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二)>第33章
[疏]注“晋见庄”至“立威行”。解云:即上十一年讨夏徵舒,是其行义也。讨陈既得,郑人遂服,是其功立威行也。注“救郑”至“之不止”。解云:上文“令之还师”之下,注云“言还者,时庄王胜郑去矣,会晋师至,复还战也”。以此言之,晋师未至之时,楚师已解去也,非谓晋人击之令解也。言犹击之不止者,谓欲一逐而击之,非谓已击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
[疏]注“日者”至“深责之”。解云:《春秋》之义,灭例书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今乃书日,故解之也。言属上有王言,谓适上文云“庄王曰:“嘻!吾两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之还师,而佚晋寇”者,王霸之言也。王者之道,宜存人矜患,今反灭人,为过深矣,是故书日变於常例,故曰深责之耳。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同盟于清丘。
宋师伐陈。
[疏]“宋师伐陈”者。案诸家经皆有此文,唯贾氏注者阙此一经,疑脱耳。卫人救陈。
十有三年,春,齐师伐卫。
夏,楚子伐宋。
秋,<虫衆>。先是新饥,而使归父会齐人伐莒,赋敛不足,国家遂虚,下求不已之应。<虫衆>,音终。
[疏]注“先是新饥”。解云:即十年冬书饥是也。注“而使”至“伐莒”者,解云:即上十二年“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是也。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日者,公子喜时父也,缘臣子尊荣,莫不欲与君父共之,故加录之,所以养孝子之志。许人子者,必使父也。
[疏]注“日者公子”至“使父也”。解云:正以曹为小国,卒月葬时,即昭十八年“三月,曹伯须卒”,“秋,葬曹平公”之属是。今而书日,故以加录解之也。公子喜之让,在成十三年“曹伯庐卒”处也。其传云云之说,在昭二十年“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之下。云所以养孝子之志者,正以喜时之让,而《春秋》尊荣其父,故曰养孝子之志也。云许人子者,必使人父也者,谓喜时为子,必使其人父亦尊荣,是以加录之,似若襄二十九年传云“以季子为臣,则宜有君者也”之类也。
晋侯伐郑。
秋,九月,楚子围宋。月者,恶久围宋,使易子而食之。恶,乌路反。
[疏]注“月者”至“而食之”。解云:正以凡围例时,即上十二年春“楚子围郑”之属是。今而书月,故解之。言使易子而食之者,下十五年传文。
葬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