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既云伤寒。又曰风湿相搏。当是风寒并感。应入太阳下编。不应置之太阳中篇。因本是湿邪兼症。故移入湿证条中。汇集一门。以便查核。大凡中风伤寒之邪。至八九日。设不传入他经。亦必入里而不在表矣。夫寒为阴邪。在表则当体痛。风为阳邪。热郁则必发烦。至八九日之久。烦则或有。体痛者绝少矣。此证虽属伤寒。因又有湿邪搏聚。湿亦阴邪。流于关节。
所以身体烦疼。而身重不能转侧也。不呕不渴。邪不在胃。未入于里也。脉浮虚而涩者。浮则为风。浮则按之无力。即所谓浮则为虚也。寒邪在营。血脉不得流利则涩。湿流关节。气血不快于流行亦涩。正风寒湿三气所着之脉。名为湿痹者是也。法当兼治。故以桂枝附子汤主之。
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
湿在里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大便硬则湿不在里。小便利则湿气已去。不须汗泄。故去桂枝。想风湿之后。
寒湿之余气未尽。身体尚疼。转侧未便。故仍用去桂枝之白术附子汤也。
桂枝附子汤方桂枝(四两)附子(二枚)生姜(三两)甘草(二两)大枣(十二枚)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风邪非桂枝不能汗解。寒邪非附子不足以温经。非生姜亦不能宣散。甘草大枣。缓姜附之性。助桂枝而行津液也。
此方乃太阳上编误下之后。脉促胸满微恶寒之桂枝去芍药汤而加附子。非汗后遂漏不止之桂枝加附子汤也。
桂枝附子汤乃去芍药者。故另立一名而无加字。桂枝加附子汤乃不去芍药者。即于桂枝全汤中加入。故多一加字。若不去芍药之酸收。即为伤寒无汗之禁剂矣。然既曰伤寒而不用麻黄汤。独取桂枝者。非但用之以解散卫分风邪。因其见证皆属阴寒。阳气已弱。脉已浮虚。不宜大汗。若大汗之。非惟犯上文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之戒。
具有亡阳之祸。故用桂枝附子汤。但令微微似欲汗出。则风湿皆去。不必用术燥湿也。观仲景立法处方无不各有深意。如太阴发汗而用桂枝汤。厥阴攻表亦用桂枝汤。其义自见。即使少阴之用麻黄。亦必与附子同用者。阴经皆以阳气为重故也。又如金匮所载云。湿家身烦疼。可与麻加术汤发其汗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一节。因承上文身疼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烦而脉大。无阴寒之症。故不用附子而忌火攻。既见头痛发热邪。在阳经。况有湿气而身体烦疼。自宜发汗。故用麻黄全汤。更加术以燥湿也。又金匮湿病条中。更有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
不用桂枝汤加减。而用防己黄汤主之者。以脉浮汗出恶风。似乎风邪在表。应用桂枝。而仲景又侦知其卫气已虚。
皮肤不密。毛孔不闭。所以汗出恶风。乃湿家之表虚者。故用防己利水。以黄固表。白术甘草燥湿补中而已。
皆因其表气已虚。卫阳不固。并微似汗之桂枝。亦不轻用矣。非用意渊深。而能制方若是邪。
去桂枝加白术汤。即术附汤。
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术汤者。即于桂枝附子汤方内。去桂枝。加术三两。余根据前法。
去桂枝加白术汤者。即术附汤也。因承上文桂枝附子汤加减。故云去桂枝加白术汤也。古方术上无白字。故称术附汤。成氏不晓。误附于太阳上编遂漏不止之桂枝加附子汤后。前既无仲景原文。方法后但虚悬此方。殊无着落用处。致方氏无从查考。遂谓加减旧缺。有补出之说。喻氏仅采取方氏条辨作尚论篇。故亦不能分辨。方中用附子二枚。古之附子。乃山野所生。或小于今之种莳者。亦未可为定法。恐是后人传写之误。以愚意度之。当以应用之分两为度。桂枝四两。即宋之一两八分。元则较重于宋。今更重矣。生姜三两。即宋之八钱。附子若用一枚。
第9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