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痢宜止。而有不止者。三焦筋膜之力。久为湿热熏蒸。
肿弛缓。不能自束。故为涎为血。时时淫溢自下而不固也。以酸苦之味坚敛之。乃能收功。内经谓下利身大热者死。陈修园谓兼外感者先发之。史载之谓疫痢水邪犯心。
恶寒发热者难治。用细辛白芷肉桂附子。皆和营卫之类也。凡痢止而饮食不复者。湿热未清也。饮食如常。大便作坠者。肠肿未消。血络痹也。肿痹之久。流为休息。休息之久。转为肠痿。休息者。血络不净。膜力不复也。噤口者。湿热太盛。胃脘血痹而肿也。肠膜微痿。酸苦坚之。某老医治痢后脱肛。以白芍四钱为君。即上。若肠体全痿。
气不能贯。右尺中沉之分。应指丸丸。弱无力。内经所谓按之如丸泥。大肠气予不足也。大便脱血及血痢重久者有之。
男妇伤寒温病舌黑异治属性:男妇气血异体。证治亦有大端不同者。男子气壮。血不易瘀。舌黑耳聋。血络痹也。为热入血室。舌卷囊缩。
血痹之甚筋失养也。亦有未及化热。两肋血络先痹者。其证舌苔忽黄忽白。必带灰黑。小便忽闭忽通。烦躁不能安眠。或有一边不良于眠。其脉忽长忽短。忽洪忽紧。全无定象。必得明医。善攻其血。乃可治之。未有瘀不化黑不退。而病能愈者也。若妇人血盛。常有经水适来适断。与病相触。肝胃之络。最易停瘀。舌黑谵语。事所常有。但耳不聋。乳不缩。不为败证。即耳微聋而谵妄狂躁者。亦邪正相搏之象。惟声息低微。不能转侧。乃在所忌。其舌或蓝或灰或黑。有仅在一偏。有全体皆透。均不得据为凶候。故治妇科伤寒温病。起手即宜兼和血以防之。否则。
病愈而络瘀不净。积为胃痛腰疼痼疾。又世以黑而芒刺为热。湿润为寒。然瘀血舌黑。虽热而不生芒刺。有烟瘾人。
虽寒而亦见燥裂。在察其兼证以别之。盖男子之血。必因寒而瘀。因热而瘀。因温病过服寒剂。遏热闭络而瘀。女子不必因寒因热邪。与血不必相入。而血能自瘀。故病愈。而黑不退者有之。
附读伤寒论杂记四篇属性:传经必始太阳终厥阴者。太阳主气。厥阴主血也。邪气初伤。必在于气。渐深必及于血。血脉者。脏腑之道路也。邪既入血。遂听其入腑入脏而不可御矣。治之必以行血活络。使血络松活。邪乃易消。养津强膜。使津膜相养。
正气乃固。否则血死气散水停筋弛。脏腑之腠理系络。渐见肿硬。无嘘之气。以相循环。无伸缩之力以自兜裹。
而肩助引痛。不能转侧。一边不能眠。唇面青黑。
肿气喘。小涩大滑。脐筑湫痛。五液注下。诸败证见矣。故少阴一经。虽多死证而偏属于寒。犹可温化。厥阴死证寒热夹杂不清。无从着手。由是言之。太阳病。只是表之气分。
病不必拘于膀胱小肠经也。厥阴病。只是里之血分病。不必拘于肝与心主经也。推之阳明太阴少阳少阴。莫不皆然。
故曰当在气化上讲求。勿在部位上拘泥。(上传经始太阳终厥阴解)伤于寒毒为伤寒。伤于温毒为温病。与伤寒传化之温病。治法大异而小同。温毒起手须用凉散。接手即宜苦寒以化之。咸寒以润之。甘寒以补之。而收功焉。甚有迭用苦寒。如吴又可所谓俟热邪复淤到胃。再三下之者。伤寒转化之温。乃正气所化。是无根之邪。不宜重用驱逐。不但无须凉散。即苦寒亦不宜早用。更不宜迭用。故有下不厌迟之说。王叔和伤寒例。剖析界限极明。后人反从而斥之。何也。至于瘟疫别是天地一种乖戾之气。或偏于湿。
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