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娄,古之明目者。〔2〕公输子,名班,鲁之巧人也。〔3〕规,所以为员之器也。矩,所以为方之器也。〔4〕师旷,晋之乐师,知音者也。〔5〕六律,截竹为育,阴阳各六,以节五音之上下。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阳。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应钟,为阴也。〔6〕五音,宫、商、角、徵、羽也。〔7〕范氏曰:”此言治天下不可无法度。
仁政者,治天下之法度也。”〔9〕仁心,爱人之心也。闻,去声。仁闻者,有爱人之声闻于人也。〔9〕先王之道,仁政是也。范氏曰:“齐宣王不忍一牛之死,以羊易之,可谓有仁心。
梁武帝终日一食蔬素,宗庙以为牺牲,断死剂必为之涕泣,天下知其慈仁,可谓有仁闻。然而宣王之时齐国不治,武帝之未江南大乱,其故何哉?有仁心仁闻而不行先王之道故也。”〔10〕徒,犹空也。有其心,无其政,是谓徒善。有其政,无其心,是谓徒法。程子尝言”为政须要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读法平价,皆不可阙”,而又曰“必有《关睢》、《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正谓此也。〔11〕《诗》、《大雅·假乐,之篇。〔12〕愈,过也。率,循也。章,典法也。所行不过差、不遗忘者,以其循用旧典故也。〔13〕准,所以为平。绳,所以为直。胜,乎声。覆,被也。此言古之圣人既竭耳、目、心思之力,然犹以为未足以遍天下、及后世,故制为法度以继续之,则其用不穷,而仁之所彼者广矣。〔14〕丘陵本高,川泽本下,为高下者因之,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矣。〔15〕邹氏曰:“自章首至此,沦以仁心仁闻行先王之道。”〔16〕仁者,有仁心仁闻而能扩而充之,以行先王之道者也。
〔17〕播恶于众,谓贻患于下也。〔18〕此言不仁而在高位之祸也。道,义理也。揆,度也。
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制度也。法守,谓以法度自守。朝,音潮。工,官也。
度,即法也。君子、小人,以位而言也。由上无道择,故下无法守。无道揆,则朝不信道,而君子犯义;无法守,则工不信度,而小人犯刑。有此六者,其国必亡,其不亡者侥幸而已。〔19〕辟,与辟同。〔20〕上不知礼。则无以教民。下不知学,则易与为乱。丧,去声。邹氏曰:“自‘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责其君。”〔21〕《诗》,《大雅·板》之篇。〔22〕蹶,居卫反,颠覆之意。泄,戈制反。泄泄,怠缓悦从之貌。言天欲颠覆周室,群臣无得泄泄然不急救正之。〔23〕沓,徒合反。沓沓,即泄泄之意。盖孟子时人语如此。〔24〕非,低毁也。
【TXT论坛为您提供更多更好的TXT小说,记住我们的论坛(www。txtbbs。com)】71〔25〕范氏曰:“人臣以难事责于君,使其君为尧、舜之君者,尊君之大也。开陈舍道,以禁闭君之邪心,惟恐其君或陷于有过之地者,敬君之至也。谓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看,贼害其君之甚也。”邹氏曰:“自‘《诗》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责其臣。”邹氏曰:“此章言为治看当有仁心仁闻以行先王之政,而君臣又当各任其责也。”孟子曰:“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1〕。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2〕。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3〕’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4〕。《诗》〔5〕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此之谓也。〔6〕”
〔1〕至,极也。人伦,说见前篇。规矩尽所以为方员之理,犹圣人尽所以为人之道。〔2〕法尧、舜以尽君臣之道,犹用规矩以尽方员之极,此孟子所以道性善而称尧、舜也。〔3〕法尧、舜,则尽君臣之道而仁矣。不法尧、舜,则慢君贼民而不仁矣。二端之外,更无他道,出乎此,则人乎比矣,可不谨哉?〔4〕幽,暗。厉,虐。皆恶溢也。苟得其实,则虽有孝子慈孙爱其祖考之甚者,亦不得废公义而改之。言不仁上祸必至于此,可惧之甚也。〔5〕《诗》,《大雅·荡》之篇。〔6〕言商纣之所当鉴者,近在夏柒之世。而孟子引之,又欲後人以幽、厉为鉴也。
第14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