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灵枢识>第5章

第5章

一言而终。简案、今从志注。
重竭张云。脏气已绝于内。阴虚也。反实其外。误益阳也。益阳则愈损其阴。是重竭也。阴竭必死。死则静也。
取腋与膺张云。腋与膺。皆脏脉所出。气绝于内。而复取之。则致气于外。而阴愈竭矣。
逆厥张云。脏气已绝于外。阳虚也。反实其内。误补阴也。助阴则阳气愈竭。故致四逆而厥逆。
厥必死。死必躁也。
反取四末张云。四末为诸阳之本。气绝于外。而取其本。则阴气至而阳愈陷矣。
害中而去则致气
张云。害中而不去。去针太迟也。不中而去。去针太早也。均足为害。此节与寒热病篇文同。但彼云不中而去。则致气者是。此云害中者误也。简案、害、当作不。张注为是。
痈疡寒热病篇作痈疽。张云。不中而去。则病未除而气已致。故结聚而为痈疽。皆刺之害也。
十二原出于四关张云。脏腑之气。表里相通。故五脏之表有六腑。六腑之外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者。即两肘两膝。乃周身骨节之大关也。故凡井、荥、
原、经、合、穴。皆手不过肘。足不过膝。而此十二原者。故可以治五脏之疾。
阳中之少阴肺也张云。心肺居于膈上。皆为阳脏。而肺则阳中之阴。故曰少阴。
太渊马云掌后陷中。肺脉所注。为俞土。阴经无原。俞穴代之。余仿此。
阳中之太阳心也张云。心为阳中之阳。故曰太阳。
大陵张云。按大陵系手厥阴心主
穴也。邪客篇帝曰。手少阴之脉。独无俞何也。岐伯曰。少阴心脉也。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故此言大陵也。大陵二穴。在掌后骨下两筋间。
阴中之少阳肝也张云。肝、脾、肾、居于膈下。皆为阴脏。而肝则阴中之阳。故曰少阳。
太冲马云。足大趾本节后二寸动脉应手陷中。肝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至阴脾也张云。脾属土而象地。故为阴中之至阴。
太白马云。足大趾内侧内踝前核骨下陷中。脾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太阴肾也张云。肾在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
太溪马云。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中。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肾脉所注。为俞土。
膏之原志云。中焦之气。蒸津液。化其精微。发泄于腠理。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润泽皮肤。
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节。而渗灌于皮肤肌腠者也。溢于外则皮肉膏肥。余于内则膏肓丰满。盖膏者脏腑之膏膜。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左传成公十年。居肓之上。膏之下。杜云。肓、膈也。心下为膏。正义曰。贾服何休诸儒等。皆以为膏。虽凝者为脂。释者为膏。其实凝者亦曰膏。内则云。小切野狼
膏。此膏为连心脂膏也。独刘炫以为膏当作膈。改易传文。以规杜之失。傅逊辨误云。考素问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上善说云。心下膈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曾亲谛观猪脏心膈之处。方忆膈者隔也。自膈以上。
皆心肺清洁之属。自膈以下。皆肠胃污浊之属。而心下有微脂为膏。膈上有薄膜为肓也。素问曰膈肓。则明云膈之肓也。膈之肓。非其膜而何。其痹论又云。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注云。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膜也。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益明矣。二竖居膏肓之上下。则于腑脏。略无所系。为至虚之处。非经络穴道所关。以故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也。春秋元命苞云。膏者神之液也。
介按、膏肓之义。惟前哲唐容川。时贤张锡纯之解释。甚为详晰。兹节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