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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五音不彰(止)影之似形
张云。五音五色见于外。因藏气而彰明也。五脏之气藏于内。因形声而发露也。外之不彰不明者。知内之波荡也。即如鼓非桴也。得桴而后鸣响。非声也。得声而后应影。非形也。得形而后见。是皆内外相袭而然。袭、因也。马云。五脏在人身者如水波。荡然紊乱无纪。
故远者(止)弗敢使泄也张云。揣、推测也。司、主也。远者主外。近者主内。察其远能知其近。
察其内能知其外。病变虽多。莫能蔽吾之明矣。内外远近。无所不知。以其明之至也。阴阳之道。尽于此矣。
天地虽大。又安能出于是哉。马云。人身之音与色。是之谓远可以言外也。而即外可以揣五脏之在内者。人身之五脏。是之谓近可以言内也。而即内可以揣音与色之在外者。此乃阴阳之极。天地之秘。盖不可以轻泄之乎。
刺节真邪论。及素问灵兰秘典论。皆藏此室。简案、司、伺通。汉灌夫。传外后亦已使侯司。
第四十六
五变篇第四十六诸本无篇字。马云。末节有五变之纪。故名篇。
百疾之始期也广韵云。期、限也。
避者得无殆张云。殆、危也。天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所以有少病病多者。亦在乎人之慎与不慎耳。
斧斤释名云。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器。始用斧伐木己乃制之也。斤、同。释名云。所以平灭斧迹也。
木之阴阳志云。阴阳者。木之枝干皮肉也。简案、周礼考工记。凡斩毂之道。必矩其阴阳。阳也者。稹理而坚。阴也者。疏理而柔。
夫木之蚤花(止)况于人乎张云。此言木之凋残。各有所因。以方人之疾病。亦无不有所致之也。
萎、音威。蔫枯也。(蔫音烟物不鲜而色败也)溃、音会。坏烂也。漉、音鹿。水湿貌。杌音兀。木之无枝者也。马云。湿腐为漉。
故常为病也张云。木有坚脆。所以伤有轻重。人有坚脆。所以病有微甚。故虽同时遇风。而有受有不受。此病之所以异也。
风厥漉汗
甲乙作风洒洒汗出。马云。素问阴阳别论。评热病论。皆有风厥。素问疟论。及本经逆顺篇。皆言无刺漉漉之汗。则风厥者其汗必漉漉然也。朱长春云。此言皮不致密。肉理粗疏。致风邪厥逆于肉。而为漉漉之汗。盖津液充于皮腠之间。皮溃理疏。则津泄而为汗矣。
肉不坚(止)此言其浑然者甲乙。、作。肉理粗疏四字。作肉不坚肤粗五字。疏下有也字。
此言以下六字。无无分理者。诸本理下更有理字。马云。理者之理。当作衍。张因删之。此本仍张本。马云。
腓肠之上。膝后曲处为。
乃委中穴所在也。其肉不坚。而无分理者。其理必粗。粗理而皮不坚致。则一身之腠理必疏。所以善病风厥也。
此乃言其肉之浑然者。则皮必密。理不疏。尚何病风之有。简案、甲乙作为是。以肉候通身之肌肉。见本藏等论。诸家以
释之非也。浑然即无分理之谓。马反为理不疏之义。志亦为浑然汗出。并误。
五脏皆柔弱者(止)肌肉弱者也甲乙。必下无有字。冲、作衡。注云。太素逆留作留积。又甲乙
皮充肌。作肤皮充胀。志云。消瘅者。瘅热而消渴消瘦也。邪气脏腑篇曰。五脏之脉微小为消瘅。盖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皆柔弱。则津液竭而善病消瘅矣。夫形体者。五脏之外合也。薄皮肤而肌肉弱。则五脏皆柔弱矣。
夫柔弱者必有刚强。谓形质弱而性气刚也。故此人皮肤薄而目坚固以深者。其气有长冲直扬之势。其心刚。刚则多怒。怒则气上逆。而血积于胸中。(马云素问生气通天论曰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气逆留则充塞于肌肉。血蓄积则脉道不行。血气留积。转而为热。热则消肌肤。故为消瘅。此言其人暴刚而肌肉弱者也。盖肌肉弱则五脏皆柔。暴刚则多怒而气上逆矣。张云。目坚固而视直扬者。其心必刚。冲者目光突露之谓。
、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