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第6章
兴筑、制造军工木料,及油车、铁铺、铸户,并一切工匠、皮藔、饭店、开濠、凿池、埤塘、沟圳,拿获私儎铁祸(锅之讹)、硝磺、铅药等项,应归工房办理。
兵民控欠钱债,及批发、仰讯等项(原注:查寻常新事者),应归承发房办理。
公出、勘验,往返程途,及在公馆、署前递收新呈,应归随行书办理。如在公座递收,则不得归随行。
公出乡征,久住在艋,及到公馆十日之内,递收新词,归随行各书分办。十日外,仍照本衙章程归办(原注:倘十日内有命盗、抢劫重案,亦应归各经管办理)。随行不得混争。
接奉各宪札檄,及各属详禀,营汛咨移(系新事者),以文後押〔填日子〕为准,查照事由,分别归办,(原注:如有列款粘抄,归首条之经管承收),分付各经管遵办。(原注:至接奉一切刑例,应止收存备考〔统〕经管,俾有专责。其历年应办例案,系各值经管,照章仍归自办外,有收〔新〕归办文件,今参旧议,概以文後填押日子,归之值刑收办明白,将案卷交刑总收档,以免散漫,日久不至遗失。今特更议,永为定程,均苦乐之中,仍寓责成之意也)。
批驳未准呈词,暂交承发房收贮,後再递呈批准者,检同未准呈词,查明呈内所告何事由,呈後墨押何日子,应归何房,分别发交,毋许承发房私匿窃办,致干查究。
案断结,另作新词瞒翻者,查出,归还原案经承办理。旧议,检前归後,殊不顺理。兹特更正,永为定程。
呈内胪列三房、四房事由,抽为标赏。
以上十五条,毋论巨细利害,〔承引〕归办,各书永远。倘此外尚有一二未录(以下缺)。
本文件系下一件之附件。又文内注明为原注者,原文系写成双行。
第二四禀同治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二二-二
八房总书吴青等,请淡水厅批照旧章分掌
案〔下八房〕总书吴青、郑禄、谢坤、胡芳、蓝翔、杜名高、刘春波、锺昌等,为乞整旧章,以杜争推,以均苦乐,以肃衙规事。衙门设立吏、户、礼、兵、刑、工、粮税、承发名目,原有按照事由,分司其事。无论上行、自理、关提、仰发,不分利害案件,均一办理。每月应缴油朱、包封纸,又轮贴端书旬报雨晴工食、纸张,以及渡海夫银,均系要紧公事,刻难鈌(缺)欠。至承办值刑攻劫之案,获犯通报,纸张耗费,全冀值日应归各案,稍有些资弥补。前经各房总书,禀明丁前宪,开列条款,议定增补章程:应归案件,其一呈而胪列二、三件事由者,抽为标赏,以杜争推而均苦乐,立案可稽。兹因日久弊生,利争、害推,章程又复废弛。讵有散卯书,并无带办经管,亦无帮书劳绩,窥伺呈词,些有微利,混行窃办。甚至随行在艋,遇有事主到艋催讯,混作新词截办。公旋在署,各书仍在艋仓居住,则案分上下,适值向经管检卷,无从稽查,视经管徒为虚设耳。且衙门设承发科,原为案件出入、挂号,以便稽查,历来如斯。因恩前宪任内,地方分类,路途梗塞,念民人往返维难,遇有紧急要件,凶殴重伤,暂在艋仓提验、口供、呈词,包封寄署批示,迳由承发房挂发,一时权宜之举。续後地方安〔靖〕常在艋仓传递呈词,不由署承发科挂发;原被垒垒,岐分两案,百弊欉生。或假代书,或假印票,带案下乡,索诈庄民,皆由公旋、各书不旋之弊(注一)。嗣後应请在艋各案,公往随往,公旋随旋,庶案不致分岐,查检亦有绪矣。各书在署(注二),常川照章奉公,各房经管,亦有应办各案,自可免冀标赏;应缴诸费,不致有盈亏,苦乐得均。青等邀集公议,请循旧章,衙规得肃,利弊得肃,通衙幸甚。理合开列原议旧章各款禀恳。伏乞大老爷电察,批照旧章,准给谕饬,俾新进衙门者咸知遵照。切叩。
〔计粘〕缴章程条款一纸。
〔批〕各房书吏,原有专司,自应各执其事。所有控案之应需标赏者,原所(以)杜包讼之弊。该书等所议条款,多有未洽。现经按款批明,着即遵照办理。至淡北紧要事件,准於艋仓递呈,本为便民之〔举〕。惟出入案件,仍须由本署承发科挂号,以便稽查。候即谕饬各书,一体遵照。粘单附。
同治九年四月廿八日〔禀〕
盖有戳记八颗,均由署分府陈给领,由上右至下左:粮总书郑禄、刑总书杜名高、兵总书蓝翔、工总书刘春波、礼总书郑禄、吏总书吴青、户总书胡方、承发总书锺昌各戳记
(注一)公旋,指分府由艋舺回厅。又有楣批:案卷不在署,大干例禁,亦且弊端百出。现衙署修好,应各归科(为)是。私记
(注二)有侧注:何以并不在署?
第二五禀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
三快头役李禄遵饬,检卷取切结,禀缴已革胥吏许详承办案卷
台下三快头役李禄叩首叩禀,为遵饬检卷,取结禀缴电察事。缘蒙单,仰立着革书许祥,速将承办新旧案卷,克日检齐,点交禀缴等因。役遵饬,前向许祥查检新旧各案,计共九件,另红禀一张,并取具切结前来。理合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切叩。
计夹宪单一道、结状一纸、案卷九宗、另红禀一张。
分府陈批:悉单销,结存。案卷、红禀,候另标妥书承办。私记私记
私记
〔批〕该房总书,即举妥书标办。如有作弊情事,定惟举者是问。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叩戳记淡水分府陈、给三快班头役、李禄戳记
此批之笔迹,与前批不同。下面有私记,与前批之私记同。惟前批另有一私记。
第二六清单第(第二五号之附件)一一二三-二
已革胥吏许祥承办案卷清单
计开所有承办案件姓名开列:
一件陈镇华具控林镯等抗覆由卷壹宗。于十二月廿一日检在署,未蒙发房外,尚有陈镇华红呈一张夹缴。理合签明。
一件郑朝经具控卓印等抗覆由卷壹宗。
一件王李氏具控王崑岗强夺庙租由卷一宗。
一件陈青华具控陈宽裕覆租由卷一宗。
一件洪育才具控陈维明抢刈由卷一宗。
一件江龙具禀陈丙南投称:伊妻高甘凉被拐卷逃由卷一宗。
一件郑阿二具控伊子郑额被盗殴抢由卷一宗。
一件淡水儒学梁申称被盗陈燕窃偷由卷一宗。
一件募勇委员李指送陈廷浪撞骗勇银由卷一宗。
一件北右府黄片请严拿梁戆仔打断城锁由卷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