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伤寒论辩证广注>第75章
琥按上陈氏云。疗伤寒。一二日不解。据内经云。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则是上方。当是太阳阳明二经之药。即仲景麻黄葛根二汤之变剂也。又手太阴肺经。风盛热壅者。亦宜斟酌用之。又按白薇。李氏纲目云。古人多用后世罕能知之。其根类牛膝而短。其性苦寒。乃阳明经药也。神农本经。主治暴中风。身热肢满忽忽不知人。及温疟洗洗发作有时。故活人书治风温发汗后。身灼热。多眠。葳蕤汤中亦用之。乃知白薇取根。本草无毒而能利人。何俗医不知用邪。
又疗冬温。及春月中风伤寒。则发热。头眩痛。喉咽干。舌强胸内疼。心胸痞。结满。腰背强。短剧有葳蕤汤。
十附昔贤治太阳病方论变法
葳蕤(二两)石膏(三分末绵裹)白薇(二两)麻黄(二两去节)独活(二两)芎(二两)杏人(二两去皮尖两人)甘草(二两炙)
青木香(二两如无可用麝香一分代之)上九味。切。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分三服。取汗。若一寒一热者。加朴硝一分。及大黄一二两。下之一方。有葛根二两。
琥按上主疗云。春月中风伤寒。则知伤寒。不但指冬月严寒之时矣。曰头眩痛。腰背强。此太阳病也。曰胸内疼。
心胸痞。结满。此兼阳明病也。曰喉咽干。舌强。此兼太阴少阴病也。凡此者。皆由风寒之邪。郁于肌表。邪热不散。
内传阴经。未入于府。犹为可汗之时。故用上汤。分三服以取汗。若一寒一热者。乃表寒未除。里热已极也。加硝黄以下之。与仲景用大柴胡汤同义。又按青木香。李氏纲目云。南木香。即今广木香也。斯言大谬之极。愚用青木香。乃另是一种草根。形如乌药。其色微青。味苦辛而气清凉。最能发散风热。想梁时陶隐居。所云。青木香者。即此一种药也。
陈氏不察。而云如无。以麝香代之。恐非温热之证所宜。若用麝香。是大失制方之义。
朱奉议云。桂枝汤。自西北二方。居人四时行之。无不应验。江淮间。惟冬及春。可行之。自春末。及夏至以前。
桂枝证。加黄芩一分。谓之阳旦汤。夏至后。有桂枝证。可加知母半两。石膏一两。或加升麻一分。若病患素虚寒者。
正用古方。不在加减也。
十一附昔贤治太阳病方论变法
治中风伤寒脉浮。发热。往来汗出恶风项强。鼻鸣干呕方。
桂枝芍药(各三两)甘草(炙)
黄芩(各二两)上锉。如麻豆大。每服钞五钱匕。水一盏半。枣子一枚。生姜三片。煎至一盏。去滓。取八分。清汁温服。若脉浮紧。发热无汗者。不可与也。
琥按上论云。桂枝汤。西北二方居人。四时行之。无不应验。此必是极北极西之地。其气寒凉。故宜行此汤尔。余居东南。地气温暖。虽冬月遇中风证。桂枝汤。亦有不轻用者。况于春末及夏至以后邪。奉议加黄芩知母等药。可为发仲景未发之义矣。
又云。伤寒热病。药性须凉。不可太温。夏至后。用麻黄汤。须加知母半两。石膏一两。黄芩一分。盖麻黄汤性热。
夏月服之。有发黄斑出之失。惟冬及春。与病患素虚寒者。乃用正方。不在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