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御纂周易折中>第38章
集说胡氏炳文曰:凡爻例,上为往,下为来。六四下而从初,亦谓之往者,据我适人,于文当言往,不可言来。如《需》上六“三人来”,据人适我,可谓之来,不可谓往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本义
九五虽以阳刚中正居尊位,然当《屯》之时,陷于险中,虽有六二正应,而阴柔才弱,不足以济。初九得民于下,众皆归之,九五坎体,有膏润而不得施,为“屯其膏”之象。占者以处小事,则守正犹可获吉;以处大事,则虽正而不免于凶。
程传
五居尊得正,而当《屯》时,若有刚明之贤为之辅,则能济屯矣。以其无臣也,故“屯其膏”。人君之尊,虽屯难之世,于其名位非有损也,唯其施为有所不行,德泽有所不下,是“屯其膏”。人君之《屯》也,既膏泽有所不下,是威权不在己也。
威权去己而欲骤正之,求凶之道,鲁昭公高贵乡公之事是也,故“小贞”则“吉”也。
“小贞”,则渐正之也,若盘庚周宣,修德用贤,复先王之政,诸侯复朝。谓以道驯致,为之不暴也。又非恬然不为,若唐之僖昭也。不为则常屯以至于亡矣。
集说项氏安世曰:《屯》不以九五为主者,建侯以为主。五本在高位,非“建侯”
也。初九动乎险中,故为济屯之主。天造草昧,皆自下起,五能主事,则不屯矣。
魏氏了翁曰:《周礼》有大贞,谓大卜。如迁国立君之事。五处险中,不利有所作为,但可小事,不可大事。曰“小贞吉,大贞凶”,犹《书》所谓作内吉、作外凶,用静吉,用作凶者。
赵氏汝楳曰:我方在险,德泽未加于民,下焉群阴,蒙昧末孚,唯当宽其政教,简17梁氏寅曰:小正者,以渐而正之也。小正则“吉”者,以在于其位而为所可为也。
大正则“凶”者,以时势既失而不可以强为也。为可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不可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可无慎哉?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本义阴柔无应,处屯之终,进无所之,忧惧而已,故其象如此。
程传六以阴柔居屯之终,在险之极,而无应援,居则不安,动无所之,“乘马”
欲往,复“班如”不进,穷厄之甚,至于“泣血涟如”,《屯》之极也。若阳刚而有助,则屯既板可济矣。
集说梁氏寅曰:《屯》之极,乃亨之时也。而上六阴柔无应。不离于险,是安有亨之时哉?坎为血卦,又为加忧,“泣血涟如”之象也。
案卦者时也,爻者位也,此圣经之明文,而历代诸儒所据以为说者,不可易也。
然沿袭之久,每局于见之拘,遂流为说之误。何则?其所曰为时者,一时也;其所指为位者,一时之位也。如《屯》则定为多难之世,而凡卦之六位,皆处于斯世,而有事于屯者也。夫是以二为初所阻,五为初所逼,遂使一卦六爻,止为一时之用,而其说亦多驳杂而不概于理,此谈经之敝也。盖易卦之所谓时者,人人有之,如《屯》则士有士之《屯》,穷居未达者是也。君臣有君臣之《屯》,志未就、功未成者是也。甚而庶民商贾之贱,其不逢年而钝于市者,皆《屯》也。圣人系辞,可以包天下万世之无穷,岂为一时一事设哉?苟达此义,则初自为初之《屯》,德可以有为而时未至也。二自为二之《屯》,道可以有合而时宜待也。五自为五之《屯》,泽未可以远施,则为之宜以渐也。其余三爻,义皆仿是。盖同在《屯》卦,则皆有《屯》象。异其所处之位,则各有处屯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