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一)>第151章
[疏]注“恃晋”至“是也”。解云:即彼传云“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注云“有力焉者,有力于晋也。言恃晋有属已力以归”是。
君人则巳出,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元咺出奔晋是也。以为不臣也。故不从犯伯执,为天子所还,言复归,从出入无恶言归,以见元咺有出入罪,卫侯得杀之,所以专臣事君之义。名者,为杀叔武之恶天子归有罪也。执归不书,主书者,名恶当见。以见,贤遍反,下同。为,于伪反。恶天,乌路反。
晋人、秦人围郑。介人侵萧。称人者,侵中国,故退之。
[疏]注“称人者”至“退之”。解云:正以上二十九年来朝称名,今不名,故知此称人者,退之也。
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与葵丘会同义。
[疏]注“与葵丘会同义”。解云:葵丘之会在上九年,“公会宰周公”以下“于葵丘”,彼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也”。此宰周公亦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聘诸侯,恶不胜任,故云与葵丘同义。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不举重者,遂当有本。桥君,居表反,本又作“矫”。
[疏]“大夫无遂事”。解云:正以臣无自专之道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恶乎取之?以不月,与取运异,知非内叛邑。恶,音乌。
[疏]注“以不月”至“叛邑”。解云:昭元年“三月,取运”,传云“运者何?内之邑也。其言取之何?不听也”,注云“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取以起之。月者,为内喜得之,故书月也。此不书月,与彼异,知非内之邑,是以传云“恶乎取之”,犹言何处取之。
取之曹也。曷为不言取之曹?据取丛言邾娄田也。讳取同姓之田也。同姓相贪利,恶差重,耻差深。恶差,初卖反,下同。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据伐同姓不讳。即有兵,当举伐曹,下日,若甲戌取须朐。
[疏]注“即有兵”至“须朐”。解云:即文七年“春,公伐邾娄。三月,甲戌,取须朐”,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注云“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
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也。班者,布徧还之辞。布徧,音遍,下文同。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则何讳乎取同姓之田?据晋还之得为伯。
[疏]注“据晋还之得为伯”。解云:即上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是也,何者?称侯以执,伯讨之文。然此传云“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正指上二十八年执曹伯以畀宋人之文。言晋还之者,谓执曹伯而还诸侯之田矣。
久也。鲁本为霸者所还,当时不取,久后有悔,更缘前语取之,不应以复得,故当坐取邑。
公子遂如晋。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曷为或言三卜,或言四卜?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三卜何以礼?四卜何以非礼?据俱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