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1〕,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2〕”子贡曰:“《诗》〔3〕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4〕其斯之谓与〔5〕?”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6〕”
〔1〕谄,卑屈也。骄,矜肆也。常人溺于贫富之中,而不知所以自守,故必有二者之病。无制无骄,则知自守矣,而未能超平贫富之外也。〔2〕凡曰“可”者,仅可而有所未尽之辞也。乐,音洛。好,去声。乐则心广体胖而忘其贫,好礼则安处善,乐循理,亦不自知其富矣。
子贡货殖,盖先贫后富;而尝用力于自守者,故以此为问。而夫子答之如此,盖许其所已能,而勉其所未至也。〔3〕《诗》,《卫风·淇澳》之篇。〔4〕磋,七多反。言治骨角者,既切之而复磋之,治玉石者,既琢之而复磨之:治之已精,而益求其精也。〔5〕与,平声。
子贡自以无谄无骄为至矣,闻夫子之言,又知义理之无穷,虽有得焉,而未可遽自足也。故引是诗以明之。〔6〕往者,其所已言者。来看,其所朱言者。愚按:此章问答,其浅深高下,固不待辨说而明矣。然不切则磋无所施,不琢则磨无所措。故学者虽不可安于小成而不求造道之极致,亦不可骛于虚远,而不察切己之实病也。
子曰:“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1〕〔1〕尹氏曰:“君子求在我者,故不患人之不己知。不知人,则是非邪正或不能辨,故以为患也。”
37为政第二凡二十四章。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1〕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于心而下失也。北辰,北极,天之枢也。居其所,不动也。共,音拱,亦作拱,向也。言众星四面旋绕而归向之也。为政以德,则无为而天下归之,其象如此。程子曰:“为政以德,然后无为。”范氏曰:“为政以德,则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所守者至简而能御烦,所处者至静而能制动,所务者至寡而能服众。”
子曰:“《诗》三百〔1〕,一言以蔽〔2〕之,曰‘思无邪’。〔3〕”
〔1〕《诗》三百十一篇,言三百看,举大数也。〔2〕蔽,犹盖也。〔3〕“思无邪”,《鲁颂·駉篇》之辞。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入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然其言微惋,且或各因一事而发,求其直指全体,则未有若此之明且尽看。故夫子言《诗》三百篇,而惟此一言足以尽盖其义,其示人之意亦深切矣。程子曰:“‘思无邪’者,诚也。”范氏曰:“学者必务知要,知要则能守约,守约则足以尽博矣。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亦可以一言以蔽之,曰‘毋不敬’。”
子曰:“道〔1〕之以政〔2〕,齐之以刑〔3〕,民免而无耻〔4〕。道之以德,齐之以礼〔5〕,有耻且格〔6〕。”
〔1〕道,音导,下同。犹引导,谓先之也。〔2〕政,谓法制禁专也。〔3〕齐,所以一之也。
道之而不从者,有刑以一之也。〔4〕免而无耻。谓苟免刑罚而无所羞愧,盖虽不敢为恶,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5〕礼,谓制度品节也。〔6〕格,至也。言躬行以率之,则民固有所观感而兴起矣,而其浅深厚薄之不一者,又有礼以一之,则民耻于不善,而又有以至于眷也。
第2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