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一)>第77章
[疏]注“先是”至“逾年”。解云:即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六年“秋,公至自伐卫”是也。注“夫人数出淫泆”。解云:即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於防”,“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之属,故言数出耳。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次不言俟,此其言俟何?据次于陉俟屈完不书俟。屈,居勿反。
[疏]注“据次”至“书俟”。解云:即僖四年经云“遂伐楚,次于陉”,传云“其言次于陉何?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是也。然则彼但录其次而不书俟,与此异,故据之。
讬不得已也。师出本为下灭盛兴,陈、蔡属与鲁伐卫,同心人国远,故因假以讳灭同姓,讬待二国为留辞主,所以辟下言及也。加以者,辟实俟。陈、蔡称人者,略以外国辞称,知微之。本为,于伪反,传及注“为久”皆同。属与,音烛。
[疏]注“陈蔡”至“伐卫”。解云:即其经云“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也。注“同心人国远”。解云:欲对齐、宋、虽亦同心而近鲁,是以不得讬待齐、宋。注“所以辟下言及也”。解云:即经下云“夏,师及齐师围成”是也。凡言及者,汲汲之辞。若此时已出师,其间更无所待,即下文言及乃至汲汲之甚者,便是鲁人欲得灭同姓,孜孜之深,是以讬待陈、蔡以辟之。注“加以者,辟实俟”。解云:若其实俟,宜但云师次于郎俟陈人、蔡人而已,何须言以乎?今言以俟陈人、蔡人,明更有由以乃始俟之,故言加以者,辟实俟也。
甲午,祠兵。祠兵者何?出曰祠兵,礼,兵不徒使,故将出兵必祠於近郊,陈兵习战,杀牲飨士卒。祠兵,音辞,祭也。《左氏》作“治兵”,下文注同。卒,子忽反。
[疏]“祠兵者何”。解云:凡出师之礼,皆有祠兵之事,而此特书,故执不知问。“出曰祠兵”。解云:何氏之意,以为祠兵有二义也:一则祠其兵器,二则杀牲享士卒,故曰祠兵矣。注“礼兵”至“近郊”。解云:时王之礼也。
入曰振旅,五百人曰旅。
[疏]注“五百人曰旅”。解云:《大司马》叙官文。其礼一也,皆习战也。言与祠兵礼如一,将出不嫌不习,故以祠兵言之;将入嫌於废之,故以振讯士众言之,互相见也。祠兵,壮者在前,难在前。振旅,壮者在后,复长幼,且卫后也。讯,音信,又音峻,本亦作“迅”。相见,贤遍反,下同。难,乃旦反。长,丁丈反。
何言乎祠兵?据不书。
[疏]注“据不书”。解云:今此书之,而言据不书者,正谓他处皆不书,即例不书矣。而此书之者,是以致难。
为久也。为久稽留之辞。
[疏]注“为久稽留之辞”。解云:为犹作,言作久稽留之辞矣。曷为为久?据取长葛久之。
[疏]注“据取长葛久之”。解云:隐五年冬,“宋人伐郑,围长葛”;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是。然则彼所以书者,讥其久。今以祠兵者,为久稽留之辞,似於义反,故难之。
吾将以甲午之日,然后祠兵於是。讳为久留辞,使若无欲灭同姓之意,因见出竟,明盛非内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