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姜嫄”至“所生”。解云:即《诗》云“履帝武敏歆”文。《周本纪》云“有邰氏女曰姜嫄,为帝喾元妃,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或弃山林寒冰之上”云云,“姜嫄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是也。
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据方父事天。
[疏]注“据方父事天”。解云:言既以为父,特祭何嫌而要须以祖配祭之乎?故难之。
自内出者,无匹不行。匹,合也。无所与会合则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必得主人乃止者,天道闇昧,故推人道以接之。不以文王配者,重本尊始之义也,故《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上帝,五帝,在太微之中,迭生子孙,更王天下。书改卜者,善其应变得礼也。迭,大结反。更王,音庚;下于况反。
[疏]注“必得”至“主之”。解云:正谓天之精神灵不明察矣。注“上帝”至“礼也”。解云:此五帝者,即灵威仰之属。言在太微宫内迭王天下,即《感精符》云“苍帝之始,二十八世,灭苍者翼也”,彼注云“尧,翼之星精,在南方,其色赤”;“灭翼者斗”,注云“舜,斗之星精,在中央,其色黄”;“灭斗者参”,注云“禹,参之星精,在西方,其色白”;“灭参者虚”,注云“汤,虚之星精,在北方,其色黑”;“灭虚者房”,注云“文王,房星之精,在东方,其色青”。五星之精,是其义。
葬匡王。
[疏]“葬匡王”。解云:天子记崩不记葬,今而书者,正以去年“十月天王崩”,至今年春未满七月,即文九年传曰“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我有往者书”。然则此未满七月,所谓不及时书也。
楚子伐贲浑戎。贲浑,旧音六,或音奔;下户门反,二传作“陆浑”。
夏楚人侵郑。
秋,赤狄侵齐。
宋师围曹。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葬郑缪公。葬不月者,子未三年而弑,故略之也。缪,音穆。
[疏]注“葬不月”至“之也”。解云:即下四年“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是也。然则《春秋》之内,卒日葬月,大国之常。今而不月,故为此解,似若定公十三年“春,薛伯定卒”,何氏云“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之类也。考诸旧本皆无注,然则有者,衍字耳。而不月者,与卒同月故也,即隐三年传云“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何氏云“慢薄,不能以礼葬”是也。然则薛伯定之子是失众见弑者,即定十三年“薛弑其君比”,称国以弑是也。今此缪公之子,为公子归生弑之,非失众之文,是以经书“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而不略之。以此言之,有注者非也。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此平莒也,其言不肯何?据取汶阳田不言棘不肯。
[疏]注“据取汶”至“不肯”。解云:即成二年秋“取汶阳田”,至三年“秋,叔孙侨如率师围棘”,传云“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其言围之何?不听也”,何氏云“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围以起之”是也。
辞取向也。为公取向作辞也。耻行义为利,故讳使若莒不肯听公平,伐取其邑,以弱之者,愈也。莒言及者,明非莒不肯起其平也。书齐侯者,公不能独平也。月者,恶录之。公为,于伪反。
第1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