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御纂周易折中>第39章
中间以承乘比应取义者,亦虚象尔。故二之乘刚但取多难之象,初不指初之为侯也。五之屯膏,但取未通之象,亦不因初之为侯也。今日二为初阻,五为初逼,则初乃卦之大梗,而《易》为衰世之书,岂圣人意哉?六十四卦之理,皆当以此例观之,庶乎辞无窒碍而义可得矣。
04蒙.艮上.坎下程传
《蒙?序卦》:“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屯者物之始生,物始生稚小,蒙昧未发,蒙所以次屯也。为卦艮,上坎下,艮为山为止,坎为水为险,山下有险,遇险而止,英知所之,蒙之象也。水必18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本义
艮,亦三画卦之名。一阳止于二阴之上,故其德为止,其象为山。“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其卦以坎遇艮,山下有险,蒙之地也。内险外止,蒙之意也。故其名为《蒙》。“亨”以下,占辞也。九二内卦之主,以刚居中,能发人之蒙者,而与六五阴阳相应,故遇此卦者有亨道也。“我”,二也;“童蒙”,幼稚而蒙昧,谓五也。
筮者明,则人当求我而其亨在人;筮者暗,则我当求人而亨在我。人求我者,当视其可否而应之;我求人者,当致其精一而扣之。而明者之养蒙,与蒙者之自养,又皆利于以正也。
程传
“蒙”有开发之理,亨之义也。卦才时中,乃致亨之道。六五为《蒙》之主,而九二“发蒙”者也。“我”谓二也,二非《蒙》主,五既顺巽于二,二乃“发蒙”者也,故主二而言。“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五居尊位,有柔顺之德,而声在童蒙,与二为正应、而中德又同,能用二之道以发其蒙也。二以刚中之德在下,为君所信向,当以道自守,待君至诚求己而后应之,则能用其道。匪我求于童蒙,乃童蒙来求于我也。
“筮”,占决也。“初筮告”,谓至诚一意以求己则告之,再三则渎慢矣,故不告也。发蒙之道,利以贞正,又二虽刚中,然居阴,胡宜有戒。
集说
《朱子语类》云:人来求我,我则当视其可否而告之,盖视其来求我之发蒙者,有初筮之诚则告之,再三烦渎则不告之也。我求人,则当致其精一以叩之,盖我而求人以发蒙,则当尽初筮之诚,而不可有再三之渎也。
项氏安世曰:待其求而后教之,由其心相应而不违,致一以导之,则其受命也如响。
胡氏炳文曰:有天地即有君师,乾坤之后继以《屯》,主震之一阳而曰“利建侯”,君道也;又继以《蒙》,主坎之一阳而曰“童蒙求我”,师道也。君师之道皆利于贞。
俞氏琰曰:“渎”,与《少仪》“毋渎神”之“渎”同。不告,与《诗?小昱》“我龟既厌,不我告犹”之义同。初筮则其志专一,故告。再三则烦渎,故不告,盖童蒙之求师,与人之求神,其道一也。
林氏希元曰:童蒙不我求,则无好问愿学之心,安能得其来而使之信?我求而诚或未至,则无专心致志之勤,安能警其惰而使之听?待其我求而发之,则相信之深,一投而即入矣,待其诚至而发之,则求道之切,一启而即通矣。此蒙者所以得亨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本义以阴居下,蒙之甚也。占者遇此,当发其蒙。然发之之道,当痛惩而暂舍之,以观其后。若遂往而不舍,则致羞吝矣。戒占者当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