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内中的‘权能’,隐藏了的‘神明’,乃点燃了企慕之火,画出了理想的相貌,使我们的不满之意常活,推动我们抛弃那乔装,而且启示,或用韦陀的名词说,形成且发露‘神主’,在此大地的创造物之显了底精神,心思,生命,和身体中。我们现在的自性,只能是过渡底,我们的不完善底格位,只是出发点和机会,因以成就另高等更广更大底格位,那将不独是以其内中秘在的精神而为神圣且圆满,亦复是在其显了底最外在底存在形式中如此。
但是这些结论,皆只是开端底推理或初原底直觉,建立在我们内中的自我经验和宇宙存在的显着事实上的。它们不能被认为全般有效,除非我们知道无明,缺陷,忧患的真实原因,及其在宇宙目的或宇宙秩序上的地位。关于上帝和世界的前陈有三,倘若我们承认‘神圣存在’的话,人类的普通理智与知觉性可作证见的;但是,三者中之,这却仍是我们所生活其中的这世界的性格所需的,不与馀二者和合,于是由此不和谐,人类心思遂沦于矛盾的纠纷,被驱入疑惑和否定。因为,第,我们发现遍在底‘神明’和‘真实性’是被肯定了,为纯洁,圆满,福乐,设若没有或离开了,则没有什么能够存在,因为切皆只以他而存在,且存在于他的有体中。于这问题的切思想,凡非无神论或唯物论或否则为原始和属拟人论的,皆得从这假定出发,或归到这基本概念。是真,某些宗教似乎假定外乎宇宙的‘神’,在外方创造了这世界,与他自己的存在离隔:但时若它们要建立神学或精神哲学,则这些也皆承认遍在性或内在性,因为这遍在性自来加上了,是精神思维之必需品。倘若有这么个‘神明’,‘自我’或‘真实性’,它必然是遍处皆是,为而不可分,没有什么倘若离了它的存在而可能存在;没有什么除了从‘它’而可从另外什么产生;没有什么不是为‘它’所支持的,离‘它’独立的,不为‘它’的有体之权能和气息所充满的。
诚然,也有这种说法,说无明,缺陷,忧患,在这世界的,皆非‘神圣存在’所支持,然则我们应当假定有两个上帝,为善之上帝,袄教的‘峨木子德’(Ormuzd),为恶之主宰,‘阿力曼,(Ahriman),或者,也许,圆满底超宇宙底和内在底’有体‘,与不圆满底宇宙底,德①密乌佶,(Demiurge)或分别底不神圣底’自性‘。这是可能底概念,但对我们的最高智慧则似不然,至多这只能是附属方面,不是事物的原始真理或全真理;我们亦复不能假定那唯’自我‘,切中之’精神‘,与唯’权能‘,创造者相异,在它们的有体的性格上相反,在它们的意志和目的上相分。我们的理智告诉我们,我们的直觉底知觉性感到,而它们的证明为精神经验所确定,即唯纯粹和绝对底’存在‘,存在于切事物和有体中,正如切事物和有体,皆以’它‘而存在,且存在于’它,内中,而且没有事物能是,或能发生,倘若没有这内寓着的和支持着切的‘当体’。第二个肯定,为我们的心思所自然接受为第假设之后果的,便是以此遍在底‘神明’之无上知觉性与无上权能,在其全备底普遍底知识与神圣智慧中,万事万物,在其基本关系及其程序上,皆被安置且被统治了。但是,另外方面,如我们所见到的,万事万物的实际关系,实际程序,像其对我们人类知觉性所表呈者,皆是不完善底关系,范限了的关系;于此便现出了不和谐,甚至是妄倒,与我们的‘神圣存在,之概念相反对的什么,是’神圣当体‘的非常明显底否定,或至少是其变相或乔装。于是又起了第三个肯定,谓’神圣真实性‘与世界真实性,在真元上或在品次上为不相同,是那么不同,以致我们得从个退出乃达到另个;倘若我们要寻到’神圣底内寓者‘,则我们应当弃拒这世界,他所寓居的,统治的,创造的,或在他自己的存在中显示出的。
这三个前陈的第个是必然的;第二个也当确立,倘若遍在底’神圣者‘,全然与其所寓居的世界,与其显示,建造,保持,管治有若何关系;但第三个也似乎是自明底,可是不能与其前者相配合,而这扞格,我们便碰到了难题,好像不能有圆满底解决。这困难,若建立点哲学底推论或神学底理论,是不难巧胜的。可能建①立傀儡似的’神‘,如耶毗鸠鲁斯(Epicurus)的群神,在本身是幸福的,观看个世界,为’自性‘的机械律则所领导或误导,而无动于中。可以任凭我们安立’见证自我‘,事物中沈默底心灵,’补鲁洒‘让’自性‘随意而为,满足于观照’自性‘的切秩序或无秩序状态,在他的被动底和无玷底知觉性里,或者,便安立无上’自我‘,为绝对,无为,无有于切因缘,不关心于宇宙底’幻有,或‘创造,的工事,即神秘地或矛盾①’德密乌佶‘Demlurge,在旧派柏拉图哲学,则为半神圣存在者,为物质世界之作者;在新派柏拉图哲学,则为超极之神之附属显示,非超极神圣者之比,世界之恶皆归之云。译者①耶毗鸠鲁斯EpiCurus?-B.c.希腊哲学家。译者地从’它‘或倚靠’它,而出生的‘创造’,用以引诱而且磨难世界的时间性底众生的。但凡此切解决,不过反映了我们的双重经验之显似底乖违;未尝试行将其调和,也不曾解决或说明它,只是以或显或隐底二元论和‘不可分解者,的真正底分化,重新肯定它。实际上是肯定了二元底’神主‘,’自我‘,或’心灵‘与’自性‘:但’自性‘,事物中之’权能,,不能是其他什么,除了是‘自我’,‘心灵’,事物之真元‘有体,的权能;她的工作,不能完全不依赖’心灵‘或’自我‘而独立,不能是她自体的相反底结果,不能是不为它的许可或拒绝所影响的工作,或是机械’力量‘强加于机械’被动性‘的惰性上的暴行。也不可能安立观察着的不动底’自我‘与自动创造着的’神主‘;但这机巧对我们没有用,因为终究这两者必真实是个而在其两方面,’神主‘之为观察着的’自我‘之活动面,’自我‘之为其自体的’神主,在作为中之见证者。乖违,鸿沟,存在于知识中的‘自我’,与其工作中的同此‘自我’间,这需要解释但这自表呈为未得解释且不可解释的。或又再者,我们能安立‘大梵’即‘真实性’的二重知觉性,静动,为真元底和精神底,其间它是圆满底、绝封底‘自我’,另是形成底、实用底,其间它成为非自我,它的绝对性与圆满与之无关涉,不参加;因为它只是在无时间底‘真实性’中之时间性底形成。
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