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错误,虚伪,不正,恶,在个人的知觉性与意志中的由来和性质;有限底知觉性自无知性出生,是错误之源;个人执着此限制与从之出生的错误,乃虚妄之源,不正底知觉性为生命私我所统治,乃恶之源。但这是明显的,它们的相对底存在,只是现相,为宇宙‘力量’在其驱向进化底自我表现时所投起的;是在那里,我们乃当寻究这现相的意义。因为生命私我之出现,如我们所见到的,是宇宙‘自性’的机械,所以肯定个人,所以使他从下心知者的非决定底聚本质自己脱离,所以使知觉底有体,在‘无心知性’所准备的基地上出租;私我的生命肯定的原则,乃是必有底后果。个人私我,是实用底和有效底虚撰,秘密自我之翻译为表面知觉性之名相,或真实自我在我们的表面底经验中之主观底代替者:它被无明从他个自我与内中‘神明’分隔,但仍然秘密被推向进化底殊异性中之体化;它在它自体后面有虽属有限而是向无限者的行动。但这,在无明底知觉性之名相中,自翻译为扩张的意志,要扩张为无边底有限者,要尽其可能取切归入自体,要进人每事物中而占有它,甚至要为其所占有,倘若它以此而能感到自体是满足了,且在他者内中生长,或经过他者而生长,或能以屈服而采纳他者的有体和权能,或以此而得到佐助,或动力,为了它的生命肯定,它的生命悦乐,它的心思底,情命底,或生理底存在之增加丰富。
但是,因为它是当作个别底私我,为了个别利益而作这些事,不是由知觉底交易和相互性,不由体性,于是人生之乖戾,行突,争端皆起了,是这人生之乖戾与争端的产品,我们称之曰错曰恶。‘自然’容许他们,因为它们皆是进化的必要条件,于别开了的有体之生长为必需;它们皆是无明的产品,为建立于分化上的无明底知觉性所支持,为以分化而作为的意志所支持,为乐于分化的无明底存在之悦乐所支持。进化的本意,以恶如以善而有为;它必须利用切,因为拘束于有限底善,会禁闭而且阻止意向着的进化;它利用任何可得的材料,尽其所能施工:这便是为什么我们见到恶出自我们所称为善者,善出自我们所称为恶者的理由;而且,倘若我们见到曾所认为恶者,竟又被许为善,被认为善者,竟又被视为恶,这是因为我们的二者的标准皆是进化底,有限,而且可变的。进化底‘自然’,世间的宇宙‘力量’,似乎于此相对反者任何方,初无偏好,为了达它的目的,两者同用。却又是同此‘自然’,同此‘力量’,使人沈重负担善与恶的意识,坚持其重要性:然则,明显的,这意识也有进化的目的;它也当是必需底,它应当有在于此,乃可使人留下某些事物在后,进向其他,直到他能双超善恶而入乎某些‘至善’,为永恒且无限者。但是,‘自然’中这进化底本意,如何自臻于圆成呢?
用那种权能,手段,动力,以什么选择与和合的原则和程序呢?自古至今,人类的心思所探用的方法,常是取与弃的原则,这所取的形式有多种,或是宗教上的认可,或是人生之社会律或道德律,或是伦理底理想。但这是经验底手段,触不到这问题的根本,因为它见不到它所试要医治的疾病的原因与由来;它只处理症象,又处理匆促草率,不知道在‘自然’的目的上它们作何功用,又不知道在心思与生命中,有什么支持它们,保持它们存在。进者,人类的善与恶皆是相对底;伦理所建立的标准皆是不定,亦复相对:此或彼宗教所禁止的,社会意见所认为善或恶的,被想为于社会有益或有害的,人的某暂行法律所许或所不许的,是、或被视为于己或于人有补助或有损伤的,与这个或那个理想相合的,为个本能我们所称为良心者所推进或所阻遏的,凡此种种观点之混合,便是决定着的杂性理念,组成了道德的复杂本质;在凡此切中,皆有真理与半真理与非真理之恒常底参合,这尾随着我们范限着的心思底‘明?无明’的切活动之后。心思底管制,制住我们的情命底和身体底欲望和本能,制住我们的个人底和社会底作为,以及与他人的交接,这,在我们之为人类,是必不可少的;于是道德创造了标准,以之我们能指导我们自己,建造习惯底管制;但管制常是不完善底,只是权宜之计,不是解决:人总是常仍其为他之为他,与他尝是他那样,是善与恶的混合,罪恶与美德并有,是心思底私我,不完善地主制他的心思底,情命底,和物理底本性。
要选择,从我们的知觉性和行为上,要保持那切对我们似乎是善者,要弃拒那切对我们似乎是恶者,以此而重新形成我们的有体,重新组成且铸造我们自己,成为理想的造像,这种企图,是更深底伦理动机,因为这较近于真结论了;这奠基于健全底理念上,即我们的人生是变易,有什么我们应当变成者和是者。但是人类心思所建造的理想,皆是选择性底,相对性底;严格依照它们而将我们的本性铸成,便是限制了我们自己,作成了构造,在应当生长为更大底有体之处。对我们的真号召,乃‘无限者’和‘无上者’的号召;‘自然’所加于我们的自我肯定和自我否定,两皆是响应那个的运动。是自我肯定和自我否定的正道双合,代替私我的不正、因为是无明之道,代替‘自然’之是与非的行突,乃我们所当发现的。
第8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