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神圣人生(三)>第33章
有我们的身体之前,将是其成份从各种物理原素集合了,由於种子与食物之为其工具,也许是在幽暗底但常是物质底能力之影响下,而我们的知觉底有体之生前,则是遣传之一制作,或以其他某些在普遍底‘物质’中的物理情命底或物理心思底施为,由我们的父母的身体,由种子,因子,和染色素,导起其作用而建造个人。身体的死后,则是散解而归于物质原素,知觉体的死后,则是还堕入‘物质’,其活动的有些效果犹存於人类的普通底心思和生命中:这种下十分虚幻底存留,将是我们的长生不死之唯一机会。但‘物质’的宇宙性,既已不复能认定是可给‘心思’的存在以任何充分底解释,而且,诚然,‘物质’本身,又不复能单独以‘物质’而解释,因为他好像不是自体存在底,我们便又从这容易而且明白底解答被推回,只好寻其他假定。许多假定中间的一个,便是古老底宗教神话和教条底神秘说,说一位上帝恒常从他的自体中创造出一些不死的心灵,或怎样由他的‘灵气’或生命机能,是当这麽假定的,加进物质底‘自然’中,或毋宁可说是加到他在其中所创造的身体中,而且以一精神原则在内里使之灵活。当作一信心之神秘说,这是听人自许的,无需考验,因为信心的神秘,原是超出问难和考查以外而立的;但是在理智舆哲学上,这缺乏了起信力,配合不上已知的事物秩序。因为这包含两个矛盾,更加需要是正,然后甚至方可与以任何考虑。第一,时时创造有体,在时间中有其始而无其终,而且,甚者,以身体之出生而生,却不以身体之死亡而灭;
第二,他们擅有一围已制成的混合了的性质,美德,罪恶,能量,缺陷,气质上的和其他底长处和劣点,全然不是以其生长而造成的,却是以武断底命令倘若不是由遣传律,而给他们造成的,但为了这些,为了这些的完善连用,‘创造主’却要他们负责。我们可以至少,机且可以,保持某些事物为哲理推论的合法假定,而以否定这些假定的负担,公正地加到他们的反对者身上。在这些条陈上有道么一个原则,即凡无终者必未曾有始;凡有始者或为创造成者,必有一终,由于创造而且保持他的程序之终止,或由组成她的材料之消散,或其所以创生之为用已穷。设若此一律则有其例外,则必然是由精神之降入物质中,以神性使物质生动,或给予物质以其自体的不死性;但如此降下的精神,本身是不死底,不是作成或创造出的。设若心灵是为使身体生动而创造了,设若他之入乎存在是依赖身体,则身体消逝之后,他没有存在的基础或理由了。自然应当假定,所给出而使身体生动的气息或机能,必在身体终竟消散之后回到其‘创造者’那里。设若,相反的,他仍然坚住,为一不死底有身之物,则必然有一微妙底或性灵底身体。他在其中继续存在,而且,也可相当地确定,这一性灵底身体和其中的寄居者,必对这物质躯体为先已存在:若是假定所以创造她们,原是要寄居於那短促而且可灭的形式里,则不合理;
一永生底有体不能是创造中这么一倏忽底偶然事件之结果。倘若心灵犹在,但在一没有了身体的情况中,则她原来亦必不依乎一身体而存在;他必定当作一尚未具形体的精神而存在于生前,亦如其在已脱去形体的精神元体中犹坚住于死后。复次,我们能假定凡我们在‘时间’中见到是发展的某一阶段之虚,则那发展必已有一遏去。因此,倘若心灵进到此生而有人格的某一发展,则必然在以前诸生,在此世或在余处准备了他。或者,倘若他只取起一已制好的生命和人格,非他所准备的,也许是一生理底,情命底,和心思底遣傅所作好的,则他本身必是个什么,全然不依赖那生命和人格,是一个什么,只偶然与那心思和身体相聊,因此不能真为在此心思和身体中所作的或所发展的什么所影响。设若心灵是真实底,不死底,不是一构成的有体或有体之相,则他必然是永恒底,在过去无始,一如在未来无终;但是,倘若其为永恒底,则必或为一无变易底自我,不为生命及其条件所影响,或为一无时间底‘补鲁丽’,一永恒底和精神底‘个人’,如时显示或尊源出一变易着的人格之川流。倘若她是这么一个‘人’,则他只能在一有生有死的世界里显示此人格之川流,由擅有相续诸身体,言以蔽之,由恒常或反复再生於‘自然’的诸多形式里。但是,心灵的不死性或永恒性,非顿然强加,即算我们不用永恒底‘物资’以解释万事万物。因恩我们也有此假说,假设是初原底‘一体性’,万事万物由之起始,以之生存,归之而止息者,有其某些机能,创造了一暂时底或现似底心灵。
一方面,我们能在近代的某些理念或发现的基础上,建树这理论:一宇宙底‘无心知者’创造着一暂时底心灵,一知觉性,这经过一短期活动之后便消灭了,回到‘无心知者’。或者,可能有一永恒底‘变易’,自显於一宇宙底‘生命力量’中,以‘物质’之出现为其施为之客体底一端,以‘心思’之出现为其主体底另一端,‘生命力量’的这两个现相之交互作用,遂造成我们的人类生存。另一方面,我们有那古老之说,一‘超心知者’唯独存在,一永恒底不可改变的‘有体’,他容许、或由‘摩耶’、而创造一个人底心灵生命之虚幻,在这现相底‘心思’和‘物质’的世界中,而这雨者究竟皆不真实,促使其有、或擅有一暂时底和现相底真实性,因为一不可改变的和永恒底‘自我’或‘精神’是唯一底元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