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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脾为牝脏张云。脾属土。为阴中之至阴。故曰牝脏。
肺为牝脏张云。肺属金。为阳中之少阴。故曰牝脏。
肾为牝脏张云。肾属水。为阴中之太阴。故曰牝脏。按、五脏配合五行。而惟肝心为牡脏。脾肺肾皆为牝脏。盖木火为阳。土金水皆为阴也。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马云。缺、岐伯曰。张志同。
脏主冬(止)秋刺合
张云。五脏主藏。其气应冬。井之气深。亦应于冬。故凡病之在脏者。当取各经之井穴也。五色蕃华。其气应春。荥穴气微。亦应乎春。故凡病见于色者。当取各经之荥也。五时长养。其气应夏。输穴气盛。亦应于夏。故凡病之时作时止者。当取各经之输也。五音繁盛。气应长夏。经穴正盛。亦应长夏。故凡病在声音者。当取各经之经也。五味成熟。以养五脏。其气应秋。合穴气敛。亦应于秋。故凡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因饮食内伤者。当取各种之合也。按、本篇五时之刺。以应五输者。冬刺井。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者。以井应冬。荥应春。输应夏。经应长夏。合应秋也。如本输四时气水热穴等论所载。
皆同。不可易者。考之六十五难曰。井者东方春。合者北方冬也。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皆与本经不合。必难经之误也。当以本经为正。不可不辨。
以经合之
张云。上文止言五脏五输。以应五时。而不及六腑之原者。盖原合于经。不复应时。如长夏之刺经。则原在其中。应其数矣。是即六腑之六输也。按、本输篇所载。六腑之原。在九针十二原篇。即谓之。故六十六难曰。以
为原也。后世针灸诸书宗之。皆言阳经之即为原。故治即所以治原。阴经之并于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输。今此节云。以经合之。以应其数。然则经原
三穴相邻。经亦可以代原矣。
经满而血者病在胃
甲乙注。经、作络。胃、作胸。志云。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肺。而通于四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荣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
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令所主之脏腑。皆隐于中矣。简案、以阳明配秋。盖出于运气。疑非经旨。
此节马张不释。姑仍志注。
是谓五病也诸本病、作变。此根据张本。误。当改。
第四十五
外揣篇第四十五马云。内有司内揣外。故名篇。说文云。揣、量也。六书统云。凡称量忖度。皆曰揣。
授其调张云。调、法度也。言颇得其详也。
夫九针者(止)可乎张云。始于一。终于九者。尽天地之大数也。针数应之。故小则无内。大则无外。深则无下。高则无上。其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无所不合。
故散之则杂如毫毛。约之则浑束为一。一者欲得其要也。
夫治国者(止)为一乎张云。至大至小。至浅至深。无不有道存焉。故治国者有道。治针亦有道。
必知乎道。乃可万变而为一矣。
动摇则应知张云。有动则有应。有应则可知。惟其至明。故能尽得其情。
合而察之切而验之见而得之马云。合阴阳而察之。切阴阳而验之。见阴阳而得之。张云。
合而察之。参合阴阳而详察也。切而验之。从其切要而辨证也。故可见可得。如清水明镜之无所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