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传中正之道,何施而不“元吉”。
集说杨氏启新曰:中正,则虚心尽下而听不偏,因事求情而断合理,此之谓大人也。
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程传穷极讼事,设使受服命之宠,亦且不足敬而可贱恶,况又祸患随至乎。
集说蔡氏清曰:“亦不足敬”,且据其以讼得服言也,况终必见褫乎,犹《益》上九日“莫益之,偏辞也”。
地中有水,师。君予以容民畜众。
本义水不外于地,兵不外于民,故能养民则可以得众矣。
程传地中有水,水聚于地中,为众聚之象,故为师也。君子观地中有水之象,以容保其民,畜聚其众也。
集说
陈氏琛曰:地中有水,犹民中有兵,非《师》之象乎。君子观《师》之象,必容保其民,必畜其兵众焉。盖田以民分,兵以赋出,故当无事之时,必制田里,教树畜,使比闾族党州乡之民,无不各得其养,民既有养,则所谓伍两卒旅军师之众,以为他日折衢御侮之用者,皆畜于此矣,苟平时诲之无其方,则缓急谁复为之用哉。
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336集说蔡氏清曰:不曰“否臧凶”,而曰“失律凶”者,明否臧之为“失律”也。
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程传
在师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宠任也。天,谓王也。人臣非君宠任之,则安得专征之权,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专主其事,故发此义,与前所云世儒之见异矣。王三锡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怀万邦”也。
集说干氏宝曰:锡命,非私也,安万邦而已。
邱氏富国曰:王者用兵非得已,嗜杀岂其本心,故三锡之命,唯在于怀绥万邦而已。
谷氏家杰曰:不曰威而曰怀,见王者用师之本心。
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程传倚付二三,安能成功,岂唯无功,所以致凶也。
集说杨氏简曰:行师之法,权归一将,使众主之,凶之道也。众所不一,必无成功,九二既作帅,六三居二之上,有权不归一之象。
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本义知难而退,师之常也。
程传行师之道,因时施宜,乃其常也,故左次未为失也。如四退次,乃得其宜,是以无咎。
集说杨氏时曰:师以右为主,常也。左次则失常矣,然四以柔顺之资,量敌而后进,虑胜而后会,退而左次,未为失常也。
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程传长子,谓二。以中正之德合于上,而受任以行,若复使其余者众尸其事,是任使之不当也,其凶宜矣。
集说孔氏颖达曰:“以中行”,是九二居中也,“使不当”,谓六三失位也。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本义圣人之戒深矣。
程传大君持恩赏之柄,以正军旅之功,师之终也,虽赏其功,小人则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用之必乱邦,小人恃功而乱邦者,古有之矣。
集说
杨氏简曰:师之终功成,“大君有命”,所以赏功也。正功,言赏必当功,不可差失也。“开国承家”之始,其初不可用小人也,于此始占“勿用”者,因此赏功,原其始也,用小人为将帅,幸而成功,则难于不赏,使之开国承家,则害及民,必乱邦也,去一害民者,又用一害民者,以乱易乱,必不可。
胡氏炳文曰:“王三锡命”,命于行师之始,“大君有命”,命于行师之终,怀邦乱邦,337邵氏宝曰:“弟子舆尸”,戒干师始。“小人勿用”,戒于师终。始无弟子,则终无小人,即使有之,或赏而不封,或封而不任,不任亦不用也。
第26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