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六日(八、六)
刘铭传督总兵曹志忠、章高元等击退基隆登陆法军。
六月十八日(八、八)
巴德诺照会曾国荃:法已取基隆为质押,暂不攻福州。
六月二十日(八、一零)
以法侵基隆,总署向法严重抗议;并照会各国,请秉公评论。
广西军撤入镇南关。
六月二十二日(八、一二)
廷臣会议对法和战全局,主拒绝偿款,仍请美国调处。
法军力攻沪尾,为提督孙开华所败。
曾纪泽晤英外次庞斯茀得(J?Pouncefort),告以法攻基隆事,望英能予公评或排解。
六月二十六日(八、一六)
英外相照会曾纪泽:英国以未知中、法议约详情,故难论法攻取基隆之是否合理。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
命沿海、沿江各省极力筹防。
六月二十九日(八、一九)
谢满禄再向总署致最后通牒,要求赔款八千万法郎,限二日答复(总署拒绝)。
六月三十日(八、二零)
准粤省向英商宝源、汇丰两行借银一百万两,以备协防云、贵及援闽济台军火之用。
七月初一日(八、二一)
法署使谢满禄下旗离京。
七月初二日(八、二二)
实授张之洞为两广总督。
以基隆击退法军(六月十五日之役),将刘铭传交部优叙,总兵曹志忠等赏赐有差,并发内帑三千两犒赏。
七月初三日(八、二三)
法海军突击福州师船,沉《扬武》等七舰,击毁船厂。
七月初六日(八、二六)
诏与法国宣战。
七月初七日(八、二七)
桂军进札谅山。
七月初八日(八、二八)
命发内帑十万两往福建备赏。
法军毁罗星塔及金牌炮台。
七月十七日(九、六)
命岑毓英等传知刘永福赶紧督军进取,云、粤各营亦应迅速进发。
七月十八日(九、七)
授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福州将军穆图善、漕运总督杨昌浚帮办,张佩纶以会办大臣兼船政大臣;何如璋进京。
实授曾国荃为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七月二十七日(九、一六)
命何璟进京,以杨昌浚为闽浙总督。
八月初三日(九、二一)
美使杨约翰(JohnR?Young)告总署:巴德诺表示必须偿款,或以滇省建造铁路通商、或以基隆煤矿交法经营,方可了结。
八月初四日(九、二二)
杨昌浚率新军自江宁启行经赣援闽。
八月初九日(九、二七)
李鸿章告杨约翰:中国决不允偿款。
八月十三日(一零、一)
法提督孤拔攻陷基隆炮台,刘铭传退淡水(台北)。
八月十四日(一零、二)
孤拔炮击沪尾。
八月十六日(一零、四)
命岑毓英、潘鼎新进攻北宁、太原,以牵制台湾法军。
八月二十日(一零、八)
法军在沪尾登陆,为提督孙开华、章高元等所败,退回舰上。
八月二十二日(一零、一零)
命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设计渡台。
九月初二日(一零、二零)
命妥速筹办台湾至福建海线及台北至基隆电线,并命台绅林维源等捐饷(从刘铭传奏)。
九月初四日(一零、二二)
加赏刘永福军饷银五万两。
九月初五日(一零、二三)
法水师封锁台湾西岸各海口。
九月初六日(一零、二四)
命李鸿章、曾国荃迅拨快碰并铁胁等船各六、七艘驰援台防。
九月初九日(一零、二七)
命曾国荃、张之洞接济台湾军械。
九月初十日(一零、二八)
再促李鸿章等迅速拨船,并力援台。
九月十一日(一零、二九)
嘎马西函马格里(HallidayMacartney)提议和谈四端:一、津约仍旧施行;二、华军撤出东京,法船撤离中国洋面;三、谅山之役不索兵费;四、台湾由法军驻守。
福建巡抚张兆栋、船政大臣何如璋革职;以刘铭传为福建巡抚,仍驻台湾督办军务。
再命南、北洋及闽、粤接济台湾军火。
九月十四(一一、一)
滇军进抵宣光城下,札营围攻。
命南、北洋兵轮在上海会齐,由杨岳斌统带援台。
九月十五日(一一、二)
法军攻陷基隆港口。
九月十八日(一一、五)
严谕曾国荃、李鸿章多派兵轮速解台湾之危,并命彭玉麟、张之洞助援。
九月十九日(一一、六)
以沪尾之捷,赏刘铭传部银一万两。
第1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