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然则法如要查,德国将不能不听乎?
答:英廷尚未有信关照,且得英信再定;又此事尚未知毕相主意若何。如法国果有文牍前来,必先密告。
问:英国有香港属地,与德国情形不同。总望贵外部转请毕相,能设法不允,即是暗助中国好意。
答:容将贵总署意转达,再行回复。随起别。
二十六日晚接外部函,订请次日下午往谈。二十七日,往外部晤;波士云:今日相请,特密告法国昨日有公文来,告明各国船只在中国海,法国皆要查看。
问:其文牍上说明与中国开战否?
答:但叙英国在香港已守局外例,不接济煤水、军火;故各国船只,我法国亦须查看。
问:既不宣战,便是不合公法;贵外部应按公法驳回。
答:若论公法,实无一定之理。未经宣战,不该查船,固是一看法;然两国明有战事,其开战之处,法国有权可以查船,亦是一看法。
问:虽如此说,总以未宣战一层为正理。且昨日托贵外部代请毕相想法,已经说过否?
答:毕相以有可暗助中国之处,决无不肯。若一定阻止法国查船,实于局外公例有碍,实不能办。
问:于德国窒碍之事,原不好勉强;然此案实有未宣战可驳之处,总望贵外部一办!
答:我索性告明:法国此次来文,但关照我德国要查看,并非与我商议可否;是一照例文件,一面已经办查之事。八月间,德国有《维勒》轮船向基隆装载器物,法兵船不准驶泊;我亦听之。现在岂能特地驳回!且此事我看无甚紧要。若论台湾地方各国船早已不能接济,其余海口地大、法船少,岂能一一查看;未必从法国告明查船之后,格外阻碍。贵使何必如此着急!
问:并非着急。我奉总理衙门之命,与贵外部密商此事,贵外部必须想一通融办法!
波稍沉思;答:我不能驳阻法国,我亦不禁阻我商人;只是把此事关照管船各处官员何如?
问:英国领事出示晓谕,事太昭彰;请属贵国各官不要出示!
答:出示与否,归各口领事酌办。明说不要他出示,亦是难办。
复与申说。
答:我只是信内或电信内不提《出示》一层,使我各员看此非我部着重便了。
问:贵外部如何答复法国文牍?
答:我就阁起不复。望贵使转告贵总署:此文件之有无,不必看重才好。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四六(二七六四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刘秉璋李鸿章转达拨营援浙并催程文炳军渡台电旨
二月二十日(四、五),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准浙江抚部院刘(秉璋)、北洋大臣李(鸿章)转电二十四、五两日电旨各一道。除恭录分别咨行外,相应恭录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核施行。
恭录电旨二道
天津来电(正月二十五日到)
左宗堂、杨制台、曾宫保:密号。总署二十四日来电:本日奉旨:《李鸿章、曾国荃电奏均悉。法犯镇口被挫,据称水陆弃台船只分泊浙、苏洋面,意图报复;浙防吃重。左宗棠、杨昌浚即饬委前拨五营克日前往,并再酌拨数营赴浙助剿,不准稍涉迟误。刘秉璋、欧阳利见遵迭谕督军实力堵剿,勿稍疏虞。法人去来无定,台防万不可松;趁此海道畅行,即可运兵、运饷。程文炳一军,着仍遵前旨迅速渡台。至法人是否全数退出台湾?左宗棠等确查电奏。钦此》。即转电南洋左相、闽督、浙抚云云。鸿。敬。
杭州来电(正月二十五日到)
左中堂、杨制台:顷接总署电:本日奉旨:《刘秉璋请饬程文炳一军赴浙等语;程文炳已赴泉州,着即赶催队伍渡台援剿,不得再有游移。浙省援兵,着左宗棠、杨昌浚仍遵前旨,酌拨五、六营迅速前往。应由何路行走?并着酌夺办理》等因,钦此。理合电请钦遵。璋。漾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三(二七八三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遵旨派营援浙一案电稿
二月二十日(四、五),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会列闽浙督部堂台衔电寄贵衙门请代奏《遵旨派营援浙》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头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浙请援兵,奉电旨饬由闽拨五、六营赴浙;自应钦遵。查附省无多营,惟有抽调派驻鼓山及梅花港之道员刘倬云统所部五营,由温、台陆路星驰赴浙,听浙抚节制调度。所遗鼓山等处,当匀营填扎。杨厚帅于二十一日由卑南登岸,所部各营拟陆续继渡。请代奏。棠、浚启。径。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四(二七八四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命杨岳斌会同各军克复基隆并派兵分段防剿电旨
二月二十二日(四、七),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准贵衙门来电内开:本日奉旨一道。相应恭录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核施行。
照录电旨一道
北京来电(正月二十八日)
中堂左、制台杨:密号。本日奉旨:据左宗棠等电称杨岳斌廿一由卑南登岸等语;杨岳斌着即迅赴台北,会同各军克复基隆;迅催所部,分起速渡。法窥基、沪、苏澳、安平、旗后,着刘铭传、孙开华会同杨岳斌派兵分段防剿,勿稍疏虞。程文炳仍着速行渡台,以厚兵力。钦此。即转知会闽抚刘、提督孙。沁。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七(二七八六页)。
行北洋大臣李鸿章中法和议已在法都画押奉旨允准
二月二十四日(四、九),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案查中、决议和一事,前于二月初五日经本衙门函致台端,以赫总税务司前有办法三条电寄茹相并委税司金登干代为画押,系正月十二日奏明,奉旨照办;即嘱林领事将此意刻即电知茹相等因在案。旋于二十一日,经赫总税司到署面称:中、法和议,已经金登干于二月十九日在法都画押。当经本署奏明。二十一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允准津约,并饬令各处军营定期停战,滇、粤各军定期撤回边境;钦此。希将此信给林领事阅看,嘱其转电法都照约施行亦在案。除先后函布外,相应备具印文咨行贵大臣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零(二七九二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未闻基隆失利情形一案电稿
二月二十六日(四、一一),钦差大臣左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一日,会列穆将军、杨部堂台衔电请贵衙门代奏《未闻基隆失利情形》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粘单
(一等电寄北京)总署钧鉴:艳电旨敬悉。台湾至厦门未设电线,当即电致厦门彭提督确查;顷接复电云:厦门未闻基隆接仗失利之说,近日亦未得台湾文报等语。查十九至今已旬余,如果失利,何以尚无禀报。除再行查外,仅先电陈。请代奏。棠、善、浚启。宋。
见《中法越交涉档》一五六三(二七九四页)。
户部片行查明调派李光久赴东陈由立赴闽旨准拨发银两
二月二十六日(四、一一),户部片称:
第7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