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御纂周易折中>第13章
29,“惟”与“唯”通假,各本几乎都用“惟”,少数地方作“唯”(如上举笫
13条中的“唯。小人则自嘉已势之壮”之“唯”,各本皆作“唯”)。今校点本“惟”“唯”并17以上二十九条,为本校点本在校点过程中,对照康熙本、四库本及同治本三种本子时,所发现的一些问题与错讹。
另外,由于本书将竖排版改为横排版,文字之间的位置关系发生变化,为排版方便,图表的摆放方式或位置也有变化。因此,原指示图表和文字所在位置的方位词已不适于现在的情形。但为保持原貌,原文一律不改动,而以加括号的方式以不同字体注明。如:
卷二十二之《〈序卦〉明义》中“右阳卦第×节”现改作:“右(上)阳卦第×节”。原文用宋体,注字“上”用仿宋体。
由于本人能力有限,文中诸版本错讹疏漏之处肯定还有不少,切望易界诸方家教正。
《周易折中》校点本承蒙巴蜀书社诸同仁大力支持,今天得以出版。该书付梓将为今人研究汉宋易学,提供极大便利。本书校点过程中,承蒙林忠军、刘玉建、王新春、李尚信诸同志协助看稿,在此一并示谢。
刘大钧1998年2月19日节交雨水于运乾书斋18易学之广大悉备,秦汉而后无复得其精微矣!至有宋以来,周邵程张阐发其奥,唯朱子兼象数天理,违众而定之,五百余年无复同异。宋元明至于我朝,因先儒已开之微旨,或有议论已见,渐至启后人之疑。联自弱龄留心经义,五十余年未尝少辍,但知诸书大全之驳杂,奈非专经之纯熟。深知大学士李光地素学有本,易理精祥,特命修《周易折中》,上律河洛之本末,下及众儒之考定,与通经之不可易者,折中而取之,越二寒暑,甲夜披览,片字一画,斟酌无怠,康熙五十四年春告成而传之天下后世,能以正学为事者,自有所见欤!
康熙五十四年春三月十八日书一、《易经》二篇、《传》十篇,在古元不相混。费直、王弼乃以传附经,而程子从之。至吕大防、晁说之、吕祖谦诸儒,以为应复其旧。朱子《本义》所据者,祖谦本也。
明初,《程传》、《朱义》并用,而以世次先程后朱,故修《大全》书,破析《本义》而从《程传》之序。今案易学当以朱子为主,故列《本义》于先,而经传次第,则亦悉依《本义》原本,庶学者由是以复见古经,不至习近而忘本也。
二、诸易所论易书作述传授,以及易理之奥,易义之纲,学者读易之方,说者同异之概,皆后学所宜先知也。《大全》有纲领一篇,止存程朱之说。今案周子、张子、邵子,皆于易理精邃,虽无说经全书,而大义微言,往往独得。又历代诸儒叙述源流,讲论指趣,其说皆不可废,并以世次义类,叙为三篇,不独与程朱之言,互相发明,亦以见程朱之书,有源有委。合古今以为公,非夫师心立异者比也。
三、易辞有义例,据夫子《彖传》《象传》求之,皆可推见。自王氏《略例》以后,诸儒皆有发明而未详备,今稍为之胪列分析,示学者观象玩辞之要,盖全经之大凡,故与纲领并叙卷首。
四、《大全》书所采诸家之说,惟宋元为多。今所收,上自汉晋,下迄元明,使二千年易道渊源,皆可览见。列《朱义》于前者,易之本义,朱子独得也。《程传》次之者,易之义理。程子为详也。二子实继四圣而有作,故以其书系经后。其余汉晋唐宋元明诸儒,所得有浅深,所言有粹驳,并采其有益于经者,又系朱程之后;其或所言与朱程判然不合,而亦可以备一说广多闻者,别标为附录以终之,稽异阙疑,用俟后之君子,是亦朱子之志也。
五、汉晋间说易者,大抵皆淫于象数之束流,而离其宗。故隋唐后惟王弼孤行,为其能破互卦、纳甲、飞伏之陋,而专于理以谈经也。然弼所得者,乃老庄之理,不尽合于圣人之道,故自《程传》出而弼说又废。今案溺于象数,而支离无根者,固可弃矣。
然易之为书,实根于象数而作,非它书专言义理者比也。但自焦赣、京房以来,穿凿太甚,故守理之儒者,遂鄙象数为不足言。至康节邵子,其学有传,所发明图卦蓍策,皆易学之本根,岂可例以象数目之哉?故朱子表章推重,与程子井称。《本义》之作,实参程邵两家以成书也。后之学者,言理义、言象数,但折中于朱子可矣。近代解经者,犹多拾术数之绪余,以矜其奇僻,而不知其非数之真也。陈事理之糟粕,而入于迂浅,而不知其失理之妙也。凡若此者,皆删不剥,以还洁静精微之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