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伦为司空,奉公不挠,言议果决,(二六)无所依违,诸子谏止,辄叱之。每上封自作草,不复示掾吏。或民奏记言便宜,便封上。(二七)后自陈老病,(二八)以二千石禄俸终厥身。御览卷四五三
去年伏诛者,(二九)刺史一人,太守三人,减死罪二人,凡六人。范晔后汉书卷四一第五伦传李贤注
(一)”第五伦“,范晔后汉书卷四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风俗通义怪神篇会稽俗多淫祀条亦略载其事。
(二)”时米石万钱“,此句上聚珍本有”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修行清白。王莽末,盗贼起“六句。按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也。其先齐诸田,诸田徙园陵者多,故以次第为氏。伦少介然有义行。王莽末,盗贼起,宗族闾里争往附之。“又御览卷四二五引续汉书云:”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伦修行清白,尝召见,上曰:‘闻卿为吏不过从弟兄饭,宁有之耶?’“聚珍本所增六句,疑为斟酌后汉诸史补缀,然亦大体得东观汉记旧貌。
(三)”得民之欢心“,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无。
(四)”伦步担往候之“,”之“字聚珍本作”鲜于褒“,非原书之旧。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伦始以营长诣郡尹鲜于褒,褒见而异之,署为吏。后褒坐事左转高唐令,临去,握伦臂诀曰:‘恨相知晚。’“其下李贤引东观汉记”伦步担“云云作注。与范书对照阅读,此条文义甚明,无烦改字。
(五)”牢落“,茫茫然无着落。
(六)”止“,姚本、聚珍本作”至“。
(七)”粪除“,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李贤注:”犹埽除也。“
(八)”道上“,姚本、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作”陌上“。”陌上“犹言街上。
(九)”不复责舍宿直“,此条文选卷六左思魏都赋李善注亦引,然仅有首句。
(一)”第五伦“,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四二九引有,今据增补。
(一一)”平铨衡,正斗斛“,此二句原脱。书钞卷三七引云:”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伦平诠衡,正斗斛,市无阿枉,百姓悦服。“”诠“乃”铨“之讹。又御览卷四二九引云:”第五伦,字伯鱼,京兆尹阎兴召为主簿。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长。伦平铨衡,正斗斛,市无阿枉,百姓悦服。“御览卷八二七引云:”京兆尹阎兴召第五伦署督铸掾,领长安市,平铨衡,正斗,其后小民争讼,辄云‘第五掾平,市无奸枉欺诈之巧’。“”斗“字下脱”斛“字。今据补”平铨衡,正斗斛“二句。
(一二)”人“,姚本同,聚珍本作”民“。
(一三)”快“,聚珍本作”决“,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亦作”决“。按二字义虽不同,然于此皆可通。”快“,言其心情畅快。”决“,犹今言见分晓。
(一四)”说将尚不下,安能动万乘主耶“,”下“、”安“二字原脱,文义不可晓。聚珍本有此二字,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同,今据增补。”将“,谓郡守。汉代郡守为一郡长官,除了负责全郡政务外,也握有军权,故郡守亦可以”将“相称。范书第五伦传李贤注引华峤后汉书云:”盖延代鲜于褒为冯翊,多非法。伦数切谏,延恨之,故滞不得举。“”说将尚不下“即谓此。
(一五)”同“,原误作”可“。聚珍本作”同“,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同,今据改。此条书钞卷一三亦引,较此简略。
(一六)”长吏“,原作”长史“。按此所云”长吏“,即指淮阳王医工长。医工长,主管医药之事,与礼乐长、卫士长、永巷长、祠祀长皆为王国长吏,秩比四百石。聚珍本作”长吏“,尚不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建武二十七年,举孝廉,补淮阳国医工长,随王之国。“
(一七)”臣生遭饥扰攘“,此句聚珍本作”臣生遭饥馑“,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作”少遭饥乱“。
(一八)”探口中饼出之“,原脱”之“字,书钞卷一三五、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七一一引皆有此字,今据增补。光武帝诸语姚本作”闻卿为市掾,有人遗卿母一笥饼,知从外来,夺之,母遂探口饼出之,有诸“。聚珍本惟”知从“上有”卿“字,余与姚本同。
(一九)”故为出此言耳“,此条书钞卷一四四亦引,较此疏略。
(二)”作会稽郡“,谓为会稽郡太守。
(二一)”财“,与”才“字通。”才“字今已简化为”才“。
(二二)”余皆贱粜与民饥羸者“,此条御览卷二六引作”第五伦,字伯鱼,为会稽太守,性节俭,虽身居二千石位,常蔬食布衣,妻自炊爨“。卷四三一引作”第五伦性节俭,虽为二千石,常衣布,躬莝养马,妻炊爨饮食,受俸禄常取赤米“。文字稍异。此条书钞卷三八、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五亦引,较为简略。
(二三)”为事征“,据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事在永平五年。
(二四)”其得民心如此“,此条书钞卷三五引作”第五伦为会稽守,代到,百姓攀车“。御览卷二六引作”初代到当发,百姓老小阗府门,攀车叩马啼呼曰:‘舍我何之!’其得人心见爱如此“。
(二五)”躬与奴共发株棘田种麦“,此句原作”身自耕种“。御览卷八三八引云:”第五伦免归田,躬与奴共发株棘田种麦。“今据改。此条聚珍本作”伦免官归田里,不交通人物,躬与奴共发棘田种麦“。各句次序与御览所引不同,文字微异。
(二六)”言议果决“,原作”言事“二字,类聚卷四七、御览卷二八引同。书钞卷五二、御览卷二八皆引作”言议果决“,今据改。
(二七)”便封上“,聚珍本作”便上封“。按当作”便封上“。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吏上奏记及便宜者,亦并封上。“可证。
(二八)”后自陈老病“,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亦漏辑。御览卷二八引有,今据增补。
(二九)”去年伏诛者“,此下一段文字因李贤注所引过于简略,致使文义不甚明确。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载伦于章帝时上疏褒美时政云:”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体晏晏之姿,以宽弘临下,出入四年,前岁诛刺史、二千石贪残者六人。斯皆明圣所鉴,非群下所及。“”去年伏诛者“云云,或即第五伦疏中语,而范书略有改易。
玄贺
玄贺迁邺令,(一)政教大行。(二)书钞卷七八玄贺,字文和,(三)迁九江太守,行县持干糒,但就温汤而已。迁泲相,临发日,(四)百姓扶车叩马,啼泣随之。书钞卷七六
(一)”玄贺“,原作”元贺“。聚珍本作”玄贺“,书钞卷一四七引同,今从改。姚本作”贺玄“,御览卷八六引亦作”贺玄“,二字误倒。玄贺,范晔后汉书无传,第五伦传言及其事。
(二)”教“,姚本、聚珍本作”化“。
(三)”字文和“,聚珍本作”字文弘“,书钞卷一四七、御览卷八六引同。按华阳国志卷一二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目录云:”政事,大司农玄贺,字文和,宕渠人也。“
(四)”迁泲相,临发日“,聚珍本无此二句,而有”临去日“一句。”泲相“,当谓泲国之相。后汉侯国无以”泲“为名者,”泲“字有误。
第39章传十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