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二)>第7章
·二月二十四日(西历三月三十一日——即礼拜三)
论日本向中国索还琉球贡物事
前阅香港各报载有日本备文向总理衙门索还去岁琉球所贡方物一事,藉口于总理衙门去岁该和之日,有琉球系为日本藩属,中国不应受其贡献等语。又云系得之日本西字日报,但不知其确否。吾以为日本虽愚,似尚不至以妇孺行为施诸政事。第恐因讹传讹,以致有此笑话。若果属实,则日本之行为真足以见笑四洲、诒羞百世,究竟与中国何损毫末哉!
夫天下之事,仅判两端:曰义、曰利而已。以义言之,琉球之臣服于中国,不但本朝已也;惟至本朝,则愈效其恭顺。其新王之即位,皆请锡命于本朝,且常遣其大臣子弟来国子监肄业。至于岁岁来庭、年年进贡,犹其后焉者也。其列为藩臣也,载在盟府,非系一朝一夕之事,故凡四州之人所共见、共闻者也。至于臣服日本,不知始于何时?惟彼二国己独知之,而他人皆不知也。以利言之,琉球之岁贡与本朝之岁赉,真不愧厚往薄来矣。其贡使往还,舟车之费、衣服之锡,免其进出货物之关钞、厚其随从人役之供给;且彼国商民若有遭风之事,中国备舟赏物,送回其国:岁费实非浅鲜。琉球君民,岂不知中国待伊之恩德哉!即如生番残害彼国难民,究与中国何涉!而犹赏给抚恤银十万两。故去岁仍旧朝贡,皆由于彼国君臣深感恩德,甘心恭顺;并非中国加以一兵、遗以一矢之所致。彼日本者,即令妒忌其不应贡献中国,但当禁其不令来贡,何得反向中国索还?又况禁其来贡,已非正理哉!吾想日本虽愚,亦断不至出此下策也。
夫古今小国间于两大者,如春秋之郑、战国之滕、宋之西夏以及今之安南各国,无不于两大各尽”事大“之礼;而大国亦无〔不〕大度包容,以尽”字小“之道。未闻其有互相妒忌,不令其尽”事大“之礼者。今琉球介于中、东,所幸者中国量包天地,不与日本相同耳。若彼此互相妒忌,日本不令其贡献中国、中国又不令其贡献日本,则琉球岂不狼狈哉!是岂大国”字小“之道乎?故日本果有此举,夫岂堂堂大国之所为,直妇人孺子之所行耳。常见乡村之间彼此同居,当其和好之时,而彼此孺子互相赠送物子其母;及一旦少有嫌隙,则彼此之母互相索还,反令孺子大有难处之境。在妇人之见,以为非如此不足以明恩怨;而在有识者见之,不值一笑。今日本之行为,何以异是!故吾谓日本虽愚,断不出此下策。其西字日报之所胪列者,大抵出于无知小民故作此不经之语以自鸣得意,断非出于朝廷之志。西字报因讹传讹,姑存其说以供世人之一笑而已。
虽然,此事实足见笑四洲、贻羞百世。日本君臣闻之,何不令其更正,庶免为朝廷羞、供邻邦之笑也可!。
·三月初一日(西历四月初六日——即礼拜二)
四中
台湾近日情形
台郡生番自戕杀官军后,其崖略曾节经登报。兹悉沈幼丹中丞闻是信后,已拟移节台疆,督办一切。并闻前次官军之被害者,其实数共九十余人;盖尚有许多官军见势不佳,便避匿于深林幽榖中,随后陆续而归营也。惟王副戎开俊竟死于是役,人共惜之!
现闻有罗军门、张镇戎已提劲旅而去,又于二月初四日遣”济安“轮船载淮勇三百名前往,以图剪灭丑类。又闻”凌风“轮船曾赴台湾之极南境有所谓”龟仔律社“者,其社右有地名”大树房“,经西人相度地势,将于猫鼻角、水泉庄两处建设灯楼。又在澎湖之口有小岛曰”鱼洲“,亦拟建造塔灯:俾往来火船于黑夜中不至坏事。此诚洋面之极要务也。
第想台湾生番,去年已为日本人所诛杀,其村社屋庐半遭焚毁;我国家既不忍其屠戮,特遣退日师。在生番果稍有人心,方环向军门泥首志感;乃转以德为怨,抗天戈。则即萃以精兵,殄灭殆尽,亦固其所。但生番究属蠢愚,从未沐以教化;则此日似当剿抚兼施,俾优焉游焉而逐渐知感,亦不失宽大之恩也。故知握大权者,当已思之烂熟矣。
·华民欲徙入台湾
西报论朝廷弛华人赴台之前禁,谓曰:福建、汕头、厦门三处共有二千家,现皆乘禁弛而预备渡海觅业于该岛云。
·三月初二日(西历四月初七日——即礼拜三)
福州消息
闽抚王中丞闻生番戕害官军,现将移节赴台云。又以百姓毁坏电线事,故某县知县已率兵三千将图查办也。
·三月初四日(西历四月初九日——即礼拜五)
东洋杂事(一则)
日本新报云:日王已传令琉球之官,命即来京,俾面询入贡中国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