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飞一个人躺在草地上,望着上面,天空除了会飘的云和会飞的鸟什么都没有。他的父亲姓胡,是个武侠迷,所以就给他取了这个名字,和“雪山飞狐”的大名差不多。一只黄狗从他的后面蹿过来,舔着他的脸,他感到热乎乎的,又潮又痒,就一把拍在狗头上,用的力气不大,那狗反倒舔得更欢。只见他猛的吸气,小肚子顿时凹陷下去,接着,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立得不是很稳,向后跄了几步才站住,总算没有一屁股坐到地上。他感到异常欣喜,一把抱起黄狗,使劲的扔了出去。这是他第一次玩这个动作没有坐到地上。
草地中央是一大块水泥地,有几个小学生在那里玩游戏,两男两女四个人,玩的是“丢饭桶”。他们用粉笔在地上划出一个巨大的正方形,然后在里面分出五个格子,最后在方形几米开外划一条直线。参加游戏的人站在直线外面,用一块瓦片往正方形的小格子里扔,扔到最前面的那个格子就是“引路人”,扔到最后面的是“捶腰”,扔到左边的就是“左耳朵”,右边的当然是“右耳朵”,中间那个格子是大家都不情愿投中的,因为谁扔进去谁就是“饭桶”。要在“引路人”的带领下“游行示众”,同时被另外三个人“伺候”着。顾名思义,“左耳朵”就要揪住“饭桶”的左耳,“右耳朵”当然揪右耳;“捶腰”就是跟在“饭桶”背后,替他“捶背”,说是捶背,其实和敲鼓差不多,老是捶得“咚咚咚”直响。行进途中,由“引路人”喊“跑”!“左右耳”和“捶腰”才能和“引路人”一起往方格了里跑。如果不幸被“饭桶”抓到,就要背他回来。相对其它游戏,比如“夺军旗”和“单蹬”,“丢饭桶”要文明许多。当然,“丢手巾”和“猴皮筋”除外,那是幼儿园的小朋友和小女生的专利。“丢饭桶”一般需要五个人玩,他们只有四个,就招呼胡飞过去一起玩。本来他不想过去,他认为那种游戏很无聊,作为一名男子汉,他还是比较中意“夺军旗”和“单蹬”,那种近似乎打群架的游戏,能释放男孩骨子里的那种冲动。但是今天不同,朱琳在场。
朱琳比胡飞大一岁,蛋圆的脸上,始终挂着一副甜美的笑容,看起来人蓄无害,非常能讨好众人,胡飞也不例外。上小学四年级的他还不具备审美能力,只是觉得和朱琳在一起玩,有种莫名的喜悦。和一大群男孩玩野蛮的游戏所产生的兴奋与之比起来全然不同,前者就像大口大口的咀嚼大鱼大肉,后者就是品尝水果。
胡飞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
有一名小女孩,无论年龄和个子在五人当中,都是最小的。大家都让着她,所以,她老是扔到最前面,成为“引路人”。她经常穿着打满补丁的花衣服,那衣服很不合身,骨瘦如柴的她套在里面,像只木偶。她有四位姐姐,家里自然就穷,她只能穿各位姐姐的旧衣服。所以,有些小学生就叫她“花子”,“叫花子”的“花子”。反正穷就穷呗!至少自已现在还在上学,没有去沿街乞讨。后来,也不知那部电视剧里面有日本人也叫这名,加之镇北有只狗就叫“花子”。所以,她开始讨厌这个名字,如果再有人当面这么叫,她就要使出“九阴白骨爪”。
她真名叫易蝶,有着尖下巴和大眼睛。
经常在“饭桶”背后捶腰的那名男孩叫范勤,长得白白净净,是个独子。他的老爸是镇北某生产队的书记。那时的村官,劳动积极,思想觉悟高,事事为集体着想。他很少顾及自已的孩子,以至于范勤小时候经常生病,加之生活本来就不富裕,就这么一个独子,也被养得骨瘦如柴,脸色苍白。如果他晚生十几年,成长在同样级别的“干部”家庭,不肥得流油才怪。他的父母都特喜欢女孩,这在重男轻女的社会还真是新鲜事,或许他们还不知道自已为“生态平衡”做出了贡献。范勤从小就被父母当女孩子养,留长发,除了裙子,其它小女孩穿的一件都不能少。他很喜欢这些,也像女生一样讲卫生,有像其它男孩整天弄得脏兮兮的。他没有多少零花钱,一旦有钱买零食,必然分给大家吃,所以他也能讨得大家的欢心,特别是小女生。
胡飞和朱琳经常扔到“耳朵”那格里,然后,他们就一左一右的揪住“饭桶”的耳朵。或许朱琳也喜欢揪别人的耳朵,她的妈妈是小学教师,她经常学着妈妈的样子有模有样的给低年级的小朋友“上课”,在当时,其中肯定少不了作为老师的“招牌动作”——揪别人的耳朵。她很聪明,她的聪明不在于每次考试都能进前三名,也不在于每学期都被评为“三好学生”,而在于她的心细与机敏。她善于察言观色,息事宁人,又懂得适可而止。在班里,她从来不当干部,但是,所有的干部,包括班长和学习委员,遇到棘手的问题,首先会来请教她。所以,不论智商,还是情商,她都远远超出同龄人,最要命的还是她那谦和的笑容。
有一次,老师走进教室,发现黑板上的粉笔字还在,她拿起黑板擦准备亲自动手,这才留意到黑板中间多出一排红字:擦黑板的是猪头!歪歪扭扭的七个大字,夹在整整齐齐的正楷字中间,非常惹眼。本来就有些不大高兴的她,此时更加面无人色。她的“综合症”暂时没有发作,只见她将黑板最上面一排字擦去后,自作聪明的在那排字前面加了个“不”字,变以“不擦黑板的是猪头!”,用了同样的颜色和字体,她在骂全班的学生。沉默了几分钟,还是没有人上台擦黑板。老师勃然大怒,将吸饱白灰的黑板擦猛的砸到讲台上,漫天的粉尘把前排的小女生一个个变成“天山童姥”。老师做出了决定,她要核对字迹,誓要查出肇事者,然后重罚。她惯用的方式就是罚抄,字数不多,估计就“我要经常擦黑板”七个大字。至于抄多少遍,从她今天的火气判断,不会低于四位数。另外,全班都会连带。肇事者就坐在朱琳旁边,正当他迫于形势,准备自首争取宽大,刚一起身,就被朱琳按住。这时,有一个女孩毅然起身,径直走向讲台,她将那排字略加修改,去掉前面那个“不”字,又将“猪”改成“朱”,那句话变成“擦黑板的是朱头”!最后,她顺手将黑板上的字全部擦去。她的行为赢得全班的掌声,也得到老师的青睐。
最后就剩下“饭桶”,他叫熊壮,长得就像水桶,比胡飞大一岁,上五年级,半年前体重就超过了六十公斤,是同龄人体重的两倍。他的胳膊比别人的大腿还粗,近看像座肉山,远看是个肉球。如果按照目前的速度发展下去,迟早会由水桶变成水缸。他家并不富裕,好在他的母亲长得雍容富态,生了三个儿子,个个都长得白白胖胖。熊壮排行老二,兄弟三人,就他长得最胖,别人经常误以为他是老大。他家的条件也就一个星期能吃一顿肉,比起易蝶家,还是要强一些,她家里一个月能见到点肉心就算不错。熊壮的肥胖不是靠吃肉吃出来的,这完全归功于遗传,而且这种基因在他身上得到强化,他是那种只喝水都会长肉的人。因为平时很少沾荤,他对猪肉有种特别的嗜好,每当你看着他吃肉,一方面你会有些心疼,另一方面,你会产生某种愉悦,惊叹脂肪转移速度如此之快,他大口嚼食猪身上的脂膘,满嘴流油,此时,你会发现他身上的横肉仿佛在膨胀。如果有一头猪从他面前走过,他会盯着看很久,眼中流露出那种掠食的yu望。还好没有流口水,要不,就会被当作白痴。人长得太胖,行动迟缓,反应不够灵便,加之排行老二,就有人叫他“二傻”,刚开始,他不答理,嘴巴一撅,眼珠往上翻。本来,他是想仰起头,素面朝天,无耐脖子又短又粗,完不成这个高难动作。时间一长,大家都这么叫,他便乐呵呵的答应了。
五人之中,按年龄大小排序,依次为熊壮、朱琳、胡飞、范勤、易蝶。
第1章 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