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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传三4

(四)“彭宏元始中迁河南太守”,“宏”字原作“宠囗”,明正德年间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藏旧抄本书钞作“宏”,则元始中迁河南太守者为宠父宏,孔广陶校注本书钞误,今校正。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云:“宠少为郡吏,地皇中,为大司空士。”据此,宠在平帝元始年间,资历尚浅,不可能迁至河南太守。本条下文“宏”字亦误作“宠”,今一并改正。
(五)“有监御史马况”,书钞卷一三九孔广陶校注云:“’监‘字疑误。”
(六)“宏乃坐免”,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七)“浮密奏宠”,范晔后汉书朱浮传云:“光武遣吴汉诛更始幽州牧苗曾,乃拜浮为大将军幽州牧。……浮年少有才能,颇欲厉风迹,收士心,辟召州中名宿涿郡王岑之属,以为从事,及王莽时故吏二千石,皆引置幕府,乃多发诸郡仓谷,禀赡其妻子。渔阳太守彭宠以为天下未定,师旅方起,不宜多置官属,以损军实,不从其令。浮性矜急自多,颇有不平,因以峻文诋之。宠亦佷强,兼负其功,嫌怨转积。浮密奏宠遣吏迎妻而不迎其母,又受货贿,杀害友人,多积兵谷,意计难量。”
(八)“劝宠止不应征”,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云:“朱浮与宠不相能,浮数谮构之。建武二年春,诏征宠,宠意浮卖己,上疏愿与浮俱征。又与吴汉、盖延等书,盛言浮枉状,固求同征。帝不许,益以自疑。而其妻素刚,不堪抑屈,固劝无受召。宠又与常所亲信吏计议,皆怀怨于浮,莫有劝行者。”可与此相证。
(九)“梦裸袒冠帻”,谓彭宠妻梦裸袒冠帻。
(一)“不得”,此句御览卷九四九引作“无所得”。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云:建武二年,宠叛汉。明年,“攻拔蓟城,自立为燕王。其妻数恶梦,又多见怪变”。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一一)“彭宠奴子密等三人共谋劫宠”,此句上姚本有“诏讨彭宠者封侯”一句,聚珍本同,惟无“彭”字。此为建武五年事。
(一二)“便坐室”,不是正室,乃便坐之室。
(一三)“昼卧”,原作“昼夜卧”,衍“夜”字。聚珍本作“昼卧”,类聚卷三五引同,今据删“夜”字。
(一四)“惊曰”,此句至“击其颊”四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彭宠传李贤注引,今据增补。
(一五)“今遣子密等诣子后兰卿所”,范晔后汉书彭宠传载,子后兰卿,彭宠从弟。光武帝征宠,宠不应征。光武帝遣子后兰卿喻之,宠因留子后兰卿,发兵叛汉。宠不信任子后兰卿,使将兵在外,故有此语。“子后兰卿”,原作“兰卿子后”,今从聚珍本、范书校改。
(一六)“其开门出”,原作“其开出”,聚珍本同。按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作“速开门出”,则“开”下脱“门”字,今据范书增补。
(一七)“世祖封子密为不义侯”,原无此句,类聚卷三五引有,今据增补。姚本无此句,而有“世祖以奴杀主不义,复不可不封,乃封子密为不义侯”。聚珍本改“世祖”作“朝廷”,余与姚本同。御览卷二一、事文类聚后集卷一七引云:“彭宠奴子密杀宠,诣阙降,封为不义侯。”
(一八)“宠之德不仁贪狼如此”,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原误作“勃”。
卢芳(一)
芳,安定人。属国胡数千畔,在参蛮,芳从之,诈姓刘氏,自称西平王。会匈奴句林王将兵来降参蛮胡,芳因随入匈奴,留数年。单于以中国未定,欲辅立之,遣毋楼且王求入五原,与假号将军李兴等结谋,兴北至单于庭迎芳。芳外倚匈奴,内因兴等,故能广略边郡。范晔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列传李贤注
(一)“卢芳”,字君期,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张璠汉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