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一)>第28章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其称人何?据晋杀大夫里克,俱弑君贼不称人。濮,音卜,一音剥。
[疏]注“据晋杀大夫里克”。解云:在僖十五年夏。
讨贼之辞也。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孝之路。书者,善之也。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
[疏]注“讨贼例”至“久之也”。解云:“讨贼例时”者,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桓六年秋八月,“蔡人杀陈佗”,亦书月者,与此同也。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晋者何?公子晋也。以下有卫侯晋卒,又言立。
[疏]“晋者何”。解云:欲言次正,而文言立;欲言非正,而举众立之,故执不知问。注“以下”至“言立”。解云:以有卫侯晋卒,则知此文“卫人立晋”者,是先君之子,今始立为之君矣。又言立者篡文,知非正大子,故知公子矣。其卫晋侯卒在桓十二年冬。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诸侯立不言立,此独言立,明不宜立之辞。
[疏]“立者何”。解云:诸侯之立,例所不书,今特言立,故执不知问。
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也。
[疏]注“据尹”至“朝也”。解云:在昭二十三年秋。
众立之之辞也。晋得众,国中人人欲立之。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不称人。碏,七略反,一音十洛反。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凡立君为众,众皆欲立之,嫌得立无恶,故使称人,见众言立也,明下无废上之义,听众立之,为立篡也。不剌嗣子失位者,时未当丧,典主得权重也。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卒日,葬月,达於《春秋》,为大国例。主书从受位也。篡,初患反。
[疏]注“不剌”至“权重也”。解云:剌桓公嗣子失位者,即不书晋之立矣,故襄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襄二十六年传云“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彼注云“欲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今书晋立,则不剌嗣子可知。注“月者”至“国时”。解云:大国篡例月者,即此文冬十二月“卫人立晋”;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是也。而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不月者,彼注云“不月者,移恶于鲁也”。其小国时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之属是也。注“立纳入皆为篡”。解云:立为篡者,此文“卫人立晋”,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之属是也。其纳为篡者,“纳顿子于顿”,及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之属是也。其入为篡者,小白,阳生之属是也。注“卒日”至“大国例”。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秋,“八月,葬宣公”之属是也。注“主书从受位也”。解云:谓主恶晋之从立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五年,春,公观鱼于棠。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公曷为远而观鱼?据浚洙也。观鱼,《左氏》作“矢鱼”。浚,思俊反。洙,常朱反。
[疏]注“据浚洙也”。解云:庄九年“冬,浚洙”,传曰“洙者何?水也。浚之者何?深之也。曷为深之?畏齐也”,注云“洙在鲁北,齐所由来”。然则近国北自有洙水,何故远至棠地而观鱼乎?故难之。
登来之也。登,读言得。得来之者,齐人语也。齐人名求得为得来,作登来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登来,依注登音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