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位当”、“位不当”,《易》例多借爻位,以发明其德与时地之相当不相当也。
此“位不当”,不止谓以阴居阳,不任刚壮而已,盖谓四阳已过矣,则五所处非当壮之位也!于是而以柔中居之,故为“丧羊于易”。
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程传非其处而处,故讲退不能。是其自处之不详慎也。“艰则吉”,柔遇艰难,又居壮终,自当变矣,变则得其分,过咎不长,乃吉也。
集说胡氏炳文曰:《临》六三,《壮》上六,皆“无攸利”,皆曰“咎不长”。盖六三之忧,上六之艰,不贵无过而贵改过也。
俞氏琰曰:人之处事,以为易则不详审,以为艰则详审。向也既以不详审而致咎,令详审而不轻率,则其“咎不长也”。
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义“昭”,明之也:
程传“昭”,明之也:传曰昭德塞违,昭其度也君子观“明出地上”而益明盛之象。而以自昭其明德,之蔽致知,昭明德于己也。明明德于天下,昭明德于外也,明明381集说
胡氏炳文曰:至健莫如天,君子以之“自强”,至明莫如日,君子以之“自昭”。
俞氏琰曰:“明德”,君子固有之德也;自昭者,自有此德而自明之也。人德本明,人欲蔽之,不能不少昏昧,其本然之明,固未尝息。知所以自明,则本然之明,如日之出地,而其昭着初无增损也。《大学》所谓“明明德”,所谓“自明”,与此同旨。
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本义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程传
无进无抑,唯独行正道也。宽裕则无咎者,始欲进而未当位故也。君子之于进退,或迟或速,唯义所当,未尝不裕也。圣人恐后之人,不达宽裕之义,居位者废职失守以为裕,故特云初六裕则无咎者,始进未受命当职任故也。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职,一日不可居也,然事非一概,久速唯时,亦容有为之兆者。
集说刘氏曰:君子之于正,不可以人之不见知而改其度。
张氏振渊曰:“独行正”,是原所以见摧之故。大凡君子处世,枉己易合,直道难容,唯正所以见摧,然安可因摧而自失其正,正与爻互相发明。
案
“未受命”,与《临》九二同。《临》、《晋》皆君子道长向用之卦也,然君子无急于乘势趋时之意,当其临也,至诚感物,如忘其势,当其进也,守道优游,若将终身然,故一则曰“未顺命”,一则曰“未受命”。
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程传“受兹介福,以中正”之道也,人能守中正之道,久而必亨,况大明在上而同德,必受大福也。
集说
杨氏时曰:六二以柔顺处乎众阴,而独无应,是不见知也,故“晋如愁如”,然居中守正,素位而行,鬼神其福之矣。《诗》曰:“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此之谓也。
何氏楷曰:《尔雅》云:“父之妣为王母。”《小过》六二遇妣,即此言“王母”,二五德同位应,二受“介福”,以其履中得正也。
众允之,志上行也。
程传“上行”,上顺丽于大明也。上从大明之君,众志之所同也。
第29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