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取络脉(止)治骨髓
张云。春夏之取。与前四时气篇水热穴论皆同。秋取气口者。手太阴肺脉应秋金也。冬取经俞者。经穴通脏气。藏主冬也。络脉浮浅。故治皮肤。分腠有理。故治肌肉。气口者脉之大会。故治筋脉。经输连脏。
故治骨髓。按、此言经输者。总言经穴也。非诸经之经穴俞穴。盖水热穴论以五输言。故云秋取经俞。冬取井荥。此以内外言。故云络脉治皮肤。经输治骨髓也。当解其意。齐、剂同。药曰药剂。针曰砭剂也。
五脏身有五部(止)有痈疽者死简案、五脏在内。而关系于身者有五部。其一在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间足阳明胃经之要害也)其二在腓。(即小腿肚也足太阳少阴及三焦下
之所系者腓音肥
音篆)其三在背。背之中行曰督脉。而背旁四行。皆足太阳膀胱经穴。脏气所系之要害也。其四在五脏之俞。(肺俞三椎旁心俞五椎旁肝俞九椎旁脾俞十一椎旁肾俞十四椎旁各开中行一寸半)其五在项。亦系督脉。统诸阳之纲领也。
凡上五部。皆要害之所。忌生痈疽。生者多死。(以上系马张二注节录)汪云。按阳毒起发者尚可治。若阴毒不起者。断难治也。刘氏玉机微义云。大抵所言地分。皆脉络所会。内系腑脏。然患者得而早言。医者审证案法治之。则皆为不死矣。
介按、痈之与疽。截然两途。阳症为痈。阴症为疽。治法迥殊。若以痈疽连称。未免贻害。惟王洪绪之全生集。分辨甚明。可参考焉。至于此条。原注是系阴疽。其一即伏兔疽。其二为腓
发。其三是发背。其四是脾发疽、肾俞发之类。其五即天柱疽之类也。
病始手臂(止)止之于阴简案、甲乙此一节。载伤寒热病中。又从病始手臂。至取足阳明而汗出。
见素刺热篇。马张以为承上文刺痈疽法。误也。张云。臂、太阴肺经也。足、阳明胃经也。按、热病篇曰。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按以上四穴。皆手足太阴经之荥输也。
此言臂太阴者。即鱼际、太渊二穴。然则足阳明者。亦当取之荥输。则内庭、陷谷是也。补太阴而汗出甚者。阴之胜也。当补阳明。可以止之。泻太阴而汗出甚者。阳之胜也。当泻阳明。可以止之。盖以阴阳平而汗自止也。取阳而汗出甚者。其止法亦然。
凡刺之害(止)生为痈疽也此一节。见九针十二原篇。
癫狂篇第二十二诸本无篇字。
目(止)下为内马云。眼角也。目外决于面者为锐。(俗云外眼角)在内近鼻者为内。(俗云内眼角)眼之上胞属于外。眼之下胞属于内
也。志云。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上为外。下为内者。乃太阳阳明之气。主于上下之目也。简案、此节与癫狂不相涉。必是古经残文。
癫疾始生(止)阳明太阴
张云。先不乐。神志将乱也。头重痛。视举目赤。厥气上行也。甚作极已而烦心。躁急不宁也。此皆癫疾将作之兆。颜、天庭也。候之于颜。邪色必见于此也。当取手太阳支正、小海。手阳明偏历、温溜。手太阴太渊、列缺等穴。泻去邪血。必待其血色变而后止针也。甲乙。视上有直字。
血甚作极已而烦心诸本作血变而止。癫疾始作。当改。
引口啼呼(止)血变而止张云。引口者。牵引歪斜也。或为啼呼。或为喘悸。当候于手阳明太阳二经。
察病所在而刺之。穴如前。强、坚强也。左右牵引。病多在络。故左强者当攻右。右强者当攻左。必候其血变而止。此缪刺之法也。
足太阳阳明太阴太阳诸本阴下有手字。下太阳。吴本作手太阴。非。张云。足太阳之委阳、飞阳、仆参、金门。
足阳明三里、解溪。足太阴隐白、公孙等穴皆主之。手阳明经穴同前。
第7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