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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鞠养以防其疾四
养子须调护,看成莫纵驰,
乳多终损胃,食壅即伤脾。
衾厚非为益,衣单正所宜,
无风频见日,寒暑顺天时。
丹溪曰:人生十六岁以前,气血俱盛,如日方升,如月将圆,惟阴常不足。故童子裳不裘帛。(前哲格言)。裳,皮衣,温软甚于帛也。盖下体主阴,得寒则阴易长,得温暖则阴暗消。是以下体不与绢帛夹厚温暖之服,恐阴气受伤③,是为确论。
小儿初生,肌肤未实,不可暖衣,暖甚则令肌肤缓弱,宜频见风日。若不见风日,则肌肤脆软,易得损伤。当以父母着过破絮旧衣,勿加新绵,天气和暖之时,宜抱向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易刚,肌肤坚实,可耐风寒,不致疾病。若藏于帐帏之内,重衣温暖,譬如阴地草木,不见风日,软脆不任风寒。当以薄衣,但令背暖。薄衣之法,当初秋习之。不可卒减其衣,否则令中风寒。所以从秋初习之者,以渐稍寒。如此则必耐寒,冬月但着两薄褥一复裳耳。若不忍见其寒,适当略加耳。若爱而暖之,适④所以害之也,又当消息,勿令汗出。如汗出则表虚。风邪易入也。昼夜寤寐,当⑤常慎之!
丹溪曰:小儿气血俱盛,食物易消,故食无时。然肠胃尚脆而薄⑥,若稠粘干硬,酸咸辣甜,一切鱼肉瓜果酒面,烧炙煨炒,但是发热难化之物,皆宜禁绝。只如生栗、干杮、熟菜、白粥,非惟不能纵其口,且可养其德。盖生栗味咸,杮干性凉,可以养阴之助。然栗大补,杮大涩,俱为难化,亦宜少与。妇人无知,惟务姑息,畏其啼哭,无所不与,积成痼疾,虽悔何及。所以富贵骄养,有子多疾。
[1]古字下原脱“方”,据忠信堂本补。
[2]去:原作“出”,据忠信堂本改。
[3]恐阴气受伤:原作“恐防阴气“,据忠信堂本改。
[4]之字下原脱“适”,据忠信堂本补。
[5]当:原作“常”,据忠信堂本改。
[6]薄:原作“窄”,据忠信堂本改。
按:陈氏曰小儿宜吃七分饱者,谓节之也。小儿无知,见物则爱,岂能节之?节之者,父母也。父母不知,纵其所欲,如甜腻耙饼、瓜果生冷之类,无不与之,任其无度,以致生疾,虽曰爱之,其实害之。
丹溪曰:乳子之母,尤宜谨节,饮食下咽,乳汁便通;情欲动中,乳脉便应;病气到乳,汁必凝滞。儿得此乳,疾病立至,不吐则泄,不疮则热,或为口糜,或为惊搐,或为夜啼,或为腹胀。病之初来,其溺必少,便须询问,随证调治。母安子亦安,可消患于未形也。
小儿啼哭正甚,其母强以乳哺之,啼哭未息,逆气未定,被乳所阻,乳又被气滞,积于胸中,便成疾也。吐泻、噎痢、腹痛、痞满之病从此起矣。
小儿在腹中,赖血以养之,及其生也,赖乳以养之。乳,积血所化也。未及一岁之后,不可便以肉果啖之,胃薄脾脆,不能消化也。乳者,饮食之津液。其母亦当淡滋味,一切酒面肥甘之热物,瓜果生冷之寒物,皆当禁之。苟不知禁,气通于乳,犹儿食之,以成寒热之病,乳母之过也。
凡乳母大醉后勿乳,大劳后勿乳,大怒后勿乳,房事后勿乳,有热病勿乳,其子啼哭未止勿乳,睡未醒勿乳,饱后勿乳。夜间母必起坐床上,抱起儿乳之,勿侧卧乳。乳后抱其子,使其身直,恐软弱倾铡,致乳溢出也。不尔,皆令儿病。
陈氏养子十法云:一要背暖,二要肚暖,三要足暖,四要头凉,五要胸凉,六勿令忽见一非常之人,七脾胃要温,八儿哭未定勿使饮乳,九勿服轻、朱,十宜少洗浴。大凡小儿冬不可久洗,浴则伤冷;夏不可久浴,浴则伤热。频浴则背冷而发惊。若遇热时,以软绢蘸汤拭之可也。
小儿脐带未落时,不可频浴,浴则水入脐中,脐风、撮口皆从此起。
小儿神气衰弱,忽见非常之物,或见未识之人,或闻鸡鸣犬吠,或见牛马禽兽,嬉戏惊吓,或闻人之叫呼,雷霆铳爆之声,未有不惊动者也,皆成客忤惊痫之病。盖心藏神,惊则伤神,肾藏志,恐则志失,大人皆然,小儿为甚也。凡小儿嬉戏,不可妄指他物,作虫作蛇,小儿啼哭,不可令人装扮欺诈,以止其啼,使神志昏乱,心小胆怯成客忤也。不可不慎。
小儿玩弄嬉戏,常在目前之物,不可去之,但勿使之弄刀剑,衔铜铁,近水火,见鬼神耳。
小儿能言,必教之以正言,如鄙俚之言勿语也。能食则教以恭敬,若亵慢之习勿作也。能坐能行则扶持之,勿使倾跌也。宗族乡党之人,则教以亲疏尊卑长幼之分,勿使谍嫚。言语问答,教以诚实,勿使欺妄也。宾客往来,教以拜揖迎送,勿使退避也。衣服器用,五谷六畜之类,遇物则教之,使其知之也。或教以数目,或教以方隅,或教以岁月时日之类。如此则不但无疾,而知识亦早矣。
凡小儿专爱一人怀抱,见他人则避之,此神怯弱也。抱之则喜,放之行坐则哭者,此气虚弱也。喜食甘味,腹有虫也。
小儿周岁有病者,勿妄用药,调其乳母可也。不得已而用,必中病之药。病衰则已,勿过其①则也。
幼科有拿掐法者,乃按摩之变也。小儿未周岁者,难以药饵治,诚宜之则可以治外邪,而不能治内病也,能治小疾及气实者,如大病气虚者用之,必误儿也。为父母者,喜拿而恶药,致令夭折者,是谁之过欤?
父母常将幼子怜,几因爱恤取愁烦,
育婴家秘无多术,要受三分饥与寒。
人之无子者,置姬妾,觅方术,问命卜,祷鬼神,其心劳矣。及其生子,爱恤之深,保养之失,过于热也,热则生风;过于饱也②,饱则成积。医不择良药,或犯毒不可救也。柳子种木传云:虽曰爱之,其实害之。所以取辟也。
[1]则:疑为“剂”之误。
[2]饱字下原脱“也”,据忠信堂本补。
谚云:若要小儿安,常受三分饥与寒。饥,谓节其饮食也;寒,谓适其寒温也。勿令太饱太暖之意,非不食不衣之谬说也。
头要清凉背要温,露其下体养真阴,
天时勿犯如春候,寒热乖违客气侵。
此言适其寒温之法也。头者六阳之会,常要凉,不可缠裹。腹为阴,背为阳,皆脏腑之俞募也,常要和暖,不可使露。小儿纯阳之气,嫌于无阴,故下体要露,使近地气,以养其阴也。天时者,即寒热也。春者,温和之气,万物皆赖以生长也。谓襁褓之中,寒不犯寒,热不犯热,常如春气温和时,以长养儿之身体。若有乖违,寒热之客气来侵矣。
乳为血化美如饴,肉谷虽甘更乱真,
到得后来能食日,莫教纵恣损脾阴。
此言节其饮食之法也。儿在母腹之时,赖血以养。既生之后,饮食之乳,亦血之所化也。虽有谷肉,不可与之,以乱其肠胃中和之气。至于能食,犹当节之,不可纵其所好,以快其心。因而致病者多矣。《内经》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不可不慎也。
耳目之神寄在心,异闻异见易生惊,
痰生气逆因成痫,恨煞终身作废人。
初生小儿未与物接,卒有见闻,必惊其神。为父母者,必慎之可也。若失防间,致成惊痫,为终身之痼疾,有子何益。
医不执泥曰上工,能知富贵与贫穷,
生来气体分清浊,居来看承又不同。
人有恒言富贵之子多病者,其气清,其体薄,而过于饱暖也。贫贱之子少病者,其气浊,其体厚,而常受饥寒也。上智之医识得此意。观父母,而知其气禀之厚薄;观形色,而知脏腑之虚实。猛峻之药,不可妄加;和平之方,亦不可执用也。
人之受病者,有富贵贫贱之殊。自天地视之。皆其所生者也,无一人不养焉,则无一人不爱矣。医者,仁术也,博爱之心也,当以天地之心为心,视人之子犹己之子,勿以势利之心易之也。如使救人之疾,而有所得,此一时之利也。苟能活人之多,则一世之功也。一时之利小,一世之功大。与其积利,不若积功。故曰:“古来医道通仙道,半积阴功半养身”。
小儿初诞多胎疾,能食过多为食积,
于斯二者作提纲,仲阳复起从吾议。
小儿之疾,如痘疹、丹瘤、脐风、变蒸、斑黄、虫疥、解颅、五软之类,皆胎疾也。如吐泻、疟痢、肿胀、痞积、疳痨之类,皆伤食之疾也。惟发热咳嗽,或有外感风寒者。故曰小儿之疾,属胎毒者十之四,属食伤者十之五,外感者十之一、二。
惊痫原来肝有余,脾常不足致疳虚,
形体不全知肾弱,上医会得谨其初。
大抵小儿脾常不足,肝常有余。肾主虚,亦不足也。故小儿之病,惊风属肝,疳痨属脾,胎气不足属肾。上医治病,必先所属而预防之。故曰:“不治已病治未病”。