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二)>第15章
[疏]注“礼父”至“不从政”。解云:《礼记·王制》文也。此政,谓税矣。注“故孔子”至“卒哭而致事”。解云:《曾子问》文。郑云“致事者,还其职位於君”是也。注“君子”至“亲也”。解云:亦《曾子问》文。彼云“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乎”,郑云“二者恕也,孝也”者是。
已练可以弁冕。此说诗衰正失,非谓礼当然。弁,礼所谓皮弁、爵弁也。皮弁,武冠。爵弁,文冠。夏曰收,殷曰冔,周曰弁。加旒曰冕,主所以入宗庙。冔,况甫反。
[疏]注“夏曰”至“曰弁”。解云:即《郊特牲》云“周弁、殷冔、夏收”是也。注“加旒曰冕”。解云:何氏以为弁冕之形制一耳,但加旒为异矣。注“主所以入宗庙”。解云:以其文冠故也。
服金革之事,谓以兵事使之。君使之,非也。非古道也。臣行之,礼也。臣顺为命,亦礼也。此与君放之非,臣待君放正同,故引同类相发明。闵子闵子骞,以孝闻。
[疏]注“闵子骞以孝闻”。解云:出《论语》也。
要绖而服事。礼,已练,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要,一遥反。
[疏]注“礼已”至“乎带”。解云:间传文。
既而曰:“若此乎,古之道不即人心?”既,事毕。言古者,不敢斥君。即,近也。退而致仕。退,退身也。致仕,还禄位于君。孔子盖善之也。善其服事,外得事君之义;致仕,内不失亲亲之恩。言古者,又孙顺不讪其君也。不言君子者,时贤者多以为非,唯孔子以为是。孙,音逊。
[疏]“孔子盖善之也”者。盖,犹是也。言於此三事,孔子皆善之。其三事者,初则要绖而服事,次则谓君为古者,后则退而致事是也。
公会齐侯于平州。
公子遂如齐。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据曹取之不书。济,子礼反。
[疏]注“据曹取之不书”。解云:即僖三十一年“取济西田”,传云“恶乎取之?取之曹也。曷为不言取之曹?讳取同姓之田也。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也。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则何讳乎取同姓之田?久也”,何氏云“鲁本为霸者所还,当时不取,久后有悔,更缘前语取之,不应复得,故当坐取邑”。其济西田本鲁物而曹取之,不书之矣。
所以赂齐也。鲁所以赂遗齐,故称人,共国辞。遗,唯季反。
[疏]注“鲁所”至“国辞”。解云:谓一“人”字,齐、鲁共有,何者?鲁人篡弑,以地赂人;齐人失所取篡者之赂,皆合称人故也。
曷为赂齐?据上无战伐,无所谢。
[疏]注“据上”至“所谢”解云:正决哀七年“秋,公伐邾娄。八月,巳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八年“夏,齐人取讙及僤”,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所以赂齐也。曷为赂齐?为以邾娄子益来也”。然则此文之上,不见战伐之文,应无所谢,曷为以也赂齐乎?故难之。
为弑子赤之赂也。子赤,齐外孙,宣公篡,弑之。恐为齐所诛,为是赂之,故讳使若齐自取之者,亦因恶齐取篡者赂,当坐取邑。未之齐坐者,由律行言许受赂也。月者,恶内甚于邾娄子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