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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程传六五之吉者,所丽得王公之正位也。据在上之势,而明察事理,畏惧忧虞以持之,所以能言也,不然,岂能安乎。
集说赵氏彦肃曰:明极故忧深,忧深故祸弭,义丽于尊位,故致“言”也。
蔡氏清曰:味“离王公也”之词,则知诸卦之五,所谓尊位者,不必皆谓天王,凡诸侯之各君其国者,亦足当五也。
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程传王者用此上九之德,明照而刚断,以察除天下之恶,所以正治其邦国,刚明,居上之道也。
374象下传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本义山上有泽,以虚而通也。
程传
泽性润下,土性受润,泽在山上,而其渐润通彻,是二物之气相感通也。君子观山泽通气之象,而虚其中以受于人,夫人中虚则能受,实则不能入矣,虚中者无我也,中无私主,则无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择合而受之,非圣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集说崔氏憬曰:山高而降,泽下而升,山泽通气,《咸》之象也。
吕氏大临曰:泽居下而山居高,然山能出云而致雨者,山内虚而泽气通也,故君子居物之上,物情交感者,亦“以虚受”也。
郭氏雍曰:唯虚故受,受故能感,不能感者,以不能受故也,不能受者,以不能虚故也。
胡氏炳文曰:“以虚受人”,无心之感也。
陈氏琛曰:山上有泽,泽以润而感乎山,山以虚而受其感,《咸》之象也。君子体之,则虚其心以受人之感焉!盖心无私主,有感皆通,若有一豪私意自蔽,则先人者为主,而感应之机窒矣,虽有所受,未必其所当受,而所当受者,反以为不合而不之受矣。
何氏楷曰:六爻之中,一言思,三言志。思何可废,而至于明从则非虚;志何可无,而末而外而随人,则非虚。极而言之,天地以虚而感物,圣人以虚而感人心,三才之道,尽于是矣。
吴氏曰慎曰:虚者《咸》之贞也,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者,虚而已。君子之学,廓然大公,物来顺应,所谓“以虚受人”也。
咸其拇,志在外也。
程传初志之动,感于四也,故曰“在外”,志虽动而感未深,如拇之动,未足以进也。
集说虞氏翻曰:志在外,谓四也。
孔氏颖达曰:与四相应,所感在外。
俞氏琰曰:初与四感应以相与,则志之所之,在于外矣。
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程传二居中得正,所应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时,质柔而上应,故戒以先动求君则凶,居以自守则吉。《象》复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顺理则不害,谓375集说
顾氏象德曰:虽凶而居则吉者,盖能顺理以为感,不为躁动害也。居非专静、特不妄动而已。
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本义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动而云也,二爻阴躁,其动也宜,九三阳刚,居止之极,宜静而动,可吝之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