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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四、大盐平八郎的暴动在城镇,市民的斗争也高涨起来,其中最重要的是天保8年(公元1837年)大坂大盐平八郎领导的暴动。
公元1836年饥荒时,大坂因粮荒米价飞涨。幕府不仅不采取措施,反与奸商勾结,鱼肉人民。原为大板东町奉行所“与力”[注55]的大盐平八郎(公元1793年—公元1837年)挺身发动了震撼全国的市民暴动。大盐是当时著名的阳明学者,曾设“洗心洞”塾,以知行合一说授徒;天保元年(公元1830年)辞“与力”职,著述《古本大学刮目》及《洗心洞记》。
天保7年(1836)饥荒时,大盐不忍睹人民痛苦,曾建议大阪东町奉行迹部良粥采取措施救济贫民,道拒绝;又劝说富豪鸿池等,都无反应。愤慨之余,决心发动起义。
公元1837年2月,为救济贫民,大盐尽售藏书,赈济大扳附近33个村1万户贫民,每户1朱[注56]。同时要求农民看到天满(大盐住地)起火时,立即来援。在这之前,大盐还曾在粮荒时给渡边村部落民小头目50两救济金,约他在天满起火时,立即率村民来援。
大盐于1836年底草拟一篇檄文,用木版印刷,准备起义时散发、檄文以“四海穷困,天禄将终,小人治国,灾害并至”开始,揭发幕藩苛敛诛求,官吏腐败,人民涂炭。特别在天灾时,不推坐视不救,反而将粮食运往江户,并操纵米价,大扳府尹滥捕购米升斗之民,纵容奸商贪官挥霍无度。“为天下计,我辈甘冒灭族之祸,结集合志,诛殃民之官吏,戮骄奢之富商,发其窝藏之金银粮米,散于无田少田之人。”并号召各地农民“火速来板,起用有才能者入伍,共惩无道,减轻租役,重建纪纲”。最后号召农民尽毁记录贡役账册,以救穷困。檄文末尾是:“致摄(律)、河(内)、(和)泉、播(磨)各村庄屋、年寄、百姓及小前百姓”[注57]等下层村全及贫农们。封皮上写“发至上天降生的各村小前百姓”。他们都是受压迫最深的阶层。大盐要求摄津葱生村和大扳渡边村的部落民(贱民)参加起义,充分说明起义是一次下级武士领导的农民和城市贫民联合的反封建斗争。
起义原定于天保8年(公元1837年)2月19日下午4时举行;但大盐弟子平山助次郎竟在17日夜半向东町奉行所告密,大盐得知,决定立即起义。当时形势显然不利于发动,如:檄文尚未发出,近郊农民不能赶到,但大盐只有这条路可走。
19日清晨,大盐在院内树立“救民”大旗,放火烧毁自宅,向近郊农民发出烽火信号,率队冲向街头。这时,起义队伍约百余人,大部分是洗心洞塾生和一部分农民。当队伍到达大阪繁华区船场时,已增加到五、六百人。
起义者沿途放火,捣毁素为人民痛恨的“与力”、“同心”的家宅和巨商、粮商如鸿池、天王寺屋、平野屋、三井、岩城升屋等的店宅,钱谷散满街道,任贫民取走。大火烧到余二天夜晚,毁房3000多家,占全市居民区面积的五分之一。午后,起义队伍与东町奉行迹部良弼、西町奉行喾利坚率领的镇压军展开巷战。这时,近郊农民既无法联系,起义队伍孤军作战,到下午4点,终于失败。志士们大部分被捕或自杀。40天后,潜伏在大阪商人家的大盐父子也被发现。3月28日,在捕吏包围中放火自杀。[注58]
暴动后,各地斗争蜂起,公元1937年4月.备后国(广岛县)三原郡爆发了起义。起义者打着大盐弟子的旗号,跟广岛藩军激战。同年6月,越后国(新泻县)柏崎又有自称大盐弟子的国学者生田万,散发檄文,掀起暴动,攻打幕府代官的邸宅。7月,摄津能势、川边、丰岛三郡2000农民发动起义。这些暴动都对准了幕府官吏和特权商人。只是由于当时新兴的资产阶级和前朗无产者还不成熟,反封建的意识处于朦胧状态,没有明确的政治理想和行动纲领,因而起义仅一天内被镇压。但由于事件发生在全国商业中心大坂,下层人民的领导者又是负责维持幕藩体制的原任与力和阳明学者,暴动后各地还不断起义响应,所以提高了运动的政治意义。它敲响了幕府统治的丧钟。
五、水野忠邦的幕政改革以大盐起义为最高潮,公元1830年以来的农民起义和市民暴东,动摇了幕府的统治基础。天保12年(公元1841年),浜松藩主水野忠邦任幕府老中首席,为挽救危局,于天保12至14年(公元1841年—公元1843年),对幕政进行了改革——天保改革。天保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厉行节约,禁止奢侈。命令节减经费,取缔着用贵重服饰,买卖高级食品。虽然也要求大名、旗本和商人,其实主要为对付农民,住房三餐也迫令遵守农家古俗。在城市借口矫正风俗,审查出版物,处罚文艺作者柳亭种彦、为永春水等。对武士奖励武艺,振作士气。
2.控制城市人口,下“归农令”。由于饥荒流入江户的农民,几占总人口30%。为此,规定除经常营业和有妻子者外,一律回乡。限制农民充当工人,降低雇农工资,其目的在加强自然经济,巩固小农经营。农村阶级分化已难抑制,法令只在阻止失地贫农转向工资劳动者,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
3.解散特权行会(“株仲间”)。各地物产运往江户,不必通过特权行商,承认村吏、地主等兼营商品生产者的批发行自由买卖,把农民的商品经济重新纳入自己的封建统治下。
4、整顿财政。幕府因奢侈浪费,每年财政赤字达50万两,只靠铸劣币弥补。同时,折半减免大名、旗本欠幕府的债款,或重新借钱给他们还札差的债。另一方面,对町人课重税,以挽救政府财政。
5.上知令。天保14年(1843),为加强幕府统治,下令大名与旗本在江户四周10里、大板5里方圆的领地(知行地),收归幕府直辖。这一范围内的诸侯,转封他地。
嘉永4年(公元1851年),幕府下令恢复特权行会,这是新兴商人也可加入,性质也变化了。他们已不专靠封建权力保护,而根据本身经济要求,改变政治结构。由此,为维新的经济准备了条件。
天保改革完全是按照享保、宽政改革,实行违反经济发展规律的复古保守政策,因而都不能达到目的。反之,同一时期采取了现实主义路线的萨、长等西南各藩的改革则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