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要求个人在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之间能够做到严格的公平,就如同耶稣的“黄金律”
:“待人要像期望别人待你一样”
、“爱你的邻人如爱自己”。
这是功利主义的道德理想。要达到这个理想,密尔指出了两条途径:“第一,法律与社会组织应该处置个人的幸福或(可以说从实际方面讲)利益,使它尽可能的与全体利益相协调;第二,教育和舆论于人的品格有极大的影响力,应该运用这力量,使每一个人在心灵上建立起自己幸福和全体幸福之间的不可解的联系,尤其是他自己的幸福和关心普遍幸福而应有的积极的和消极的各种行为实践之间的不可解的联系”。
②密尔认为,如果这样做了,就能够促使人们不去设想与公众幸福相违背的行为和自己的幸福,还能使促进社会幸福的动机成为每个人习惯的动机。
重视道德在追求人类幸福中的作用,这是密尔与边沁的另一个重大区别。密尔把遵循道德规范看作达到人类幸福的最佳途径和最好办法,对此,密尔充满信心,不仅认为应当,①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着选辑》下卷,第252、253页。
01第四章
西方功利主义幸福观而且认为可能。功利主义幸福观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二是人们应该做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事情。这二者之间的联系何以可能?密尔除提出了法律的和教育的方法外,尤其强调道德的裁决力。他说:“关于任何假定出来的道德标准,人们总要问,(也应该问)这标准的制裁或裁决力(Sanction)是什么?
遵循它的动机是什么?
或者说得更专门一点,其义务性的根源是什么?其束缚人的力量何由而来?“①这实际上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我为什么要增进社会幸福呢?
密尔指出,道德的裁决力有两种,一种是外界的,如来自宗教的赏罚,使得人们必须相信增进社会幸福是上帝的旨意,也是上帝赞赏的行为,而不这样做,则可能遭受肉体上的惩罚和道义上的谴责。另一种是内心的,来自于我们内心的一种情感,这就是良心。密尔更看重良心的裁决力。
良心的裁决力,其基础是人类的情感,如果没有情感,良心就不会起作用。密尔把良心看作社会的情感,由于存在着这样一种社会情感,所以,“要同众人结合的欲望,早已经是人类天性中有力的原则,而且,可庆幸的,是可不经教诲,只因文化进展的影响,就会成为更强大的情绪之一。当社会状态对于人是那样自然,那样必要,那样习惯,于是,除非处在某些特别的环境,或者有意努力去进行抽象作用,否则他决不设想他自己不是全体的一分子;当人们脱离了野蛮的孤立状态渐远的时候,这联想便越来越牢固”。
②正因为人与社①②③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着选辑》下卷,第253—254、259、260页。
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11会有着如此紧密的社会情感,所以,“人与人组成社会,除了主奴的关系外,要想不以全体利益为立场,而采取其他立场,显然是不可能的。平等人所组成的社会,只有共同承认所有的人的利益都要平等考虑,才能存在。”
③人类文明的进步,使得人们必须与任何人能够平等地长久地共同生活下去,否则,个人也是不能生存的。幸福是个人追求的目标,但同时也是社会追求的目标,忽略他人的幸福,而只顾自己的幸福,是不能长久的。在人们合作的时候,能够感觉到他人的利益和幸福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利益和幸福。社会联系的加强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促使人们在顾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幸福时,能够把自己的情感、利益和幸福与他人和社会一致起来。
所以,“假如一个人心中的社会情感完全发达,他就会不让自己把别人都设想为和他争夺致幸福的工具的敌人、只愿意他们都失败,以求自己可以成功。”
①而是把自己当作一个社会的存在,把自己的情感与目标与他人的情感与目标协调一致。
良心作为一种社会情感,是最大幸福的道德裁决力。违反了良心,我们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痛苦。密尔认为,人的内心有一团情感,如要做违背是非标准的事,就必须先冲破这一团情感的重围,这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最终做了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情,那么这一团情感可能不久就会以悔恨的方式出现于你的心中,使你终日不得安宁。这一团情感就是组成良心的要素。
那么,这样一种处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良心裁决力①②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着选辑》下卷,第262、259页。
21第四章西方功利主义幸福观是怎么产生的呢?
密尔认为,“这种有力的天然情操的天然基础是有的,并且一旦公众幸福被认为是道德标准,这天然情操就成为功利主义道德观念的力量。”
第3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