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义与上同。复发传者,乐道人之善。复,扶又反。
[疏]注“义与同上也”。解云:谓亦与上致女,皆同书纳币矣。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晋人执郑伯。
晋栾书帅师伐郑。
冬,十有一月,葬齐项公。
楚公婴齐师师伐莒。庚申,莒溃。日者,录责中国无信,同盟不能相救,至为夷狄所溃。溃,户内反。
[疏]注“日者录责”至“狄所溃”。解云:正以凡溃例月,即僖四年春,王正月,蔡溃;文三年春,王正月,沈溃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如此解。
楚人入运。
秦人白狄伐晋。
郑人围许。
城中城。
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率师侵郑。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其言乃不郊何。据上不郊不言乃,僖公不从言免牲也。
[疏]注“据上不郊不言乃”。解云:即上七年夏,“不郊犹三望”是也。注“僖公不从言免牲”。解云:僖三十一年夏,“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是也。
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不免牲,当坐盗天牲,失事天之道,故讳使若重难不得郊。难,乃旦反。
[疏]注“使若重难不得郊”。解云:宣八年传云“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何氏云“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下昃日昳久,故言乃”。然则乃者难之深,今经云“乃不郊”,故云使若重难不得郊也。重难之义,皆出於乃字。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不致者,成公数卜郊不从,怨怼,故不免牲,不但不免牲而巳,故夺臣子辞以起之。数,所角反。怼,直类反。
[疏]注“不致者”至“牲而巳”。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注云“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然则此经“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伐郑”,亦是二国以上,若得意宜致会,不得意宜致伐。今全不致,故如此解也。言成公数卜郊不从者,即此上文“五卜郊,不从”是也。五卜郊,卜之多者,故言数。云不但不免牲而巳者,谓成公意,卒竟而不复郊。知如此者,正以不免牲,上文巳有说。今此仍不致,故知更有罪也。注“故夺臣子辞以起之”。解云:谓不致也,夺其臣子之辞,以起见其罪矣。所以不致得谓之夺臣子辞者,桓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书至,似若不得脱危然,故曰夺臣子辞也。桓元年注云“不致之者”至“故复夺而凡夺臣子辞,成诛文也”者,义亦通于此。
第5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