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融堂四书管见>第69章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
此节则择善固执之事也。博学,审问,是讲求于人。慎思,明辨,是精研于己。皆所以择善也。虽然不学不问,固无以思辨为也。学之徒博,问之徒审,而不能反求诸己,谨思而明辨之,则毫厘之差千里之谬,善如之何而可择哉。异端邪说固不必论。盖有终身学问汨没乎章句文义之末,而于此事终不明白者,职此之由也。是故学不可以不问,问不可以不思,思不可以不辨,四者次序,工夫相承。性至于明而止耳。若笃行则既明,后事所以固执之也。虽然,岂悠悠泛泛苟焉之谓乎?不学则已,学则的然立志,必期于能,不能不止也。不问则已,问则的然究心,必期于知,不知不止也。不思则已,思必期于得。不辨则已,辨必期于明。不行则已,行必期于笃。不得、不明、不笃,不止也。直是用功,常百倍于人焉。凡学问思辨而不明,气馁志腐而行之无力者,非果能故也。断断乎果能此道,则蔽解惑去,虽愚必明矣,况非愚者乎。矢去川决,虽柔必强矣,况非柔者乎。明即所择者善,强即所执者固。择善固执而身修矣。不失斯所以为人,而文武之政可举矣。若乃悠悠泛泛,不自鞭勉,虽刚明之资,亦末如之何也。三复“果能”二字,令人悚然。
右第二十章。第十六章自鬼神之德发明诚字,继之以舜之大孝,又继之以武王周公之达孝,然后继之以夫子之论政,广大周流,无非此诚之运,而其大本则不外乎善。此人与天地鬼神一而不二者也。呜呼至哉!孩提之童,知爱其亲,善端方萌,真实无伪,其证莫明于此,其事莫大于此,故论仁必说亲亲,论知天必说事亲,论明善必说顺亲,以至达道九经,往往而是。此大孝达孝之所以通乎神明,而此章之所以承乎其后者欤?
第二十一章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自,由也)
诚,无妄也,固有之善,自然无蔽。生而知之者也,故曰性。其次必须知至,方能意诚。学而知之者也,故曰教诚,则自明矣。明则进于诚矣。质虽不同,及其知之,一也。曰性曰教,正合首章之旨。
右第二十一章。承上章诚者诚之者而发此义。
第二十二章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赞,犹助也。参者,与之参合而无间也。)
言诚足矣。又曰至诚,非于诚上更有加也。所以极言之也,天命之性,人人所同,虚灵湛然,本无欠阙,情伪相感,意蔽欲昏,是以冥冥妄行,不能全其所固有尔。至诚无妄,纯德孔明,自然无所亏损,故曰能尽其性。尽者,洞彻底蕴,略无纤毫欠阙,非谓有加于其所固有也。譬之日月,而或蚀焉,有一分之未复即有一分之未尽,复之如故,全体全明,所谓能尽如斯而已。贤者觉其本性,虽己明彻,然未到知天命,未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之地也,犹是工夫有欠,皆未可谓之能尽也。必圣人而后可也。我之性即人之性,即物之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矣。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矣。有生之类同具此理。鸢飞鱼跃,昭然灼然,不加揣量,不劳拟议,岂待逐一思索而后得哉。本心不明,处处窒碍,人物与我,了不相通,或者方嚣嚣然驰鹜于外,曰将尽物之性,而后可以尽吾之性也,不既倒置乎?天地万物,皆我性也,能尽其性,能尽人物之性,则发育自我,而天地在范围中矣。此致中和之极功也。曰赞曰参,殊不为过。“尽”字上六个“能”字,“赞”字下两个“可以”字,宜细玩。
右第二十二章。又言诚者之事。
第二十三章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着,着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其次,谓至诚之次。致者,所以用工也。曲,委曲也。前明则诚,明其本心也。此着则明诚之不可掩也。)
诚者,自然而然,无待于致曲。致曲者,用功委曲,择善而固执之者也。学之博,问之审,思之慎,辨之明,行之笃,以至不能不止,百倍其功,致曲之谓也。如此乃能有诚,诚则形矣,形则着矣,着则明矣。微之显,诚之不可掩,自然发越,焉可强哉。孟子曰: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人心到此,自然感动。感动者,转移变化之机。变而至于能化,则功用与至诚等矣。所谓及其成功,一也。故继之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化。
右第二十三章。又言诚之者之事。
第二十四章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音现]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祯祥者,福之兆。妖孽者,祸之萌。蓍所以筮,龟所以卜。四体,先儒谓执玉高卑,其容俯仰之类。神,鬼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