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阴气俱绝(止)一日半死矣张云。五脏之精。皆上注于目。故五阴气绝。则目转而运。志先死矣。
盖志藏于肾。阴之神也。真阴已竭。死在周日间耳。今有病剧而忽尔目无所见者。正阴气竭绝之候。
六阳气绝(止)旦死
绝汗乃出下。甲乙有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则气先死矣。十三字。旦死下有此十二经之败也七字。张云。汗本阴精。固于阳气。阳气绝则阴阳相离。而腠理不闭。脱汗乃出。其死在顷刻间也。
黄帝曰诸本无此三字。唯张本有。当删。
足太阴
甲乙阴下有脉字。张云。足太阴当作手太阴经。脉深而直行。故手足十二经脉。皆伏行分肉之间。不可得见。其有见者。惟手太阴一经。过于手外踝之上。因其骨露皮浅。故不能隐。下文云。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正谓此耳。此外诸脉。凡浮露于外而可见者。皆络脉也。分肉、言肉中之分理也。马云。脾经之脉。过于外踝之上。与胃脉相通。无所隐焉故耳。简案、今从张注。
六经络(止)上合肘中张云。此举手络之最大者。以明视络之法也。手足各有六经。而手六经之络。
则惟阳明少阳之络为最大。手阳明之络名偏历。在腕后三寸上侧间。别走太阴。手少阳之络名外关。在臂表腕后二寸两筋间。
斜行向内。历阳明、太阴。别走厥阴二络之下行者。阳明出合谷之次。分络于大食二指。少阳出阳池之次。散络于中名小三指。故起于五指间。其上行者。总合于肘中内廉、厥阴、曲泽、之次。凡人手背之露筋者。皆显然可察。俗谓之青筋。此本非筋非脉。即蓄血之大络也。凡浮络之在外者。皆可推此而知耳。
饮酒者(止)经脉大盛甲乙。盛下有也字。张云。卫气者。水谷之悍气也。其气疾滑利。不入于经。
酒亦水谷之悍气。其
疾之性亦然。故饮酒者必随卫气。先达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则卫气已平。而后营气满。经脉乃盛矣。平、犹潮平也。即盛满之谓。愚按、脉有经络。经在内。络在外。气有营卫。营在内。
卫在外。今饮酒者。其气自内达外。似宜先经而后络。兹乃先络而后经者何也。盖营气者。犹源泉之混混。循行地中。周流不息者也。故曰营行脉中。卫气者。犹雨雾之郁蒸。透彻上下。遍及万物者也。故曰卫行脉外。
是以雨雾之出于地。必先入百川而后归河海。卫气之出胃。必先充络脉而后达诸经。故经水篇以十二经分发十二水。然则经即大地之江河。络犹原野之百川也。此经络营卫之辨。
脉之卒然(止)脉之动也
志云。假邪以分别经脉。与络脉各别。如十二经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居于脉中也。本末者。谓十二经脉之有本标也。如留于脉而不动则热。不留于脉则脉不坚。而外陷于肤空矣。此十二经脉之流行出入。不与络脉大络之众同也。是以知何脉之动也。简案、马张以邪气为酒邪之气。不允。
气口
张云。气口者。手太阴肺经也。肺朝百脉。气口为脉之大会。凡十二经脉。深不可见。而其虚实。惟于气口可知之。因其无所隐也。若其他浮露在外而可见者。皆络脉而非经也。
诸络脉(止)皆见于外张云。大节、大关节也。绝道、间道也。凡经脉所行。必由溪谷、大节之间。
络脉所行。乃不经大节。而于经脉不到之处。出入联系。以为流通之用。然络有大小。大者曰大络。小者曰孙络。大络犹木之干。行有出入。孙络犹木之枝。散于肤腠。故其会皆见于外。志云。绝道者。别道也。
故诸刺络脉者(止)发为痹也
张云。凡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此以血之所聚。其结粗突倍常。是为结上。即当刺处也。若血聚已甚。虽无结络。亦必急取之。以去其邪血。否则发为痹痛之病。今西北之俗。
但遇风寒痛痹等疾。即以绳带紧束上臂。令手肘青筋胀突。乃用磁锋于肘中曲泽穴。次合络结上。砭取其血。
谓之放寒。即此节之遗法。勿谓其无所据也。
第4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