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神圣人生(二)>第43章
倘若它不是’无心知底黑暗,中的偶然事物,或许它是超心知底‘光明’之错误,向下的颠踬。倘若这事物观念有完全底有效性呢,则唯有绝对底理想主义者,也许是从某高上存在界遣下的,不能忘记他的使命,被神圣底爱力钉住在不可抑遏的热情中,或有不见底‘神主’,以其光明与力量与呼声,支持他在平静底和无限底坚忍中,能够在这种情况下,在自己尤其在不信或疑惑底世界前面,仍坚持树立起人类努力之充分成功的希望。
实际,大多是人或从头便将其弃绝,或终放从之退转,在经过番早期底热烈之后,以为已证明是不可能了。致底唯物主义者,寻求局部底、短促底权能,知识,快乐,只有那么多,如‘自然’的统治着的无心知底命令所许与的,许给人的奋斗着的知觉性,倘若他承认他的分际,服从她的法律,以他的启明了的意志,尽可能好好利用它们,如它们的无情底机械性所可容许的。宗教家则寻求他的启明了的意志,爱,或神圣有体之统治,他的天国,在那彼方世界中,凡此皆为纯洁而且永恒。哲理底神秘主义者,则弃拒切,以为皆是心思底虚幻,企慕在某种涅盘中之自我灭无,或不然,则沦没入无相底‘绝对者’中;倘使为虚幻所驱的个人之心灵或心思,已萝到在这‘无明’之暂现旋灭的世界中之神圣实践,则它终于必认识它的错误,放弃它的唐劳。虽则如此,既有此存在的两方面,‘自然’之愚闇与‘精神’之光明,既在它们之后有此‘真实性’,则仍然可能有调协;或无论怎样,架度这鸿沟,如韦陀神秘寓言所预示的,有其可能。是这可能性的敏锐意识,取了各种不同①Ashwattha,在佛教称之为‘菩提树’。喻为此宇宙,根在上而枝在下,早见黎俱韦陀;亦见髠发,白净,弥勒,泰迪,诸奥义书,并薄伽梵歌,参拙译并注释。译者底形式,历多世纪而长存,人有可完善化之性,社会有可完善化之性,阿耳瓦(Alwar)于维师鲁(Vishnu)及诸天神下降人间的视见,圣人的统治(sādhū-nāmrājyam),上帝的城市,千年太平世,启示录(Apocalypse)中的新天新地。但这些直觉,缺少了确证底知识基础,而人类的心思,乃游移于光明底将来希望与灰色底现在实际之间。但这灰色底实际,也不是像其那么确定的样貌,神圣底人生,正在土地‘自性’中进化着或准备着,也不必须是幻诞。凡对我们的失败或限制的接受,皆起自或明或暗底认许,第,认许真本底二元性,其次,认许双重原则间之不可调和的对反性,如‘心知者’与‘无心知者’,‘天’与‘地’,上帝与世界,无限之‘’与有限之‘多’,‘明’与‘无明’之间的。
我们以列推理,达到了这结论,这说不必须是多于识感心思之错误,与基托于局部经验上的逻辑智识之错误。我们已见到可能有而且有完全合理性的基础,我们可希望胜利;因为有体之低等项,我们如今生活其中的,其本身又包含了那超过它者的原则与原意,而且是以其本身的自我超上与转化为那超过它者,它乃能发现且发展为其自有的真元之完全形相。但在这推理上有点,至今我们未加阐明的,便是恰在这‘明’与‘无明’同存并在这事上。可让许说,我们在此是自种种情形出发,皆与理想底神圣‘真理’相对反的,而且那对反的切情况,皆建立放有体之无明上,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切中之‘自我’,便是原始底宇宙底‘无明’的产品,其结果便是自我范限,将人生建立于有体之分别上,知觉性的分别上,意志与力量的分别上,光明的分别上,知识,权能,爱的分别和范限上,遂以自私自利,黑暗,无能,知识与意志之误用,乖戾,乏弱,与苦难这些积极对反底现相为其后果。我们发现,这‘无明’,虽为‘物质’与‘生命’所分有,其根柢仍是在‘心思’的自性中,‘心思’的职责,原是度量,限制,专独化,以此而分别。但是‘心思’是普遍底原则,是‘’,是‘大梵’,因此它也有倾向,趋于统化与普遍化,亦如趋向专独化与特殊化者。唯这‘心思’的专独化的官能,乃变为‘无明’了,时若其自体从高等诸原则分离,它原是高等诸原别的权能,然不单是以其特着底倾向而作为,亦且具另倾向而作为,要除外其余切知识,最先、且最要、且常是专独化,留下统化在后,视为模糊概念,只待后下处理的,时当专独化已完成之后,且经过专独者的总和而处理。这除外性乃是‘无明’之真髓。于是,我们便应当把住这‘知觉性’的奇怪权能,即我们切痛苦之根,检验其施为之原则,不单是察出其真元底自性与源来,亦且追究其发施之权能与程序,其终极,及除去它的手段。
‘无明’如何而存在的呢?在无限底自我觉识性中的任何权能与原则,如何能遗弃自我知识在后,而除外切,①只留存它自有的特着底有限作为呢?有些思想家,已声明这问题是不可解决的,它是原始底神秘,自内本不可解释;只有事实与程序可能陈述:或否则至上底原始底‘存在’或‘非存在’的自性的问题,是搁置的,以为不能答复或无需乎答复的。人可说,‘摩耶’及其基本底无明或虚幻的原则,简①佛陀拒绝考虑这形而上学的问题;造成我们的非真实底个人性的程序,痛苦着的世界保持存在,及出离它的方法,乃是至关重要的切。‘羯磨’(业)是事实;造出对象,非直存在的个人性,乃是痛苦之因:除去‘羯磨’,个人性,与痛苦,应当是我们的唯目标;由那消释,我们便度人那无有于此切者,永恒者,真实者,不管那是什么:唯独解脱之方,乃为重要。(译者按:此似指十二因缘。)单便是,而此‘大梵’的权能,有此‘明’与‘无明’之双重力量,内在其中而潜能;我们所应当作的切,便是承认这事实,找出条路从‘无明’逃出,由于‘明’,但逃到双超‘明’与‘无明’者,以舍弃人生,以承认万事万物之无常,与宇宙存在之空。但我们的心思不能遂满足,佛教本身的心思亦未常满足,以此整个事的正本在于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