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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4〕君子,谓其后贤后王。〔5〕小人,谓后民也。〔6〕乐,音洛。〔7〕此言前王所以新民者,止于至善,能使天下后世无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此两节咏叹淫泆,其味深长,当熟玩之。
右传之三章,释“止于至善”。〔1〕〔1〕此章内自引《淇澳》诗以下,旧本误在“诚意”章下。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1〕〔1〕犹人,不异于人也。情,实也。引夫子之言,而言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
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观于此言,可以知本末之先后矣。
右传之四章,释“本末”。〔1〕〔1〕此章旧本误在“止于信”下。
此谓知本〔1〕,此谓知之至也。〔2〕〔1〕程子曰:“衍文也。”〔2〕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1〕。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襄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1〕此章旧本通下章,误在经文之下。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1〕。小人闲居〔2〕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3〕,掩其不善,而着其善。人之视已,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4〕。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5〕”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6〕,故君子必诚其意。〔7〕〔1〕诚其意者,自修之首也。毋者,禁止之辞。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也。恶,好,上字皆去声。谦:读为慊,苦劫反;快也,足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已所独知之地也。言欲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鲁则如好好色,皆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徇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及知而已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2〕闲,音闲,闲居,独处也。〔3〕厌,郑氏读为黡。厌然,消沮闭藏之貌。〔4〕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掩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掩其恶而卒不可掩,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5〕引此以明上文之意。言虽幽独之中,而其善恶之不可掩如此,可畏之甚也。〔6〕胖,步丹反,安舒也。〔7〕言富则能润屋矣,德则能润身矣,故心无愧怍,则广大宽平,而体常舒泰,德之润身看然也。盖善之实于中而形于外者如此,故又言此以结之。
右传之六章,释“诚意”。〔1〕〔1〕经曰:“欲诚其意,先致其知。”又曰:“知至而后意诚。”盖心体之明有所未尽,则其所发必有不能实用具力,而苟焉以自欺者。然或已明而不谨乎此,则其所明又非已有,而无以为进德之基。故此章之指,必承上章而通考之,然后有以见其用力之始终,其序不可乱而功不可阙如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