子莫若父。陛下若以为可,愿早降处分。〕乃立真宗。臣尝读国史,太宗八子,真宗第三。观准所对,曲折之间,但欲自太宗发之耳。太宗英断一发,千百世无有议之者,此臣倦倦之忠,独有望于陛下也。』孝宗云:『今郊天后,先欲加上两宫尊号。立太子可用春初。』允文奏云:『臣谨奉诏,愿陛下更无改易。』孝宗云:『只候两宫礼毕,便降指挥。』又微笑云:『朕家好事数件,皆是丞相做了。』允文顿首谢。
七年正月丙子朔,太上皇帝、寿圣皇后受册宝礼毕,庚辰,允文奏事紫宸殿,乞留班,奏云:『今两宫册宝礼成,立太子指挥乞早赐处分。』孝宗曰:『丞相留意此事如此,朕欲以中春上旬择日行礼,非久于内殿,更与卿议之,又有少说,朕欲立太子后,余一亲王,便欲令出镇外藩,不知本朝有何典故?』允文奏曰:『陛下止有两大王,若立一王为太子,一王自留王邸侍陛下左右,本朝亦无似此典故。』孝宗云:『朕之虑甚远,卿可于唐以前子细密加讨论。』允文奉旨而退。
戊子,进呈二月壬子晚朝孝宗御选德殿以立皇太子御札宣示大臣,允文等奏:『元良天下大本,陛下独出睿断,为天下得人。』各再拜贺。孝宗曰:『前世人主多以此为讳,朕甚不取。国有储副,自古以然,何讳之有?』允文曰:『唐太宗号英主,至此乃不能自决,犹引佩刀以自向。』孝宗曰:『朕常笑之。雉奴仁懦,太宗既知之矣,卒不能夺,以基祸乱。皇太子,朕观之熟矣,他日亲驭戎辂,以抚六师,监国之任不及今早定,何以系天下心?』允文奏:『臣等受诏未敢行出,恭俟来日集百官宣布。』孝宗曰:『善。』定夕锁学士院,癸丑降诏,内出麻制:『皇第三子恭王惇可立为皇太子,皇子庆王恺判宁国府,进封魏王。』
三月丁酉,上受册。四月庚午,御笔皇太子宜须临安府尹,盖欲试以民事也。九年二月,荣国公挺薨。庄文太子之子。
四月,上解府尹事。淳熙元年,魏王自宁国府改判明州。
七年二月,魏王薨,谥惠宪。他日,孝宗谓右丞相赵雄曰:『太子资质极美,但尚少学问耳。每遣人来问安,朕必戒之云,且语太子,切须留意学问。』
十四年十月,高宗皇帝崩。先是,孝宗已有禅意,尝命有司葺都亭驿,其制侔德寿宫。既而以天下不可奉三宫,乃缓其事。
十一月己亥,手诏:皇太子可令参决庶务。右丞相周必大奏,乞创议事堂。于是诏以内东门司改为之。十五年正月乙巳,诏每遇朝殿,令皇太子侍。
十六年正月甲午[1],皇孙抦封嘉国公,魏惠宪王子也。惠宪,皇兄庆王恺。己亥,周必大进左相,留正右相。丙午,皇太后迁慈福宫。春坊姜特立见必大,问曰:『宫中人人知上元后举行典礼,今悄然,何也?』必大谢曰:『此非外廷所敢与闻。』特立不悦而退。罢特立在绍熙元年。己未,诏德寿宫改为重华宫。
后又改慈福,又改慈寿。
二月壬戌,内降禅诏:皇太子可即皇帝位。宣诏讫,百官入班殿庭。百官称贺毕,孝宗移居重华宫。本末互见淳熙十六年。立妃李氏为皇后,后父道拜庆远军节度使,赠太尉,谥忠毅。先是,道为湖北帅,有九宫山张真牧至其第,道命诸女拜之,其中女慈懿后也。真牧见之,惊曰:『此天下人母,我奈何受其拜邪?』人皆以为狂,道心独喜。孝宗在潜邸,闻是语,即为上聘之。时庄文太子钱妃之妹同选入宫,中外皆心拟钱氏而后定选。隆兴二年,封荣国夫人。郊礼成,进封定国。乾道七年,王为皇太子,立为太子妃,至是正位号,卒如张真牧之言云。诏以生日为重明节。秘书郎兼权吏部郎官郑湜因转对,奏言:『民力之困,莫甚于此时。盖所取者,皆祖宗时所未尝有,而作俑于后来,所用者皆循习承平积弊,而不量今日之事力。愿先以清心寡欲、躬自节俭为本,然后明诏大臣,裁度经费,除奉宗庙、事两宫、给兵费之外,一切量事裁酌,惟正之供,滥恩横例,皆董正之,然后使版曹会一处之入,择诸路监司之爱民而晓财赋者,使之稽考调度,蠲其烦重,以宽民力。』疏既出,右丞相留正乃命中司、版曹、检正、都司置局,同共稽考。先是,寿皇创左藏封桩库,其法非奉亲、非军需不支。至淳熙末年,往往以犒军或造军器为名拨入内库或睿思殿,或御前库,或修内司,而有司不敢执也。是时湜为敕令所删定官,因转对,为寿圣言之。至是又以为言,然竟未闻有所施行云。左补阙薛叔似迁将作监,右拾遗许及之迁军器监。先是淳熙十五年,寿皇从林粟之请,复置遗、补官,以命叔似、及之。上即位,二人既迁,并与其官废之。
第7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