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高数寸,夏连雨时,可移之。移法:先作小坑,圆深三寸;以刀子圆椒栽,合土移之于坑中,万不失一。若拔而称者,率多死。
若移大栽者,二月、三月中移之。先作熟泥,掘出即封根合泥埋之。行百馀里,犹得生之。
此物性不耐寒,阳中之树,冬须草裹。不裹即死。其生小阴中者,少禀寒气,则不用裹。所谓“习以性成”。一木之性,寒暑异容;若朱、蓝之染,能不易质?故观邻识士,见友知人也。
候实口开,便速收之,天晴时摘下,薄布曝之,令一日即干,色赤椒好。若阴时收者,色黑失味。
其叶及青摘取,可以为菹;干而末之,亦足充事。
《养生要论》曰:“腊夜令持椒卧房床旁,无与人言,内井中,除温病。”
种茱萸第四十四
食茱萸也,山茱萸则不任食。
地月、三月栽之。定故城、、冢主燥之处。凡于城上种莳者,先宜随长短掘,停之经年,我后于中种莳,保泽沃壤,与平地无差。不尔者,土坚泽流,长物至迟,历年倍多,树木尚小。
候实开,便收之,挂着屋里壁上,令干,勿使烟熏。烟熏则苦而不香也。
用时,去中黑子。肉酱、鱼,偏宜所用。
《术》曰:“井上宜种茱萸,茱萸叶落井中,饮此水者,无温病。”
《发五行书》曰:“舍东种白杨、茱萸三根,地年益寿,除患害也。”
又《术》曰:“悬茱萸子于屋内,鬼畏不入也。”
五
种桑、柘第四十五养蚕附
《尔雅》曰:“桑,辨有葚,栀。”注云:“辨,半也。”“女桑,桑。”注曰:“今俗呼桑树小而条长者为女桑树也。”“桑,山桑。”注云:“似桑,材中为弓及车辕。”
《搜神记》曰:“太古时,有人远征。家有一女,并马一匹。女思父,乃戏马云:‘能为我迎父,吾将嫁于汝。’马绝而去,至父所。父疑家中有故,乘之而还。马后见女,辄怒而奋击。父怪之,密问女。女具以告父。父射马,杀,晒皮于庭。女至皮所,以足之曰:‘尔马,而欲人为妇,自取屠剥,如何?’言未竟,皮然起,卷女而行。后于大树枝间,得女及皮,尽化为蚕,续于树上。世谓蚕为‘女儿’,古之遗言也。因名其树为桑,桑言丧也。”
今世有荆桑、地桑之名。
桑椹熟时,收黑鲁椹,黄鲁桑,不耐久。谚曰:“鲁桑百,丰绵帛。”言其桑好,功省用多。即日以水淘取子,晒燥,仍畦种。治畦下水,一如葵法。常菇令净。
明年正朋,移而栽之。仲春、季春亦得。率五尺一根。未用耕故。凡栽桑不得者,无他故,正为犁拨耳。是以须,不用稀;稀通耕犁者,必难慎,率多死矣;且则长疾。大都种椹,长迟,不如压枝之速。无栽者,乃种椹也。其下常掘种豆、小豆。二豆良美,润泽益桑。栽后二年,慎勿采、沐。小采者,长倍迟。大如臂许,正月中移之,亦不须。率十步一树,阴相接者,则妨禾豆。行欲小掎角,不用正相当。相当者则妨犁。
须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钩压下枝,令着地,条叶生高数寸,仍以燥土壅之。土湿则烂。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种之。住宅上及园畔者,固宜即定;其田中种者,亦如种模块法,先种二三年,然后更移之。
凡耕桑田,不用近树。伤桑、破犁,所谓两失。其犁不着处,地令起,斫去浮根,以蚕矢粪之。去浮根,不妨耧犁,令树肥茂也。又法:岁常绕树一步散芜菁子,收获之后,放啖之,其地柔软,有胜耕者。种禾豆,俗得逼树。不失地利,田又调熟。绕树散芜菁者,不劳逼也。
桑,十二月为上时,正月次之,二月为下。白汁出则损叶。大率桑多者宜苦斫,桑少者宜省。秋斫欲苦,而避日中;触热树焦枯苦斫春条藏。冬春省,竟日得作。
春采者,必须长梯高机,数人一树,还条复枝,务令净尽;要欲旦、暮,而避热时。梯不长,高枝折;人不多,上下劳;条不还,枝仍曲;采不净,鸠脚多;旦暮采,令润泽;不避热,条叶干。秋采欲省,裁去妨者。秋多采则损条。
第3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