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姚还没有来到深圳之前,我一个人经常往返于澳门和深圳之间。
此前,我在中巴上已经被窃过一次。在一次乘中巴时,下车后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钱包(皮夹子)不见了。里面的身份证和长城卡都丢了,还有4600元港币也一起去了,自认倒霉。事后,自己办完了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挂失手续后,事情过去就算过去了,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我们在深圳工作同事,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有过被盗被窃的经历,大家已经习惯了。
住在我楼上的老王家,晚上被窃贼入室还不知道,他家王太隔天起来,发现卫生间马桶里大便也没有抽掉,地上还有留有烟蒂,客厅沙发上还有一条被子铺开没叠好......她每天都是自己清理完后才睡觉的,早晨又是她第一个起床,她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跑来问我,是否有人晚上到她家去过,用过他们家厕所没有。
我问了情况,上去一看,就知道小偷来过。而且一看就知道是个惯犯,他很从容,不仅上过厕所,马桶里大便也没有冲掉,还在他们家客厅里的沙发上休息过,浴巾丢在沙发上,沙发靠垫移到一头扶手边,明显是当枕头用的,地下也有烟灰痕迹。
在深圳偷东西不叫偷,叫拿。马路上有人偷自行车被抓,他会振振有词地辩称拿来用用,毫无羞愧之意。俗话说:“做贼心虚”,现在的贼人心不虚。按理说一个人做坏事总偷偷摸摸的,怕被人发现,特别怕警察,犯罪分子还是有犯罪心理的。这里到好,犯罪心理也说不上,有的罪犯根本就没有犯罪心理,犯罪时还面不改色心不跳,你有什么办法?
当时特区的治安实在不敢恭维,我被劫受伤,当地公安居然坚称是我自己跳车所致,我无言以对。我很怀疑,有些地方的黑白道已经分不清了。
重返深圳后的一天下午,我在自己的卧室兼办公室做香港外汇的电话交易,忽然听得在外面客厅里看电视的小姚的惨叫声,我觉得不妙,赶紧起身往外一看,小姚正拼命用手脚撑在客厅到房间的走廊两壁,大叫:“不能进去,不能进去......”
她身后一个高个子青年,一手钩着她的脖子,一手拿水果刀架在她脖子上,把她往房间里逼。小姚一看到我出现,就对我大叫“刀,他手里有刀!”
我一看如此场景,立刻返回,随手拿出厂里保卫科为我配备的电击棍冲出房门。自我被劫以后,为了安全起见,保卫科为我配了一支电击棍防身谁知这小子一看到我手里的家伙,撒腿就跑。等我赶出来,一个贼影从小区花园一闪而过,没了踪影。
我当时就觉得这家伙识货,肯定是见过世面的惯犯。当时我走路还是一瘸一瘸的,个头也比他小。真的动手的话,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何况他手上有刀,有人质(小姚)。而且,当时还是下午四时,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入室打劫的不是一般的小混混。
他见我手上一根手电筒一般的玩意儿,怎么会怕呢?他肯定知道电击棍,要不他不会突然就转身拔腿就逃。
我看追击无望,立刻返回厅里,就打电话向厂保卫科和派出所报案。
打完电话,我再回头问小姚怎么回事,她说有人敲门,她去开门,还没看清楚是谁。一个人影就挤进门来,一手拿刀,一手钩住她的脖子往里屋里挤。
这时,我才发现小姚的手腕被割破了,在出血。仔细一看,有一道长约2公分的刀伤,还好没伤及血管,只是割破皮肉,估计是这个贼人的威胁警告动作造成的。
正在我们自行包扎她伤口的时候,保卫科的人带着警察来了。警察简单地问了一下情况,就在现场里里外外检查察看了一遍,用照相机拍了几张照,叫我跟他们走。
我乖乖地跟他们到派出所,陈述经过,他们笔录。完了要我在笔录上签字,我签了字还要我按手印。让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签字画押,自己怎么象个犯人了?
也罢,回去以后我再到门口检查一遍,发现就在房门到楼门的楼梯下,有一把二十来公分长的匕首。这很明显是那个贼人仓惶逃离时丢弃的,可警察来现场察看时怎么就没有发现呢?我马上打电话给保卫科,保卫科当即与派出所联系,结果他们人也不来,就叫我自己把刀交上去。
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我说:“你们自己来看!”
后来,还是保卫科来人把刀送到派出所。
谁知道他们怎么看的,总不至于说这刀是我自己丢的吧?他们不会说我造假案,我不至于有栽赃的嫌疑吧?
这时,我自问我自己,为什么要报案?
事后,厂办公室主任跟我交底,派出所现在不能立案。因为他们考核指标中有立案这一项,今年的立案指标快用完了,还有二个多月时间不能再立案了。否则,他们的年终奖要泡汤。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我不想了,回头想想又是小姚倒霉,跟我没捞到什么好处,现在又白白地挨了一刀。
这个乡下姑娘真的质朴可爱,她自己被刀割伤,依然本能地拼命挡住走廊,不让凶徒入内,血流遍地也不顾。为保护我,她没有豪言壮语,没有复杂的思想斗争,更没有所谓“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崇高废话,就是拼命地挡住劫匪,不让他轻易进入我的房间。
她也不动动脑子想想,其实她用身体是挡不住手持凶器的歹徒的,可她还是出自本能地拼命抵挡。你说傻不傻?这种“傻”就是本能的反应,在我心中更觉得难能可贵。事后,她也没有拔高自己,直到现在,她还自认倒霉,遇上劫匪,从不怨我,更没邀功或居功自傲,讨价还价的意思。
多么实在的生死之交?真是难得!
她没想过自己以鲜血保护了我,使我逃过真刀见血的一劫。这就是真诚,纯朴,实实在在,诚实可爱的傻瓜。
我虽然大难不死,捡回一条命,可是身体受伤的后遗症一大堆,主要是右半身,从头到脚都有伤。
右眼直接对光反应消失,看不见。左眼还好,我用左眼,但有视差,一开始还不适应。
比如,抽烟老把烟灰弹在烟灰缸外边,眼光对不准。牙刷用好后,明明觉得自己已经把牙刷插在牙缸杯里了,可是有时还是没有放进杯子里去。
为此,我每天起床后,叠好被子后,还故意在枕头和床单上找头发,捡头发,练眼力。
每天饭后,小姚扶我到小区花园散步,到马路边用右眼看红绿灯。我把自己左眼用手蒙住,用右眼看,从最初看不到,慢慢到看到灯的亮光,但看不见灯光的颜色,分不出是红灯,黄灯,还是绿灯。天长日久,如今我的右眼也恢复了四分之一的视力。形象地说,我的右眼视力,好比玻璃窗被水汽蒙住了,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如果用手指在玻璃窗上一划,留下指痕的部位就可以看到外面。我现在的右眼就是象指痕划出来的水平,能看到一点,但看不全面,大约能看到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样子。还有一个后遗症是,右眼容易流泪,特别是遇到空气质量不好时,比如沙尘天气,右眼会不由自主地流泪。而且还挺准的,有一次我右眼莫名其妙地流泪不止,结果第二天天气预报说遭沙尘暴影响,空气质量不好。
最麻烦的还是腿,特别是右腿,骨头接上了可对位不够准确,致使腿有点歪。躺在床上,右腿摆不平。如果说,把腿摆平是一百八十度的话,最初我的右腿即使使劲压,也只能放到大约一百六十度的样子,小腿与大腿之间的膝弯处还留有一拳以上的空隙,压也压不平。躺着睡觉不安稳,右侧更不行了,小腿往上翘,摆不平。我只能向左侧睡觉才能安睡,虽然也摆不平,但可以曲腿睡。起初,把一个长枕头垫在弯曲的腿部,后来就与小姚一起睡,让她睡在我左边,我把右腿往她身上一放,这才舒服,一觉可以睡到大天亮。
我让小姚每天给我搓药按摩外,还让她使劲帮我压右腿。我就不信人家表演杂技的可以把正的弄反了,自己就不能把歪的压正了?坚持到底,还是有效果的。
现在不仔细看,外人也许还看不出我腿瘸。我现在能够象正常人一样自己行走,就是速度不能与人家比。我自己知道,我走路也就只有二三站路的水平。现在,我走二三里地,问题不大。超过三里路程,自己就没有把握了。有时可以,啥事没事,有时就会莫名其妙地腿抽筋。经常如此,而且与气候冷暖无关,我自己心中有数。所以,我现在没事一般不出远门。
还有我的右手除了小末指因当时喝药前没注意到有脱臼,没有进行复位处理就喝药,结果小末指长歪了,变成兰花指了。这倒无所谓,麻烦的是右手掌会突然抽筋,抽筋时五只手指连成一团,掰也掰不开,很难受。几次下来,我知道了,在大多数情况下,往往是同样的动作反复做久了就会抽筋。比如拣菜,摘豆芽,包饺子,包馄饨等活,都可以做,但时间不能长,超过二十分钟后往往就会突然右手抽筋。甚至连老张邀我去他家打麻将,坐久了,我的右手右腿也会突然抽筋。我一开始也以为是年岁大了,缺钙所引起的。可缺钙怎么只在右手右脚呢,而左手左脚都没有这种情况呢?何况我又没福气喝牛奶,喝了牛奶就会拉稀,只能常吃一点豆制品,晒晒太阳。别的办法,我也没有了,随便它去了,自己心中有数。可别人不知道,不理解,就连老婆也以为我好了,按正常的健康人来要求我,叫我有苦说不出。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她也不想想:我躺倒了,坐轮椅,柱拐杖......又怎么样?她有时还要拖我陪她去逛商场荡马路,外出旅游,真叫我哭笑不得。
小小指甲也能说明问题,我的右脚大拇指的指甲,有一天突然莫明其妙地整片脱落,这只脚拇指的指甲没有了,后来慢慢长出来的指甲越来越厚,变成趾甲了。
过了几年,右手的大拇指又整片脱落,指甲掉了一片。长出来的也是厚厚的,有人说是灰指甲,可怎么就是右脚右手一只脚指,一只手指呢?我知道怎么回事,没办法,也不去理会它。
十几年后,一次搬家具时,不小心右脚大拇指被柜子砸了一下,红肿了好几天。结果奇怪了,二/三个月后,右脚大拇指的指甲慢慢地长出来了,而这次长出来的是薄薄的指甲,不再象以前越长越厚的趾甲了,现在已经基本上好了。
我的身体康复,一靠药,二靠酒,三就是小姚的真心,柔情和护理。当然,主动权一直由我自己掌握。
没有感情的人,是无情的人。我自己不是感情丰富的人,也不属于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
患难见真情。这个乡下姑娘不以我难而去,反为我难而助,虽谈不上有救命之恩,但确有助我疗伤之情,这对落难之人尤为珍贵。我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我会铭记在心。
一个男人二个女人,摆不平。在她们面前,我如实摊牌。小姚想能和我在一起,最好能生个她自己的小孩。我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不可能。我不会与我老婆离婚,也劝她不要动这个脑筋,与丈夫(前姐夫)好好地过日子。
我确认,我们是患难之交,好朋友。她有困难,我会尽心尽力,真心帮她,为她解忧,帮她出主意,想办法。从打工开始起步,她慢慢地积累了经验和客路,自己开了公司,做起了小老板。现在做得也不错,收入比我高多了,户口房子都自己解决了,还办了社保,今后还可以享受上海的社保和退休待遇。子女结婚成家都是她操办的,经济上挑大梁,据说在乡下还盖起了村里最漂亮的小别墅。
小姚好了,老婆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有时小姚有事找我,跟她明说,她也不吃醋了。
婚姻是法律关系,感情是精神世界。两者是不同领域的概念,本质上有冲突,就看怎么处理。当事各方(一般为三方)中有一方不容,就很难。三方都能通情达理就好办。
我对婚姻是认真的,负责的,特别是家庭责任从未忽略。但我也是人,虽然感情不易外露,但还是很重感情,讲义气的。人待我何,我待人何。婚外情也是情,我同样珍惜。我要保持自己完好的家庭,我也不愿做个负心汉,不会抛弃于我有恩的小姑娘。
两个女人一个男人摆不平,可我家里老婆和儿女不也是两个女人吗,她们并没有男女之情的冲突。道理搞清楚了还是可以找到平衡点的。我把自己的家庭责任和感情友情都摊开,两个女人井水不犯河水,我对她们都要负责,她们也都可以接受。
上海话有所谓有出息的男人“有花头”之说。这里所谓“花头”有多解:如花招,能耐,疑问,隐私等均可解。但用于成年男女方面,显然指男女关系。有花头的人就是有花头,没有花头的就是没有花头(出息)。
倒底有多少人有花头,陈家庆说有六七成,超出了我的估计。可细算一下也差不多,与我推心置腹的朋友凡说真话的,倒真没几个是没有花头的。看来男人(所谓成功人士)有花头的也不在少数,而且凡有能耐有实力的男人更有花头。相应地有男必有女,以此推论女人也有花头。至于多少女人有花头,我不知道,按男女一比一之比算,也差不多吧。如果一男数女的话,则女人有花头的就应该比男人还多,这是我的推理。不过女人的花头与男人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女为知己者悦居多,当然也有另有所图的。
这些从来就是普遍的社会现象,无论古今中外都是如此。不过日子好过了此风更盛,所谓富贵思淫乐。可是,在这方面作为个人隐私,大多秘而不宣,骗人骗己而已。这也难怪,人要面子,更有社会(舆论,家庭,亲友,理念等)压力。
撒谎大多是婴儿的学前教育课,大人骗孩子似乎是司空见惯的平常事,大家都不以为然。成年后隐瞒欺骗撒谎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手法和程度因人而异。只要不是欺诈,还不犯法。而且,保护自己的私密,现在叫隐私,还专门有立法保护。当然婚姻也受法律保护,恋爱是自由的,双方并无法律约束。可一旦双方结婚,可就都要受法律制约和保护。所以,尽管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此说不雅,但也不无道理。
这个难题也许是世界难题,古今中外都没有两全之策。比较而言,西方观念更开放一些,东西之别还是很明显的,各有利弊。我在澳洲一次晚宴结束,和我的几位同事一起散步回住处时,在途路上碰到一个陌生的单身女子,是个身材苗条的当地姑娘,她过来问我能不能借个火,她要吸烟身边没有打火机,我就拿出打火机为她点上烟后各走各路,互不相干。就怎么一点小事,被我的同事笑话许久,他们说我有艳遇,当晚就可以和这位苗条迷人的洋妹妹上床......什么跟什么呀,不就对个火吗,我根本就没当回事。这就是东西方的观念差别,类似的差别防不胜防,有时闹了笑话出了洋相,自己还稀里糊涂。在TT浴场,不脱光只观望是不礼貌的,他们最讨厌日本人在直升飞机上偷看。在法国巴黎凡尔赛宫,大草坪上有时会有金发姑娘一丝不挂地躺在那里晒日光浴,你可以也在她附近晒日光浴,但千万不可以偷窥人家。我有一个同事就在人家金发女郎附近走来走去,斜眼偷看,被我骂了一顿。还有一次,我在塞浦路斯住的旅馆内有一个很漂亮的游泳池,可供入住的客人游泳。可这个碧波清凉的游泳池却没见有人游泳,我问服务员我们可不可以下水游泳,服务员回答随时可以。一天我看池里一个人也没有,就回房间脱衣,穿着三角裤(我没有带游泳裤)来到游泳池,下水游泳。可我还没有游到头,服务员来了,说我没穿游泳裤不能游泳。这是我才明白,原来三角裤不是游泳裤,不能游泳。
在西方,作为总统搞情人不行,但他如果不是总统而是平民,有多少情人那是他(她)的隐私。西方女子在闺蜜圈内彼此会比情人多少,以多为荣。我们现在一方面要忠于爱情,从一而终。一方面又要爱所有人,情人节特别热闹,看不懂。
要说爱,人生下来就是爱的产物。首先是母爱,父爱,家人和亲人的爱。然后,就接触社会,就有社会的爱,邻里师长的爱。有同学和朋友,从小朋友到大朋友,新朋友和老朋友,当然还有异性朋友,男女朋友。
爱是有层次的,挂在嘴上的爱情是毕竟是嘴上说说的,不可当真,需要实际行动和时间的考验和验证。嘴上说说的爱,能有几个人相信?
真爱是心口一致,落实在行动上,甘愿奉献和付出,回报是自然的,而不是前提条件。深爱是爱在心里,是一种思念,牵挂,相思。心甘情愿,无私奉献,作出牺牲,最后当然还是为了得到对方的认可,否则会伤心。
有一种爱是以爱的对立形态表现出来的,这就是怨,恨。怨恨,其实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深爱,即所谓爱之越深,恨之越切。没有深爱,何来怨恨,形同陌生人,无所谓。
情为何物,为什么会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迄今为止,人们还是没有找到一个标准答案。因为生活太丰富,现实又太复杂。现实生活是一个千变万化的万花筒,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
情,是感情的流露。有真情,虚情。家人之间叫亲情
,朋友之情谓友情。
爱和情的交汇才有了爱情。天生的爱情其实是亲情,父母家人的爱是真情。特别是母爱,是无条件的。可是人们却不觉得这是爱情,一般所谓的爱情都以为是专指男女私情。
爱情,广义上与性没有必然联系。亲情中含性乱伦事小,近亲杂交导致物种退化事大,连动物界也会天生抗拒。友情也与性无必然联系。只有狭义上的爱情——男女私情与性密切相关,这很正常。
性与爱密切相关,特别是在男女青年之间表现更明显,但性与爱毕竟是两码事。性欲无爱也可发泄,性,欲,SEX,动物本能,固有兽性之说。
一般而言,性与情相连,情浓意更深。性爱与爱情,有关联,但不能混为一谈。
由于社会原因,人们对此类课题避而不谈,致使上述谬误颇多。在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往往有人会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而把该慎重对待的复杂关系又简单化。
这里,依我的理解要讲究阴阳平衡,确有道理。阴阳似玄非玄,其实是一个事物的两极:一正一负(即+/-)是也。任何事物皆需平衡,否则一边倒,摆不平,总有一天倒台,垮了。婚姻和家庭也适用,这是结婚成家二十年后才悟出的普通常识。
一般而言,女阴男阳。男人娶妻,以阴补阳。
可在我结婚成家时,还不知道其中诀窍,没有找阴气重的女人来补自己的阳气。偏找了一小有名气的领袖人物,阳气十足,拙拙逼人,还附带了一个刚之气胜男人的男人克星——丈姆娘。就连抽烟,那时要凭票供应,我把甲级烟(牡丹,前门牌)都让给丈母娘抽,自己抽飞马牌,劳动牌,甚至是八分钱一包的生产牌等乙级丙级烟。自己觉得理所当然,应该如此,因此也心甘情愿。现在我知道了,这是我当时的性格决定的,小男人,阴气重。如此忍声吞气,委屈求全,默默做个好丈夫,好女婿,窝窝囊囊混日子。为此还曾被誉为“模范丈夫”,屡次“荣获”模范家庭之虚名。阳刚之气全到女人身上去了,自己成了一个没有脾气的小男人,出了名的温吞水。忍辱负重,逆来顺受,维护家庭安宁。
老婆对我不是不好,应该说还不错,可她的强悍性格往往使她好心办坏事。她对我有时好过头了,而且会逼你接受,这种强加于人的好,好得让你受不了。比如,她觉得好吃的就给你吃,你不吃不行,她会强迫你吃。一次她削了一只苹果,让我吃,我手头有事在忙,不想吃。那不行,她给你吃你必须吃。我嫌烦,就是不吃。她就扯大嗓门凶巴巴地逼你吃,她发脾气,把我也惹火了。最后我接过这削好的苹果,往垃圾桶里一丢,恨很地大喝一声:“吃掉了。”她没辙了。
我说:“再好,你也不要强加于人。我爱抽烟喝酒,强迫过你吗?”
我受不了强迫,那怕是强迫的爱。类似的小事举不胜举,几乎天天都有,我也习惯了。不过,过分了我也会反抗,家庭矛盾往往就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的。
劫后余生,性情大变。我想通了,不愿再窝囊下去,苟且偷生。
如今我独往独来,为所欲为。在社会上我谁的账也不卖,单位里宁可退休不干。可在家里还是阴盛阳衰,得听女人的,否则日子不好过。
我现在心里有气憋不住,也不想不愿硬憋了,阳气渐盛,越来越盛。可老婆的性格难改,阳气更盛,也是本性难移。阳阳相碰则起火,吵架难免。而且每次争吵以后,都必需我先息火退让,她才罢休。她比我厉害,从来不错,连失误过失也难得。我每每以失败而告终,在她的逻辑中,我争辩本身就是错——态度不好,不认不行。她嗓门比我大,我不得不认输。否则,没完没了。我不收兵,她是不会息火的。
每每如此,我真想一走了之,斗不过,躲还不行?可看在女儿分上还是忍。我实在不忍心伤女儿的心,给她留一个破碎的记忆。唉,此时的我内心真的痛苦。反过来想想,她也不好受。强加于人的结果一成一败,一方称心另一方难受,不可能皆大喜欢。这就是阳碰阳,硬碰硬。结果两败俱伤,谁都不好受。
时至今日,我才对孔老二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说有所悟。看来孔老二也必深有体会,有感而发的。
作为过来人,我要奉劝年青人:谈恋爱找伴侣定要权衡阴阳调和。一旦阴阳失调,百病丛生,而且很难根治。不过不要找阴阳先生,不要找瞎子算命。算命先生自己的命都把握不住,任何人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去摆布。所谓阴阳自己明白,自己权衡,自己算命。自己的命,把握在在自己手里。我现在就唱国际歌:从来就没有救世主,全靠自己救自己。
推而广之,世界要平衡,生态要平衡,也离不开阴阳平衡。这里大有学问,阴阳平衡并不玄妙,无非就是:互生互补,取长补短,互为制约,平衡和谐。
+/-,阳/阴,是自然存在相辅相成并得以平衡共存和发展的基础。自然界的正负原理已为自然科学所认同,阴阳学在自然科学领域也承认有阴必有阳。但在社会科学领域,因为古之阴阳学派太玄,而且又被一些江湖术士利用,带有浓重的封建迷信色彩,因此至今还不被社会领域普遍认可。其实阴阳学就是自然界的正负说,男阳女阴只不过是历来阳盛阴衰的习惯延伸,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体现。阴阳强弱,与男女性别并无必然因果的关系。就社会现象而言,女强男弱或男阴女阳的社会现象比比皆是。阴阳不可以男女性别划分的,中医所谓阴阳就不限于男女性别之分。女强人就属阳,小男人则属阴。
但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界的正负原理是一致的。世界是阴阳(+/-)结合的天地,人类是男女结合的产物,社会的进退同样有胜负成败,成王败寇的规律,历来如此。可以说正负,进退,是非,上下,大小,悲喜,祸福等辩证原理就是阴阳学的本质。
我不是阴阳学家,也更本不懂阴阳学。今天,就阴阳来探讨社会学的基本细胞——男女关系。
生物的雌雄,动物的公母和人类的男女,都是性别。有性别才有性交,男女交合会结果,一旦超越了二个当事人,超越了家庭小圈子就麻烦了。严重的还引发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小到婚姻危机家庭矛盾,大到社会暴力和犯罪,乃至争斗战乱,所谓红颜祸水,亡天下。所以,历来当权者采取压打堵的消极办法,可从古到今,堵住了吗?
堵与导,就自然而言,堵是消极的短期行为,长期反会造成历史后遗症。黄河治理,水来土掩,长期筑坝,致使滚滚黄河天上来,生态破坏,后患无穷。
我历来反对堵而主张导,对社会矛盾也一样。任何社会都有阴暗面,掩盖隐瞒否认是自欺欺人,不仅自己骗自己,还骗上骗下骗大众。上对不起祖宗,下祸害子孙,中对不起自己。
吃喝赌嫖抽,历来入五毒之列,是社会阴暗面象征,列朝列代属禁打对象,可事实上却屡禁不止,反有越演越烈之势。这就是堵的失败。
导,有没有可能呢?我以为是必须,也有可能,至少不会比堵的后果差。
首先,传统观念理念要彻底理顺,俚清性的本性是健康的,纯洁无暇的。分析为什么会扭曲性本质?剥去伪君子的外衣,让他们一丝不挂,赤裸裸地,本质就会显露无遗。
然后才有可能规范人的正常需求的底线,剖析性的社会后果,透视利弊。最后立法保护正当的性行为,惩治对社会造成破坏性后果的性行为。
引导有利于男女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宁,家庭和谐的社会机制,使烂交偷情性病等社会丑恶现象失去市场。把动物似的性发泄引导到高尚的人类性享受的境界,这需要科学的性研究。现在虽不把性领域视为禁区,但伪专家还在误导大众。以性学为旗的学者专家又如何呢?我看不出来,至少不见高明之处,连《房中考》的水平都不如。性的学问,既普通又深奥,普通得连猪狗不学都会,深奥得没有专家可解。所谓猛男骚货最多也不过仅有性本能而已。真懂性者,悟出性之真谛者又有几何?淫与性本质有别。淫者贪色不懂性,更不懂情,是性盲,属动物类本性发泄。
古人发明语言文字大有讲究,如:天性,本性,人性,个性,性格,性别,性质,性能,性情,性趣......简明而深奥,大有文章,值得玩味,细品。性趣不等同于性交。如果单纯是性交,男人有老婆,女人有老公就行了。反正男女都有那玩意儿,性具管使就行了。可事实上不那么简单。性趣要两情相悦,所谓情投意合。许多男人的失败,在于他不会,不懂。这关键还是性格,男人在性方面是自私的,只知道自己发泄,自己满足,自己享受快感就完了,很少顾及女人的性需要。所以失败者居多,猛男也不行。这不是体能,技巧的问题,是性格决定的。男人要有心,为女人着想,还要有自控自制能力,有耐心,能克制自己生理上的性冲动,很难的,这是与“猛男”相反的功夫。越年轻越难克制,这就叫性子上来了,憋不住。性开放不等于滥交,两者有本质的区别,要区别对待。性开放遵循两性相投,双方自愿的原则。合则交,不合则分,后果自负。
如何才能找到一个健康科学合理的性生活,而又对社会和家庭有益无害的社会机制,道德和法理,靠欺骗隐瞒和否认是愚蠢的。性教育除了从生理上教育,更应该着重进行性的社会性教育,特别是青少年,应该懂得性行为的后果和责任。包括对自己和心上人的身体和心理的影响,后果及应该承担的责任,然后是家人和社会的后果和责任。
第24章 患难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