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则既无与其他诸世界的这种联系,则可能有理论,承认重生只是恒常底迁居;在这理论中,其他世界的存在,与心灵之留连于其他界中,皆非真实,非在任何阶段上为这系统的必要底部分。也可能有另理论,说此过程于凡人皆为强迫底规律,没有立时底投生;心灵需要预备期,安排他的新底投生和新底经验。这两理论之折衷说法也可能有:时若心灵尚未成熟,不能入乎高等世界存在,则迁移可能是第偏行规律;度到其他界则是后起的律则。甚至还可有第三阶段,如人有时提出的,其同心灵是强盛发展了,其自然诸部分那么在精神上生动了,他无需中间期,却能立刻继续投生,以成其更迅速底进化,没有间歇期的迟滞。在流俗理念中,得自那些承认轮回的宗教者,其中有矛盾之处,而在流俗信仰的方式下,不费力于加以调叶的。方面有此信仰,难属模糊,亦颇普遍,说死后随即或近于立刻擅得另身体。另外方面,有那古老底宗教信理,人死后有在地狱或天堂中的生活,或者,可能的,在其他世界或有体的格位上的生活,这是心灵在他的物理存在中之功德或罪业所求得或招惹的;其还生于世同,只是富其功德或罪业皆已销尽之后,其有体是已准备于另世间生命了。这矛盾会销失的,设若我们承认可变换的运动,依于心灵在‘自然’中的显示裹所达到的进化阶段;切则皆依乎其能量的程度而转,能进入高于人世生命的高等格位之能量。但是在寻常投生转世的见解中,精神进化的理念不是显露的,她只暗涵放这事实中,即心灵应当达到那点,在那点上她已变到超出了再生的需要,能够回到他的永恒底源头了;但是倘若没有渐渐底分了等级的进化,这点也样可由曲折混沌底运动而达到的,只是那运动的规律不容易决定罢了。这问题的决定底解决,依乎心灵底探讨和经验;在此我们只能讨论是否在事物的自性中,或在进化程序的逻辑中,为此任何运动有明显底或暗含底需要,为了立刻从身体转到另身体,为了逗留或间歇,在自具形体的心灵原则投入新生以前。在其他世界中的生命,作为种半个需要,机动底和实际底而不必是真元底需要。
起于正本这事实,即各个不同底世界原则,皆彼此相交织,且在某方式上相互依倚,亦起于这事实在我们的精神进化的程序上所必有的效果。但是这也可能时期遭到反作用,由于浮世的更大底牵引或吸力,或进化着的本性之过重底物理性之吸引。我们的信仰是上升着的心灵,出生于人的形体中,而且在那形体中反复重生,倘若不如此则他不能完成她的人道底进化,这信仰从推理底智术观点看来,是安立在这种基础上,即心灵进步地上升,入乎高等而又高等底土地存在,经达到人类水平了,其反复出生为人组合了次序,于本性的生长是必需底;简短在世间的生,为了进化之用显然是不够的。在系人类投生之早期中,时当原始人道期,初看似乎有常常反复顿时转生的某种可能性,再三在个人类形体中之新生,立即随着前身体因组织了的‘生命能力’之停止或摒弃而消亡,其结果之物理散坏我们所称曰死者。
但什么谁化程序的必需乃迫出这样系顿时底再生呢?明显的,这只能是强迫的,若长此这心灵底个性不是秘密底心灵元体本身,而是自然有体中之心灵形成,尚未十分进化,尚未充分发展,而是那么不充分地形成了,以致他不能留住,除了依赖这生的心思底,情命底,和身体的个人性之不间断的持续:尚不能在其本身坚住,摒弃她的过去底‘心思’形成和‘生命’形成,在有益底间断后建立些新底形成,他不得不被迫而立刻将其基本底粗重人格,转移到新身体加以保存。是可疑的,我们是否有正当理由,以这么全然不充分底发展归到那么强健个体化了的有体,竟已远达于人类知觉性的。
纵使在他的最低底正常度上,人类个人仍是个心灵,经过分明底心思体而作为,无论他的心思怎样形成不良,怎样受限制和压抑,怎样专注且封裹于身体底和情命底知觉性中,不能或不原自离出其低等形成。可是我们不妨假定其有向下的执着,那如此强盛,以致强迫此有体迅速重擅身体生命,因为他的自然形成,真是不适宜于任何其他事物,或惯放任何高等界。进者,或许是人生经验可能太短促且不完全,以致强迫心灵立刻再生以成其继续。在‘自然’程序之繁复错杂中,其他的需要,影响,原因皆可能有,譬如世间欲望的强烈意志迫求圆成,这也将强使同此坚住底人格形成,立刻投生于新底身体。但总归是重生转世之交替程序,‘人’之再生于非但是新身体中,亦且在新底人格形成中,乃是性灵体所取的寻常路线,旦她已达到其进化轮转中的人类阶段后。因为心灵人格,当其发展时,必得到足够底权能,以统治她自体的自然形成,也必须得到充足底自我表现底心思底和情命底个性而自存,不用物质身体的支持,亦以此而克服任何过度稽迟着的封物理界和物质生活的耽执:她必舍是充分发达了,得以自存于微妙躯体中,如我们所知为特着底外壳或封套,和内中有体之正当底微妙物理底支持者。是心灵个人,性灵体,乃长存而带着心思和生命走上她的旅程,是在微妙躯体中,她乃出离她的物质住宅;两者皆必已充分发展乃成此迁出。
第5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