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
上脘。谓胃腑之口也。
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第九篇第六条。言脉乍紧。邪气在胸中。此言乍结。客气在胸中。紧者结之渐。结者紧之剧。
客气即邪气。彼则互相发而两见轻重之意。
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
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则利止。
诸实。总上文宿食邪气客气而概言之。
辨不可下病脉证并治第二十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不可下。下之则心下痞硬。
与涩同。此下六条。即前十五篇第二条以下之六条。又以不可下再出。痞硬。即结胸痞气。
动气在右。不可下。下之则津液内竭。咽燥。鼻干。头眩。心悸也。
头眩者。肺属金。金衰不能制木。木甚则风生也。然木甚火必炽。而肺太阴之脉。行手少阴心主之前。心为火脏。所以悸也。
动气在左。不可下。下之则腹内拘急。食不下。动气更剧。虽有身热。卧则欲。
腹内拘急。食不下者。厥阴肝脉挟胃。络肝也。身热。胃合于脾。脾主肌肉而统四肢。然则欲者。里寒也。
动气在上不可下。下之则掌握热烦。身上浮冷。热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掌握热烦者。手少阴心之脉。抵掌后兑骨之端。入掌内后廉。手心主之脉入掌中也。身上浮冷者。火败而土无气也。热汗已下。汗生于血而主于心。心属火。败则液不敛。剧则自求救也。
动气在下。不可下。下之则腹胀满。卒起头眩。食则下清谷。心下痞也。
卒。清勿切。腹胀满。肾痹也。头眩者。肾少阴之脉。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肝主风也。食则下清谷者。水横溢也。心下痞者。肾主气。其脉之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也。
咽中闭塞。不可下。下之则上轻下重。水浆不下。卧则欲。身急痛。下利日数十行。
上轻。以咽言。下重。以胃言。水浆不下以下。详下重之状也。卧则欲身急痛者。胃主肌肉而统四肢也。下利。土败而水无制也。盖咽门小肠。太仓胃腑之传送也。故应病如此。夫汗下者。法之对比也。两比以示教。前哲之心亦甚深切矣。后学当仰体。
诸外实者不可下。下之则发微热。亡脉。厥者当脐握热。
第10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