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戒中。初五戒并以戒法摄受。后四戒并以悲心教化。前中初三明戒法授人。后二明戒法自摄。菩萨自摄令他随学故。虽自摄则是利他。初三中。第一明有器者不择便授。第二明有障者教令忏除。第三明未受者不辄为说
第一不择堪受戒
佛言佛子与人受戒时不得简择一切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淫男淫女十八梵六欲天子无根二根黄门奴婢一切鬼神尽得受戒应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坏色与道相应皆染使青黄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卧具尽以坏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国土中国人所著衣服比丘皆应与其俗服有异若欲受戒时师应问言汝现身不作七逆罪不菩萨法师不得与七逆人现身受戒七逆者出佛身血杀父杀母杀和上杀阿阇梨破羯磨转法轮僧杀圣人若具七遮即现身不得戒余一切人尽得受戒出家人法不向国王礼拜不向父母礼拜六亲不敬鬼神不礼但解法师语有百里千里来求法者而菩萨法师以恶心嗔心而不即与授一切众生戒者犯轻垢罪有器堪受皆应为授。
若以嗔嫌简择。便乖奖导之义。故制令不简。菩萨有求受者悉不得乖。以本誓兼济故。声闻许而中悔是犯。
若本不许不犯。七众同学。经许夫妇互为师故。文中与人受戒时不得简择乃至尽得受戒者。举十七类悉许受戒。文中不简在家出家沙弥具足。唯言得受。
若准下文。教服异俗。应通出家。然受法有二。
若准律法自四受者。应须简择无根等类。
若依三归三聚总受。文既不简。理应通受。准半择等许受五戒而遮近事性。此中亦应许受具足而遮比丘等性。文无别简。以义准的。诸有智者当更寻教。应教身所著袈裟下。明毁俗好以应道服。言坏色者。坏彼大色成不正色。与道相应者。毁俗好故应道服也。
皆染使青黄赤黑紫色者。小乘五部异见故服各一色。菩萨于五无所偏执故通服五色。此言青等五者。皆取坏成青等。非是大色青等。乃至卧具尽以坏色者。非但三衣坏色。一切衣服乃至卧具亦同三衣皆使坏色。身所著衣乃至与其国土下。衣服色异者。令色异俗也。
与俗服有异者。作之方法亦令异俗。既言比丘。不应通俗。旧说道俗皆须坏色者。非也。
若欲受戒时下。简除重障以成净器。七逆者。障之重也。
若现身作则不能成纳戒之器。设作法受终无克获。故须简别。十三难中简取五逆。并加害师为七逆也。
其七名者。一出佛身血。二杀父。三杀母。四杀和上。五杀阿阇梨。六破羯磨转法轮僧。七杀圣人。破羯磨法轮僧者。一解。唯破法轮僧是逆。
若破羯磨僧非逆。破羯磨僧时。不欲诤作起异见故。然破法轮时。羯磨坏故。云破羯磨转法轮僧。论一解。破法轮僧一向是逆。
若破羯磨应当分别。
若起法想破是则非逆。
若以非法想破。于声闻非逆。于菩萨是逆。如害二师及有学圣。于声闻非逆。于菩萨为逆。此亦应尔。杀圣人者。通取学无学。不同五逆中唯取害无学。菩萨声闻相对分别是难非难应作四句。一于声闻是难非菩萨者。谓十三中除五逆余八。二于菩萨是难非声闻者。谓七逆中杀学圣人破羯磨僧。
若害二师难非是逆。八边罪故。于彼声闻亦是难摄。杀学圣人者。曾受戒者八边罪难。未曾受者则非难也。
三于二俱是难者。谓五逆也。
俱非难者。除上事也。
若具七遮即身不得戒者。则上七逆能遮戒故名之为遮。具有两义。一具缘成业故名为具。简彼阙缘不具之逆。二于一身中容具七逆。谓曾受具大比丘者于一身中容具七故。
若未曾受除害二师及破僧逆。问若就后义。不具七逆亦应得受。答不也。
具就极多说具七遮现不得戒。非谓犯一一逆不成遮障。
若不尔者。佛灭度后不须更问。言无破僧出佛血故。出家人法不向国王礼拜乃至鬼神不礼者。示彼道尊。言出家者简彼在家。在家菩萨既随俗仪。虽礼所尊亦无所犯。鬼神者。为求福故礼世间鬼。
若受戒人虽俗不听。
若审知彼权现鬼神。在俗菩萨礼亦无犯。但解师语下并违之成犯
第二具德作师戒
若佛子教化人起信心时菩萨与他人作教戒法师者见欲受戒人应教请二师和上阿阇梨二师应问言汝有七遮罪不若现身有七遮罪者师不应与受戒若无七遮者得与受戒若有犯十戒者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苦到礼三世千佛得见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见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见光华种种异相便得灭罪若无好相虽忏无益是人现身亦不得戒而得增受戒若犯四十八轻戒者对首忏悔罪便得灭不同七遮而教诫师于是法中一一好解若不解大乘经律若轻若重是非之相不解第一义谛习种性长养性不可坏性道种性正法性其中多少观行出入十禅支一切行法一一不得此法中意而菩萨为利养故为名闻故恶求多求贪利弟子而诈现解一切经律是自欺诈亦欺诈他人故与人授戒者犯轻垢罪内无深解为利辄授。有误人之过。故制之。大小俱制。七众之中正在出家兼通在家。在家亦有互作师故。文中教化人起信心时者。谓教化人令起欲受菩萨戒信。菩萨与他人作教戒法师者。谓与他人作受戒师。应正制和上。始终亲教是和上故。见欲受戒人应教而请二师者。自未被请故教令请为和上也。
又须一人作羯磨师故。更教令请一人为阿阇梨。即是羯磨阿阇梨也。
义同声闻沙弥受法。而法仍通五众。受戒无简别故。问菩萨地受戒文中不云请二师。文相似唯请羯磨师。无请和上文。何故彼此说不同耶。答理应具请二师。而彼文中不请和上者。当是预请为亲教师。
是故不须临受方请。或即一人具兼两事。谓作和上及阿阇梨。
是故彼文不别请也。
二师应问言下。明欲将受问其遮法。问为二师并问。为一人问。一人谁应问。答若请二人阿阇梨应问。正作羯磨人故。
若请一人为二师则无所妨也。
所问罪有三种。一七逆一向不得受。二十重若忏得相得受。不得相不得戒。今谓十重若忏得相不作受法。便得本戒。
若不忏除应更增受。三四十八唯须对悔不须更受。
若无好相虽忏无益者。谓无罪灭得戒之益。是现身亦不得戒者。旧说。非但不得本戒。亦复不得更增戒也。
今谓遮其由忏得。不遮由受得。而得增受戒者。旧作三解。一云。不得而强受更增受戒罪。以违教故。二云。虽不得戒而得增受戒之福。三云。直是惊跪不得之辞耳。今谓而得增受戒者是许重受之言。谓犯十重忏不得相。虽现身中不得本戒。而得更增重受新戒。所以得知。璎珞经云。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八万威仪戒尽名轻。有犯得使悔过对手悔灭。菩萨地云。
若诸菩萨由此毁犯弃舍菩萨净戒律仪。于现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刍住别解脱戒犯他胜处法于现法中不任更受。决择分云。由此因缘当知弃舍菩萨律仪。
若有还得清净受心。复应还受。由此诸文知。菩萨戒虽犯重。舍而得更受。
若犯四十八轻者对手忏罪灭者。谓对一人对手忏灭还得清净。手者亦名对首。谓对一人合手忏谢故云对手。面首相对陈罪悔灭故云对首。菩萨地云。又此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表义能学能受小乘大乘补特伽罗发露悔灭。
若准此文。声闻亦得受菩萨忏。又云。
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
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
若中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云。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毗那耶法。如所称事犯恶作罪。余如苾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
若下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
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不同七遮者。十重悔得更受。四十八轻但悔得清。
是故不同七遮一向不得现受。而教戒师下。制其教师令好解法。不解大乘经律若轻若重是非之相者。谓不解教法。于律知其轻重。于经知其是非。谓十戒为重。四十八为轻。又染犯为重。不染为轻。又故作为重。误作为轻。是谓轻重之相。顺理为是。违理为非。又大乘为是。小乘为非。所断为非。所修为是。是为是非之相。不解第一义谛者。谓不解理法。地论所说四种真实等名第一义。
若习种下。谓不解行法。习种姓谓十发趣。长养姓者谓十长养。不可坏姓者谓十金刚。此三即是地前三贤。道姓者谓十地。正性谓佛地。本业经中并六种姓。谓习种姓。性种姓。道种姓。圣种姓。等觉姓。妙觉姓。道性之中并摄等觉故此唯五。又道性入彼道种姓中。正性摄彼十地。等觉及妙觉性不可坏性外别立。道性者。十回向后更修燸等四善根。是入圣道之近方便。故别立之。其中多少观行出入十禅支一切行法一一不得此法中意者。谓于定门不得意趣。十禅支者。上卷经中云。十心第十心云八百三昧十禅支。而不别名。未详是何。旧云。十八禅支中除同取异故成十支。谓初禅有五。觉观喜乐一心。二禅四中唯取内净。增前为六。余三同初故不取之。三禅五中唯取舍念安慧。增前为九。余二同前故不取之。四禅四支唯取不苦不乐。增前为十。余三同前故不取之。而菩萨下。辨无德作师成犯违也。
与十八戒有何别者。一云。前制为新受者。必须有解。此制为重者。必须具解。一云。前制无解辄授。多是掘尾者所行。此制为利妄授。多是无羞者所为。今谓前于摄善门中制。今于利生门中制
第三说戒简人戒
若佛子不得为利养故于未受菩萨戒者前若外道恶人前说此千佛大戒邪见人前亦不得说除国王余一切人不得说是恶人辈不受佛戒名为畜生生生之处不见三宝如木石无心名为外道邪见人辈木头无异而菩萨于是恶人前说七佛教戒者犯轻垢罪戒法尊重理须简器。非器辄说反生罪过。故制断也。
大小俱制。七众亦同。菩萨地云。又诸菩萨于受菩萨戒律仪法。虽已具足受持究竟。而于谤毁菩萨藏者无信有情。终不率尔宣示开悟。所以者何。为其闻已不能信解。大无知障之所覆蔽便生诽谤。由诽谤故如住菩萨净戒律仪成就无量大功德藏。彼诽谤者亦为无量大罪业藏之所随遂。乃至一切恶言恶见及恶思惟未永弃舍终不远离。文中不得为利养于未受菩萨戒者前乃至大邪见人前亦不得说者。
若不为利。欲为将受知戒相故。虽说无犯故。地论云。又诸菩萨欲授菩萨菩萨戒时。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菩萨学处及犯处相令其听受。以慧观察自所意乐堪能思择受菩萨戒。非唯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以受戒法如应正授。故知为信将欲受者。虽未受时亦得预说。非如声闻受后方说。未受菩萨戒者。设无异见。由未受故不得为说。声闻具戒既未受大。理亦不得辄为彼说。外道恶人者。谓异见人也。
大邪见者。谓毁谤人。唯除国王者。王得自在成败由彼。又令知法清其心故得为说也。
是恶人辈下呵不受人。而菩萨下辄说成犯。无心受者皆名恶人。善戒经云。
若比丘为求罪过听菩萨戒不信受教者。及不成就优婆塞戒。不成就沙弥戒。不成就波罗提木叉戒者。不得听菩萨戒。听者得罪。
若比丘犯波罗提不愧不悔。听菩萨戒得偷兰遮。
若犯偷兰。不愧不悔。听菩萨戒得僧残罪。
若犯僧残不愧不悔。听菩萨戒得波罗夷罪。谓十八重若有说者得僧残罪。
是故经中作如是言。不信者不应听。不信者不应说
第四不故毁犯戒
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毁犯圣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养亦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贼若入坊舍城邑宅中鬼复常扫其脚迹一切世人咸皆骂言佛法中贼一切众生眼不欲见犯戒之人畜生无异木头无异若故毁正戒者犯轻垢罪此下两戒辨自摄戒。于中初戒辨摄戒行。后戒辨摄戒教。毁犯净戒冒当信施。于自增罪。于他损福。故制断也。
大小乘俱制。而声闻中未见别结毁戒受施之罪。大士损利生行故。别结罪正在五众。文言信心出家故。谓随所犯结本罪。已更增毁犯受施之罪。所犯本罪通于轻重。唯除上缠失戒者也。
文中信心出家受佛正戒者。由出家受戒。当任福田故。偏言出家。故起心毁犯圣戒者。佛所制戒皆名圣戒。知而故违名故起心。亏损受体故云毁犯。不得受一切檀越供养等者。戒田既毁不当受供。五千大鬼常遮其前者。以非分冒受故幽被非人之呵。一切世人骂詈下。以虚损信施故显受世人之骂
第五供养经典戒
若佛子常应一心受持读诵大乘经律剥皮为纸刺血为墨以髓为水折骨为笔书写佛戒木皮谷纸绢素竹帛亦悉书持常以七宝无价香华一切杂宝为箱囊盛经律卷若不如法供养者犯轻垢罪法为开神之摸。特须尊敬。
若不如法故护。则于行多亏。故制之令敬。七众同学。大小不共。文中凡列五种。一受持。二读。三诵。四书写。五供养。第四中剥皮为纸等者。
若得坚心无动者则应行之。不尔未必须行。但应作心愿。为木皮角纸绢等。随力必须为之。菩萨地中于三通制。故彼文云。
若诸菩萨净戒律仪于日日中。
若于如来或为如来造制多所。
若于正法或为正法造经卷。所谓诸菩萨索怛揽藏摩怛理迦。
若于僧伽谓十方界已入大地诸菩萨众。
若不以其或小或多诸供养具而为供养。下至以身一拜礼敬。下至以语一四句颂赞佛法僧真实功德。下至以心一清净心随念三宝真实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违越。
若不恭敬懒堕懈怠而违犯者。是染违犯。
若误失念而违犯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谓心狂乱。
若已证入净意乐地常无违犯。由得清净意乐菩萨。譬如已得证净苾刍恒时法尔于佛法僧以胜供具承事供养。善生经云。
若作衣服钵器。先奉上佛。并令父母师长先一受用。然后自服。
若上佛者。当以香花赎之
第六悲心唱导戒
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见一切众生应当唱言汝等众生尽应受三归十戒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心念口言汝是畜生发菩提心而菩萨入一切处山川林野皆使一切众生发菩提心是菩萨若不发教化众生心者犯轻垢罪此下四戒以悲教化。于中初二明悲摄众生。后二辨以敬护正法。法住人益故。虽护法即是化人。初二中初戒明唱导教化。次戒辨说法教化。见生不化乖普摄行故制之。道俗同学。大小不失。以声闻本不兼济故。文中常起大悲心者。愍彼长没苦海。常欲拔之令出。
若入已下。内心起悲发言唱导。十戒者。或是十善业道之戒。或是菩萨十无尽戒。见畜令发菩萨心者。畜生之中或有黠慧得领解者。或虽当时无能领解。法声光明入毛孔中。远作菩提之因缘故
第七敬心说法戒
若佛子常行教化起大悲心若入檀越贵人家一切众中不得立为白衣说法应在白衣众前高座上坐法师比丘不得地立为四众说法若说法时法师高座香华供养四众听者下坐如孝顺父母敬顺师教如事火婆罗门其说法者若不如法说者犯轻垢罪道听途说。有慢法之过。故制断之七众同学。文言比丘者。在家为师范义小故。大小共制。文中常行教化大悲心者。悲心教化事在益物。理宜严敬生善。不应轻薄起非。一切众中已下正明说法仪式。于中有二。一明为白衣说法仪。二辨为四众说法仪。准律。人卧已坐。或为覆头投杖等。悉应同制。如孝顺父母者。尊人也。
如事火婆罗门者。重法也
第八不立恶制戒
若佛子皆以信心受佛戒者若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贵破灭佛法戒律明作制法以我四部弟子不听出家行道亦复不听造立形像佛塔经律立统官制众使安籍记僧菩萨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广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萨正应受一切人供养而反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国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宝之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轻垢罪此下两戒敬护正法。初戒遮其恶制。后戒护其正教。初中违佛立制。是破法因缘。故制令断。华严云。不非先制不更造立。此之谓也。
大小俱制。七众同防。文中皆以信心受戒者。谓本受戒时皆用信心也。
若国王下。谓变持邪慢灭破佛法。由二因缘灭破佛法。一立非法制。二不听出家行道等事。破三宝之罪者。法痴人摧三宝俱破也。故作破法者。由非制而制是制便断也
第九爱护正法戒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为名闻利养于国王百官前说佛戒者横与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弟子作系缚事如狱囚法如兵奴之法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肉非余外虫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应护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毁破而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如三百鉾刺心千刀万杖打拍其身等无有异宁自入地狱经于百劫而不一闻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而况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缘亦无孝顺之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戒法秘密非俗宜闻。理应爱护。同自子亲。而于未信俗前妄说佛戒秘要。反为行人系缚。更起正法蕀刺。法衰人坠。莫不由此。故制令敬护。大小俱制。七众同学。文中以出家好心者。谓本出家时有爱法好心也。
而为名闻下。乖本好心反从名利。于国王百官前说佛戒者。驰心臭饵。赠以圣言也。
横与比丘等系缚者。由俗闻佛戒。非理捡挍故横作系缚也。
如师子身中虫下。引喻重啧破法由自佛子不由外道天魔也。
若受佛戒者下劝令敬护。而何况自破下违成犯也
如是九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如是八戒应当下总结敬持
诸佛子是四十八轻戒汝等受持过去诸菩萨已诵未来诸菩萨当诵现在诸菩萨今诵诸佛子下大段第三总结轻垢劝令受持
诸佛子谛听此十重四十八轻戒三世诸佛已诵当诵今诵我今亦如是诵汝等一切大众若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萨戒者应受持读诵解说书写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众生化化不绝得见千佛佛佛授手世世不堕恶道八难常生人道天中我今在此树下略开七佛法戒汝等大众当一心学波罗提木叉欢喜奉行如无相天王品劝学中一一广明三千学士时坐听者闻佛自诵心心顶戴欢喜受持佛子谛听下是流通分。于中有二。一付法令持。二结通余化。初中有三。一命众。即佛子谛听也。
二正以付嘱。三三千学下时众顶戴。正付中有二。一戒经令受持。二我在今树下嘱戒法令奉行
尔时释迦牟尼佛说上莲华台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中十无尽戒法品竟千百亿释迦亦如是说从摩醘首罗天王宫至此道树下十住处说法品为一切菩萨不可说大众受持读诵解说其义亦如是千百亿世界莲华藏世界微尘世界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无量行愿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如一切佛说无量一切法藏竟千百亿世界中一切众生受持欢喜奉行若广开心地相相如佛华光王七行品中说
明人忍慧强能持如是法未成佛道间
安获五种利一者十方佛愍念常守护
二者命终时正见心欢喜三者生生处
为净菩萨友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后世性戒福慧满此是佛行处
智者善思量计我着相者不能信是法
灭尽取证者亦非下种处欲长菩提苗
光明照世间应当静观察诸法真实相
不生亦不灭不常复不断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如是一心中方便勤庄严
菩萨所应作应当次第学于学于无学
勿生分别想是名第一道亦名摩诃衍
一切戏论恶悉由是处灭诸佛萨婆若
悉由是处出是故诸佛子宜发大勇猛
于诸佛净戒护持如明珠过去诸菩萨
已于是中学未来者当学现在者今学
此是佛行处圣主所称叹我已随顺说
福德无量聚回以施众生共向一切智
愿闻是法者疾得成佛道
菩萨戒经终
跋
余曾闻之师。世多梵网疏钞。而义寂师所述最为妙诠也。
尔来求之仿佛乎宝觉尊者之于首楞严者。有稔于期矣。
顷寓城北密严庵。偶书林某氏携来一古书曰。此是寂法师之梵网疏也。
余惊叹顶受而烧芗拜阅。传写展转误鲁鱼者不为不多。管识之所及谨校随正。遂谕某氏绣梓行世。庶几自利延及他焉。然此疏所牃与流布经往往有异。东掖注疏言藏中有阙本。盖指之乎。
是故且执天台经本。驳入疏中以便合稽。又旁添和字者。欲令婴学易解也。
其犹未正者。更俟后贤之参订而已
时
贞亨元年龙集甲子僧自恣之日晚学比丘(妙辨)谨书焉
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