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三元参赞延寿书>第16章
《书》云:忽见光怪变之物,强抑勿怪,吉。伊川官廨多妖,有报曰鬼使扇,曰:他热。又曰鬼打鼓曰以槌与之。范文正公常读书于府学,每夜有大面之鬼怪近案边,范公以笔书其面曰:汝面非常大,难欺范仲淹。二公不以怪处之,而怪自灭。可为法也。
《书》云:脂油燃灯,人神不安在血光之下,等闲刀画地,乃招不祥事。
《感应篇》曰:勿朔旦号怒,勿对北恶骂。不可腊歌舞,不可对灶吟咏,不可向灶骂詈,不祥。慎勿上床卧歌凶。凡欲眠,勿歌咏,不祥。
《书》云:凡刀刃所伤,切勿饮水,令血不止而死。若血不止,急以布蘸热汤之,或冷水浸之,嚼寄叶止血妙。
《书》云:凡古井及深井中多毒气,不可辄入,五六月最甚,先下鸡、鸭毛试之,若旋转不下,是有毒气,便不可下去。又云:山有孔穴,采宝者惟三月、九月,余月山闭气交,死也。
《琐碎录》云:萧管挂壁取之,勿便吹,恐有蜈蚣。
祖师刘复真,赴召早起,见店妇仆地,叫号可畏,但见吹火筒在傍,刘知其蜈蚣入腹,刺猪血灌之,吐出蜈蚣,可不慎欤。
卷之三:人元之寿(饮食有度者得之)
《黄帝内经》曰:“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扁鹊曰:“安身之本,必资於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乡党一篇具载圣人饮食之节为甚详。后人奔走於名利而饥饱失宜,沉酣於富贵而肥甘之人,是务不顺四时,不和五味而疾生焉。戒乎此则人元之寿可得矣。
卷之三:五味
《内经》曰:“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长有天命。”
《淮南子》曰:“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病也。”
陶隐居云:“五味偏多不益人,恐随脏腑成殃咎。五味稍薄,令人神爽,若稍偏多,损伤脏腑,此五行自然之理。初则不觉,久当为患也。”酸多伤脾,肉而唇竭,故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养脾气。曲直作酸,属木,脾主肉,属土,木克土也。
酸过食,损胃气及肌脏筋骨,不益男子,损颜色。不与蛤同食,相背也。有云:“饮少热醋,辟寒胜酒。”黄戬云:“自幼不食醋,今八十,尤能传神。”又:心色
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咸多伤心血,凝泣而变色。故冬七十二日,省咸增苦,以养心气。润下作咸,属水,心主血,属火,水克火也。盐过於咸,
则伤肺,肤黑损筋力,西北人食而耐咸,多寿;东南人食绝欲咸,少寿。病咳及水气者,全宜禁之。晋桃源避世之人,盐味不通,多寿。后五味通而寿啬矣。又:脾
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甘多伤肾,骨痛齿落,故季月各十八日,省甘增咸,以养肾气。稼穑作甘,属土,肾主骨,属水,土克水也。蜜饧、沙
糖,各见本条。又: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苦多伤肺,皮槁而毛落,故夏七十二日,省甘增辛,以养肺气。炎上作苦,属义,肺主皮毛,属
金,火克金也。胆、柏皮等。又: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辛多伤肝,筋急而爪枯,故秋七十二日,省辛增酸,以养肝气。从革作辛,属金,肝主
筋,属木,金克木也。胡椒和气,过多损肺,令人吐血。红椒久食,失明乏气,合口者害人,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血脉,多忘除湿,湿中益妇人。又肾色黑,宜
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卷之三:饮食
《书》云:善养性者,先渴而饮,饮不过多,多则损气,渴则伤血;先饥而食,食不过饱,饱则伤神,饥则伤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