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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此又设为问答。以明风湿兼治之法也。风湿相搏。谓风湿两相搏聚。而使一身尽疼也。天阴雨不止。
言又值湿气盛行之时也。汗大出而湿气尚在者。以风乃无形之邪。外袭皮毛。故随汗可去。湿乃重浊之气。
淫着于肌肉。流滞于关节之间。不能随迅发之大汗而骤出。故大汗则风气去而湿气在也。若治风湿之法。
固当发其汗矣。然服药之后。但令其热气从内达外。如蒸蒸发热之状。使微微似欲汗出。气蒸肤润。久令如此。则风湿留着之邪。渐出而俱去矣。治法如此。方得尽去。不然。则风去而湿仍在矣。
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此条本在太阳篇中伤寒条下。因湿病又为六气之一。非伤寒所得而该。故留此一条于伤寒例中。以为标目。使后之临证者。遇伤寒而有寒湿之兼证者。当另于寒湿门中求其治法可也。今附于此。以便学人之寻求追讨焉。以下二条。王叔和亦编入伤寒条内。及观金匮要略。则此二条。仍在
湿三症篇中。故亦移入于此。萃成寒湿一门。倘伤寒有此兼症。当于此中寻求治法。即仲景所谓于寒湿中求之是也。
此言见证虽属伤寒。头痛发热。恶风无汗。法当汗解。而以麻黄汤发其汗。至发汗以后。邪气不解而身目又为之发黄。
何也。究其所以然者。不但有在表之邪。盖因寒邪与湿气。抟结在里而不解故也。然寒湿之邪。非阳明瘀热发黄。及身黄如橘子色者。可与茵陈蒿汤下之可比。阴寒本无下法。所以此证为不可下也。故当于湿病一门之寒湿中求之。即下文桂枝附子汤。及去桂枝加白术汤。与甘草附子汤者是也。尚论谓即麻黄连翘赤小豆汤。茵陈蒿汤。栀子柏皮汤三法。误矣。此条不言伤寒之脉证。但云发汗已。身目为黄。若此。何以知为寒湿在里乎。不知阳明篇中。湿热郁蒸之发黄。一则曰发热汗出者。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
渴饮水浆者。此为瘀热在里。身必发黄。而以茵陈蒿汤下之。又曰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必发身黄。小便不利也。又云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身必发黄。又云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又云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伤汗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此条不言发热。亦不言小便不利。不言被火。并不言头汗。则非瘀热可知。但以伤寒无汗而发之。得汗后。亦可谓热邪发越。亦不能发黄矣。乃至身目为黄。盖因其证本属伤寒而汗不能解。是以知寒不在表而在里矣。然非湿不能发黄。故又知寒湿在里也。寒湿之治。不应混列于伤寒篇中。
故当于寒湿症中求之耳。仲景之文。虽似不言其证治。而细揣其义。不啻耳提面命矣。学人果能寻绎其文。则领会其不言之教亦多矣。故自序云。若能寻余所集。思过半矣。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