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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纪三4

(三五)“永和元年”,此句至“追号为开封君”诸句原无。书钞卷四八引东观汉记顺帝纪云:“大将军夫人躬先率下,淑慎其身,超号为开封君。即大将军梁冀之妻也。”“大将军夫人”云云,似为顺帝诏文。末句系虞世南所加注释之语,且又有讹误。范晔后汉书梁商传载:阳嘉“三年,以商为大将军,固称疾不起。四年,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诣阙受命。明年,夫人阴氏薨,追号开封君,赠印绶”。所谓“明年”,即永和元年,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二载:“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所谓“后母”,即梁商妻阴氏。从范书、司马彪书记载来看,书钞“超号”二字当作“追号”,“梁冀”二字当作“梁商”。今据书钞所引,又参酌范书、司马彪书增补“永和元年”至“追号为开封君”诸句。
(三六)“六年十二月诏”,此句至“食租税”诸句原无,书钞卷四七引东观汉记顺帝纪有此段文字,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永和”二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三七)“其以汉中南郑之武阳亭封贤孙承先为武阳亭侯”,范晔后汉书西羌传载:永和“五年夏,且冻、傅难种羌等遂反叛,攻金城,与西塞及湟中杂种羌胡大寇三辅。……拜马贤为征西将军,……且冻分遣种人寇武都,烧陇关,掠苑马。六年春,马贤将五六千骑击之,到射姑山,贤军败,贤及二子皆战殁。顺帝愍之,赐布三千匹,谷千斛,封贤孙光为舞阳亭侯,租入岁百万”。与此略异。
(三八)“汉安元年”,此下三句原无,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二载:“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刘昭注引东观汉记云:“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今据刘昭注,又酌取司马彪书字句增补。
(三九)“时以远近献马众多”,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汉安元年载:“秋七月,始置承华厩。”其下李贤引此下四句作注,今据增补。玉海卷一四八亦引此下四句,文字与李贤注全同。御览卷一九一引云:“顺帝汉安元年,始置承华厩舍令。”东汉会要卷三四“顺帝汉安元年,始置承华厩”下引东观汉记注云:“时以远近献马众多,园厩充满,始置。”
(四)“八月”,此句上原有“汉安元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四一)“八人”,谓侍中杜乔、光禄大夫周举、守光禄大夫郭遵、冯羡、栾巴、张纲、周栩、刘班,见范晔后汉书顺帝纪。
(四二)“二年,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此二句原无,御览卷八五三引东观汉记云:“顺帝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按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汉安二年十月载:“丙午,禁沽酒。”顺帝诏当在汉安二年。今据御览所引,又参酌范书增补此二句。
(四三)“爱敬尽于事亲”,此下二句见孝经天子章。
(四四)“敬慎威仪”,此下二句见诗大雅抑篇。
(四五)“露布奏可”,玉海卷六四引云:“有司奏孝顺号曰敬宗,露布奏可。”又卷二三引云:“有司奏孝顺号,露布奏可。”“露布”,谓不加检封,公开宣布。此条东汉会要卷四引,首句前有“顺帝崩”一句,其余诸句文字全同。
(四六)“遇奸追臣”,此四字有讹误。姚本、聚珍本和陈禹谟刻本书钞皆无此四字。
(四七)“追封为汝阴东乡侯”,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皆入籍建传。按书钞卷四七于此条前冠有“东观汉顺帝纪云”七字,可见当入顺帝纪。中常侍籍建追封为汝阴东乡侯的具体时间不详,姑将此条文字置于顺帝纪末。范晔后汉书宦者孙程传云:“初,帝(谓顺帝)见废,监太子家小黄门籍建、傅高梵、长秋长赵熹、丞良贺、药长夏珍皆以无过获罪,建等坐徙朔方。及帝即位,并擢为中常侍。……建后封东乡侯,三百户。”
孝冲皇帝
孝冲皇帝讳炳,(一)顺帝之少子也。年三岁,(二)是时皇太子数不幸,国副未定,有司上言宜建圣嗣。建康元年四月,立为太子。顺帝崩,太子即帝位,尊皇后梁氏为皇太后。帝幼弱,太后临朝。永熹元年正月,(三)帝崩于玉堂前殿,在位一年,葬怀陵。御览卷九二
(一)“孝冲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六孝冲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九、卷二,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年三岁”,从下文来看,此谓冲帝年三岁时立为太子。但范晔后汉书冲帝纪云:“建康元年,立为皇太子,其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年二岁。”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云冲帝由太子即位时年二岁。
(三)
“永熹”,聚珍本作“永嘉”,袁宏后汉纪卷二作“元嘉”,汲古阁本、武英殿本范晔后汉书左雄传云:“迄于永熹,察选清平,多得其人。”按“永熹”、“永嘉”、“元嘉”皆误,史绳祖学斋占毕卷三云:“淳熙二年春,邛州蒲江县上乘院僧治基增筑大殿,辟地几仞,得古竁焉。其封石刻作两阙状,中有文二十九字,云’永元年二月十二日,蜀郡临邛汉安乡安定里公乘校官掾王幽,字珍儒‘。”则冲帝年号当作“永”。钱大昭后汉书辨疑有说,可以参阅。
孝质皇帝
孝质皇帝讳缵,(一)章帝玄孙,千乘贞王之曾孙也,(二)乐安王孙,(三)渤海王子也。(四)年八岁,茂质纯淑,好学尊师,(五)有闻于郡国。孝冲帝崩,征封建平侯,即皇帝位。传勉头及所带玉印、鹿皮冠、黄衣诣洛阳,(六)诏悬夏城门外,章示百姓。本初元年闰六月,帝崩于玉堂前殿,在位一年,时方九岁,葬静陵。御览卷九二
(一)“孝质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六孝质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二。
(二)“千乘贞王”,即刘伉,和帝长兄,建初四年封千乘王,立十五年卒,谥贞,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三)“乐安王”,即刘宠,宠又名伏胡。千乘贞王伉卒后,子宠嗣,永元七年,改国名乐安,立二十八年卒,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四)“渤海王”,即刘鸿,乐安王宠卒后,子鸿嗣。质帝立,梁太后下诏,改封鸿为渤海王,立二十六年卒,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五)“好学尊师”,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六)
“传勉头及所带玉印、鹿皮冠、黄衣诣洛阳”,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质帝纪永元年载:“三月,九江贼马勉称’黄帝‘。九江都尉滕抚讨马勉、范容、周生,大破斩之。”其下李贤引此下三句作注,今据增补。
威宗孝桓皇帝
孝桓皇帝讳志,(一)章帝曾孙,河间孝王孙,(二)蠡吾侯翼之长子也,(三)母曰匽夫人。(四)年十四,袭爵,始入,有殊于人,梁太后欲以女弟妃之。本初元年四月,(五)征诣雒阳。既至,未及成礼,会质帝崩,无嗣,太后密使瞻察威仪才明,任奉宗庙,遂与兄冀定策于禁中,迎帝即位,(六)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御却非殿。(七)改元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八)江舍及李坚等伏诛。(九)永兴二年,(一)光禄勋府吏舍夜壁下忽有青气,(一一)掘之,得玉玦,(一二)各有钩,长七寸三分,玦周五寸四分,身中皆有雕镂。诏司隶:(一三)“蝗水为灾,五谷不登,令所伤郡国皆种芜菁,以助民食。”延熹元年三月己酉,(一四)初置鸿德苑,(一五)置令。(一六)二年,(一七)大将军梁冀辅政,纵横为乱。帝与中常侍单超等五人共谋诛之,(一八)于是封超等为五侯。(一九)五侯暴恣日甚,毒流天下。司徒韩演、司空孙朗并坐不卫宫,(二)止长寿亭,减死一等。
以爵赎之。初置秘书监,(二一)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异同。烧当等八种羌叛,(二二)护羌校尉段颎追击到积石山。三年,白马令李云坐直谏诛。(二三)四年,(二四)京师雨雹,大如鸡子。五年,(二五)长沙贼起,时攻没苍梧,取铜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辅各奔出城。以京师水旱疫病,(二六)帑藏空虚,虎贲、羽林不任事者住寺,减半奉。时贼乘刺史车,(二七)屯据临湘,居太守舍。贼万人以上屯益阳,杀长吏。七年冬十月,(二八)上幸云梦,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庙。(二九)诏曰:“存善继绝,实藉德贞。武骑都尉樊演高祖父重,以光武皇帝元舅,扶助中兴,追封寿张侯,谥曰敬,祖父茂封冠军平望乡侯,五国并建,(三)其二绝者祠之。”(三一)八年,(三二)妖贼盖登称“太皇帝”,有璧二十,珪五,铁券十一,后伏诛。九年,(三三)戴异锄田得金印,到广陵以与龙尚。七月,(三四)祀黄老于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金银扣器,采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设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名臣少府李膺等并为阉人所谮诬为党人,下狱死。(三五)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三六)在位二十一年崩,年三十六。御览卷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