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是一,但这一性是无限底,在自体中包含他自体之无限多数或多性,这‘太一’亦即是这‘大全’;他不但是一真元‘存在’,亦且是一‘大全存在’。‘太一’之无限多性与‘多’之永恒一体性,乃一真实性的雨真实或两方面,这显示建立於其上的。以此显示的基本实理之故,‘本体’对我们的宇宙经验自呈於三姿态中,超宇宙底‘存在’,宇宙底‘精神’,及‘多’中之个人‘自我’。但是这多性容许知觉性的一现相上的分化,一功能上底‘无明’,其中‘多’,诸多个人,不复觉识永恒自体存在底‘一性’,而且遗忘宇宙底‘自我’之一性,他们以之而生,而动作,而有其自体的。但是,以秘密底‘一体性,之力,在变是中的心灵,为其自所未见的真实性所驱,为进化底‘自然’之玄秘压力所迫,要出脱这‘无明’境界,而且终於恢复唯一‘神圣本体’之明,及其与之为一的一性,并且同时恢复其与一切个体与整个宇宙之精神底一体性。她应当变到不单是觉识他自体在宇宙中,亦且觉识宇宙在他自体中,及宇宙‘本体’之为他的更大底自我;个人应将自己宇宙化,同时又变到觉识他的超宇宙底超上性。真实性的这三个方面,必然被包括在心灵的真理及宇宙显示的真理中,而且这必需,必然决定进化底‘自然’之程序的终极趋向。一切存在观念,如缺乏‘超上性’且忽略他的,必然不是有体的真理的完全叙述。泛神论的观念,见‘神圣者’与‘宇宙’之同一性,这是一真理,因为凡此一切是者皆是‘大梵’;但时若他失却且芟去超宇宙底‘真实性’,则他短缺了全般真理。
在另一方面,那唯独肯定宇宙,却视个人为宇宙‘能力’之一副产品而遣除之者,那每种观念错在过於着重世界运动的类似底事实一方面;这只在自然底个人为真实,甚至还不是其全部真理;因篇自然底个人,自然有体,诚然是宇宙‘能力’的一产品,但同时也是心灵的一自然人格,内中有体和个人的一表现底形成,而且这心灵不是宇宙‘精神’的一可灭的细胞,或可销融的一部分,却在‘超上性’中有其原始底永生真实性。这是一事实,宇宙‘本体’以个人有体而表现其自体,但这亦复是一真理,‘超上真实性’变以个人存在与‘宇宙’而自表:心灵是‘无上者,的永恒底一部分,不是‘自然’的一小分。但是同等的,任何观念,视宇宙只存在于个人知觉性中者,也很明显的,必为一段片底真理:这以见知精神底个人之宇宙性,和他在他的知觉性中怀抱此整个宇宙之权能,而得到是正;但存在的真理,既不是宇宙亦不是个人知觉性;因为这二者皆依乎超上底‘神圣本体’,且以之而存在。这‘神圣本体’,‘真、智、乐’,是非人格性底,同时又是人格性底,这是一‘存在’,为一切真理,力量.权能,存在者的渊源和基础,但他亦复是唯一超上‘知觉体’,与‘全人’,以凡一切知觉底有体为其自我和人格;因为‘他’是他们的最高‘自我’,和普偏内寓着的‘当体’。
宇宙中的心灵,有此一需要,因此也是进化底‘能力’之内中趋向及其究竟原旨,要生长到他自体的真理中,要与‘神圣本体“为一,要将其自性升高到‘神圣自性’,其存在升高到‘神圣存在’,其知觉性升高到‘神圣知觉性’,其有体的悦乐升高到神圣底‘有体之悦乐’,而且,将这一切收纳入他的变是中,化此变是为那最高‘真理’的表现,内中保有‘神圣自我’,和她的存在之‘主宰’,同时又全般为‘他’所保有,为‘他的神圣能力’所推动,而生活行动于一完全底自我奉献典归顺中。在这方面,存在的二元论和有神论的种种观念,肯定上帝和‘灵魂’的永恒真实底存在,与‘神圣能力’的永恒真实存在和宇宙作用者,亦复表白整体存在之一真理:但他们的表呈又短缺了真理之全,倘其否定上帝与心灵的真元底一体性,或他们究竟为一之能性,或忽略心灵之融入‘神圣一体’的至上经验之所以然,由爱,由知觉性之结合,由存在入乎存在之混融。‘本体’在我们的宇宙中之显示,取一内人作用,即外发作用之出发点,‘物质’为最卑底一级,‘精神’篇最高峯,在下降入内入作用时,可分辨七个显了体的原则,显示着的‘知觉性’之七个等级,于此我们能得到一知见或一具体底实践,知见或实践其在此世间之内在性与当体现前,或得到其一反映出的经验。前三皆原始底和基本底原则,他们形成宇宙底知觉性境界,我们能上达的;时若我们这样作,我们能觉识基本显示的或精神真实性的自我表呈之最高诸界或水平,其间居前的,有‘神圣存在’,‘神圣知觉性’的权能,存在的‘神圣悦乐’之幸福,三者为一体,非是像在此世间隐藏了或乔装了,因焉我们能在他们的充分独立真实性中保有他们,第四原则,超心思底‘真理知觉性’,是与他们相聊的;
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