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日本史>第89章

第89章

四、农民思想家安藤昌益随着农民、市民斗争的发展,日本出现了杰出的农民思想家安藤昌益。昌益字良中,生于武士家庭。中年在今青森县研究医学、本草学、行医。昌益的生卒年月,目前还没有确说,[注13]但根据他著述的出版年代,可知其活动时间是在18世纪中叶。他曾邀游国内各地,包括当时日本对外门户长崎,接触社会各方面,甚至对荷兰也有所了解。著有《自然真营道》和《统道真传》等书。前者为101卷(93册),大部毁于关东地震,今存仅15卷(15册)。后者凡5卷(5册),相当于前者的摘要。他是一个不被封建文人所重视的思想家,但他却是一个反映农民阶级要求和愿望的杰出人物。
唯物论者昌益,主张物质第一性。他认为天地万物“无非一气所生,无非一气所满。自然转(天)定(地)人物中,唯一气充塞而无间”[注14]这就否定了朱子学派主张客观唯心主义的理气二元论,同时也是对阳明学派主观唯心论的批判。
他在《自然真营道》中,建立了一套独特的社会发展史观。他认为人类最早出现的是一种平等地生产劳动的”直耕”社会,即“自然世”。自从产生了剥削阶级及其代言人——儒家(圣人)、释迦等“盗天道”者后,就进入了“法世”的阶级社会。他坚决主张,应从“法世”回到“自然世”。他认为,无论神佛宗教,以及儒、者、阴阳五行之说,都不是“自然之真道”,“真道在于‘直耕’”,即农民自食其力,而神佛儒老之说,则不过是“盗道之私”。为彻底摧毁封建意识,昌益更在《统道真传》中以“纠圣失”、“纠儒失”、“纠佛失”等观点明确的卷名,对宗教迷信和儒学予以坚决的揭露和批判。
昌益痛斥孔孟之徒为“乱世”的“不讲贪食者”,鄙弃儒家经典,认其“无一语合自然之真道”;“孔丘,一生之书说、辩教,皆为私法,非自然之道,妄失也”[注15]孟子则“说尧舜之仁义道德,贪食众人之直耕,是又盗道也……孟子之书言,悉私失,无一合于道者。故皆弃之不足评也”[注16]。
昌益视儒家的仁义道德为“四恶之根”,孔孟之道为偷换“自然世”的“私法”。他说:“圣人教言,信者应乎仁义礼智四德,无信则四德无用矣。此乃盗失也。仁者罪人之根,礼者乱人之根,义者杀人之根,智者盗之根,若纳信于此四恶之根中,则四恶益甚,妄善大矣。”[注17]无情地剥下了所谓“仁义道德”的外衣。
作为反封建的农民革命思想家安藤昌益,彻底否定封建社会,说“此乃禽兽之世也。”[注18]他在否定四民等级社会的前提下,提出了“直耕者”农民至上的思想。他认为,只有农民才是养育天下人之父母,;农者,直耕直织,安食安衣,无欲无乱,自然之转(天)子也……以之置于士下,践踏己之养父于足下,乃圣人之罪。”[注19]这种把农民视为“天子”的思想,就是对四民等级制度的否定,又是对农民阶级的肯定,恢复了被剥削制度所颠倒了的社会关系。
昌益把他理想中曾存在于古代的社会称为“自然世”,那是一种“无富无贫,无上无下,男女无上下之别”的平等社会。在这种“自然世”中,“原野田地之人出谷物,山里人出薪材,海沃出色、薪材、鱼盐、米谷互易而得。浜、山、平里之人伦,与薪、饭、菜之用均自然安食安衣。”[注20]昌益的这种设想正是那种“没有阶级差别,设有私有财产,没有高高在上和社会成员作对的国家政权的一种社会”[注21]。但是,由于建立这样一种社会的物质条件在那时还远没有成熟,代表农民思想的昌益又处于那样闭锁孤立的环境里,当然不能指出怎样从法世转向自然世的道路,以致使他的伟大革命思想不得不以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而告终。他的著作也不得不和他的理想一样,被埋没了近一个半世纪而没有为人们所觉察。[注22]
五、吉宗独裁与节约令幕府为巩固动摇的统治,整顿元禄以来商品经济发展所搅乱的封建体制,防止农村阶级进一步分化,摆脱财政危机,需要采取新的对策。
享保元年(公元1716年),德川吉宗就任八代将军,在他执政期间进行了一些改革,因这些改革大部分是在享保年间(公元1716年—公元1735年)进行的,史称“享保改革”。这是德川时代三次改革中的第一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吉宗就职后,免去前代幕政的中心人物新井白石,任命水野忠之为掌管财政的“老中”。提出“一切循祖法”,恢复德川前期将军的独裁统治。
为加强镇压人民,吉宗提倡尚武、振兴德川家康后中断了的武士狩猎、练武。翻译发行清代范铣的《六喻衍义》[注23],作为民间教材及字帖,向人民灌输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幕府还设“目安箱”[注24],制订《公事方御定书》[注25],使处理违普及刑事诉讼有法可循。
为解决财政困难,首先节约开支,简化繁绍的礼仪,七代将军家继的葬礼比以前简化得多了,其后的法事也是如此。吉宗就任将军不久,家光的灵庙烧毁了,但没有重建,与家纲的庙合祭。享保7年(公元1722年)实行“献米制”,命令各大名每万石俸禄献米百石,代之以减免其留居江户参勤期间为半年,即半年在府(江户),一年半在卧(领地)。这样,才勉强发出旗本、御家人的禄米,偿还积欠商人的债款,暂时缓和了财政危机。这个制度继续了10年,至享保16年(公元1731年)撤消,恢复原参勤制度。
享保3年(公元1718年)颁布“新金银通用令”,着手通货整顿。其内容是今后各种物价用新金银(正德金银)计算和交易,以前通用的各种通货在五年内换成新金银。这种新的通货政策,给元禄以来不断发展的经济泼了冷水,带来了经济的衰退,因为各种旧通货兑换新金银是在显著收缩通货的方针下进行的,货币量减少则货币、商品流通的速度缓慢。然而元文元年(公元1736年)以大量比较劣质的元文金银换取少量良质的正德金银,并发行大量铜钱、铁钱,给经济带来了好转。
享保8年(公元1723年),实行官职津贴(足高)制,规定低俸者就任高位官职时,发给官职津贴。例如,俸禄千石的人担任3000石俸禄的官职时,另外补贴2000石,离职后津贴即取消。这样,既节约了开支,又能选拔人才,制止官僚主义。
享保9年(公元1724年),向各大名、旗本发出节约令,从书信、赠答、婚丧以至日常饮食、妇女服饰,都作了详细规定。对一般武士和平民的节约令,涉及更广泛的生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